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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湖高新区预算调整情况

  • 2023-12-04 10:30
  • 来源: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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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5日,武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东湖高新区预算调整方案包含在市本级中)。根据预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现将东湖高新区2023年预算调整情况公开如下:

一、东湖高新区预算调整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1.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3301124万元调整为3373508万元,增加7238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维持年初预算2111100万元不变。

一是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的869678万元调整为800020万元,减少69658万元。系根据中央、省、市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据实调整

二是上年结收入由年初的116346万元调整为122291万元,增加5945万元系年初预算按预计数编列,执行中按2022年度决算数予以调整。

三是调入资金由年初的124000万元调整为18642万元,减少105358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减少。

四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由年初的80000万元调整为185688万元,增加105688万元。主要是土地减收造成可调入资金减少,需增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五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35767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执行中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2. 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3301124万元调整为3373508万元,增加72384万元。其中,上解支出维持年初预算1060338万元不变。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016346万元调整为2088730万元,增加72384万元。主要是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以及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支出。

通过上述调整,2023年东湖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1.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2153832万元调整为2831760万元,增加677928万元。

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2152438万元调整为1755391万元,减少397047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由2083069万元调整为1481500万元,减少601569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由10369万元调整为80000万元,增加69631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由50500万元调整为185391万元,增加134891万元,主要是专项债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上缴的项目收入。

二是新增转移支付收入321万元。系根据中央、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据实调整。

三是上年结转收入由年初的1394万元调整为1650万元,增加256万元。系年初预算按预计数编列,执行中按2022年度决算数予以调整。

四是债务转贷收入增加1074398万元。主要是2023年预算执行中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2.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2153832万元调整为2831760万元,增加677928万元。

一是城乡社区支出由年初的1473887万元调整为1790949万元,增加317062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增加,相应增加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9631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220000万元。

二是其他支出由年初的426万元调整为472003万元,增加471577万元。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471000万元,用于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等领域;据实增加上级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577万元。

三是债务付息支出由年初的131000万元调整为121042万元,减少9958万元。系按照债券实际发行情况据实调整。

四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由年初的1500万元调整为1349万元,减少151万元。系按照债券实际发行情况据实调整。

五是调减调出资金10000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相应减少。

六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由年初的447000万元调整为446398万元,减少602万元。系按照到期应还本金据实调整。

通过上述调整,2023年东湖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

1.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由年初的80428元调整为62620元,减少17808元。

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由年初的80000元调整为62000元,减少18000元。主要是国企利润不及预期,上缴收入减少。

二是新增转移支付收入192万元。系根据中央、省、市转移支付收入据实调整增加。

2.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由年初的80428万元调整为62620万元,减少17808万元。

一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的56428元调整为43978元,减少12450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相应减少国有资本金注入等支出。

二是调出资金由年初的24000元调整为18642元,减少5358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相应减少。

通过上述调整,2023年东湖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二、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3年政府债券发行情况

高新区紧紧围绕省、市关于加快推进武汉新城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专项债券重点支持的11大领域,着力抓好政府债券项目储备。经上级财政部门审核,高新区2023年获转贷政府债券121.0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71.1亿元,再融资债券49.92亿元。

按照中央规定的债券资金使用方向,新增债券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如下:新增一般债券2亿元,主要用于高新大道、高新三路等基础设施项目;新增专项债券69.1亿元,主要用于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轨道交通19号线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左岭新镇还建房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光谷人民医院等社会事业项目,豹澥片区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等环保项目。

(二)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底,高新区政府债务余额488.5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9.5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88.99亿元。高新区政府债务纳入武汉市本级政府债务规模,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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