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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1-18 09:00
  • 来源: 财政和国资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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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要求,特编制2020年度东湖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财政政务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措施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网站(http://www.wehdz.gov.cn/)中“政务公开”查阅。

一、概述

2020年,东湖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工作实际,完善工作措施,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全年主动公开财政信息36条。包括,公开东湖高新区本级预决算和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扶贫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湖高新区2019年末政府债券信息、政府采购等,受理公开权利人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按期回复率为100%。

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财政信息36条。

(一)财政和国资监管局机构职能、工作动态等情况。严格对照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以下信息:机构职能、政策文件、权责清单、通知公告、财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等内容。

(二)区级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2020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时限,在政务网网站上公开了《关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东湖高新区本级决算的报告》以及相应的表格。

(三)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严格对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在市本级预算草案经市人大会批准后二十日内,组织、督促25家部门全部按要求公开了各自2020年部门预算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并于2020年9月29日前,组织、督促25家部门全部按要求公开了各自2019年部门决算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四)扶贫专项资金公开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涉及上级转移支付下达清单内资金20项,其中省级以上下达资金7项;市级下达资金13项,资金均为非扶贫资金。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情况。在高新区政务网对《东湖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东湖开发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东湖开发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目录清单进行了公开。

(六)政府债券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省财政厅政府债务管理处《关于做好存续期新增政府债券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新区2019年末政府债券信息进行了公开。

(七)政府采购公开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发布”规定,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均已集中转至湖北省采购信息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0

1

1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35

35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7

0

24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3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受理公开权利人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回复,回复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严格依法依规,处理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undefined

复议后undefined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

2021年,我局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将中央、省、市、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落在实处,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继续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及时查漏补缺,提高财政公开规范性和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湖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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