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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1-12月全区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通报

  • 2024-03-19 15:37
  • 来源: 环境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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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河湖长办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河湖长制考核评分办法的通知》(武新河湖办〔2023〕4号)的相关规定,我办对各街道2023年1-12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开展考核评分和河湖长制专项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1-12月全区八个街道办事处能够基本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目标任务开展相关工作。根据《东湖高新区河湖长制考核评分办法》,全区2023年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考核评分排名依次为:滨湖街、关东街、九峰街、龙泉街、佛祖岭街、花山街、左岭街、豹澥街。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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