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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2021年第四季度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 2022-01-26 14:43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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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2021季度双随机检查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生态环境部、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及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有关文件精神,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制定了《东新高新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落实方案》,现将2021季度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检查单位情况

重点排污单位(10家)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海思光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东湖燃机热电有限公司、武汉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管道长沙输油气分公司武汉输油站、都市环保武汉水务有限公司左岭污水处理厂、中石化川气东送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一般排污单位(28家)

湖北楚天传媒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星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华大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武汉海吉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晨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红桃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生之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东方骏驰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合康变频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滨湖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新华扬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海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神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市金浩混凝土有限公司、航天科工武汉磁电有限责任公司、中浩汽车配件(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奥恒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恒信源药业有限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友芝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武汉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泰康康园康复医院有限公司、武汉华扬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三)特殊监管对象1家)

武汉科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检查情况

执法人员重点对被抽检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法排污、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总体检查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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