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东湖高新区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不合格后处置结果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包括附件XBJ23420142484334468 生姜、XBJ23420142484334482 生姜、DBJ23420100003436776 山泉水,共计不合格报告3批次。具体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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