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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2020-04-07 11:05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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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规定,汇总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专栏公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wehdz.gov.cn/。 

  随着新修订《条例》的颁布实施,东湖高新区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及范围,各级各部门抓紧部署,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更新,确保新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以《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市人民政府196号令)为依据。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政务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务服务的工作力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成效,较好地履行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能。  

  (二)主动公开情况 

  1、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修订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 

  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避免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3、2019年高新区管委会制作、公开的政府信息总数为6566条,其中:通过区政务网站公开信息5646条;“中国光谷”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886条;“抖音”平台公开信息34条。 通过政务网站公开信息5646条,概况类信息更新16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038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1592条。解读规范性政策文件6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修订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建立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一是在区政务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依申请公开模块,为公众提供网上申请渠道。2019年共收到留言31124条,办结31124条,平均办结时间5天;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写明联系方式,为公众提供书面申请、电话咨询渠道。 2019年高新区共收到以高新区管委会为公布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已办结137件。13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申请人为自然人,1件申请人为法人。在13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予以公开”的28件,“部分公开”的44件,“不予公开”的13件,“无法提供”的48件、“不予处理”的2件、“其他处理”1件。 

(四)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1件,结果纠正;被行政诉讼4件,2件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件为复议后起诉,其中1件结果纠正,1件尚未审结,2件为准许原告撤诉。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设置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拓展新平台建设,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新开通“中国光谷”官方“抖音”账号,已发布短视频35条,关注数量7.6万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指各行政机关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2019年项目数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0

553

12418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0

726

2687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立项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已结项项目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 东湖高新区共收到以高新区管委会为公开主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已办结137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1

0

0

0

0

12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8

0

0

0

0

0

2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4

0

0

0

0

0

4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

0

0

0

0

0

6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8

0

0

0

0

0

4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135

1

0

0

0

0

1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以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为公开主体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1

0

1

2

0

0

2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是新修订《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对照条例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政府信息的公开的范围不够广,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还没有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政策解读手段单一,政策解读仅停留在文字解读阶段,没有图表也没有利用新媒体,解读情况不理想;3、重大项目信息公开不理想,公开内容偏少,缺少招标投标、土地征收、质量安全监督等关键信息。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区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新修订《条例》进一步抓深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做法如下:1、学习新《条例》,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工作;2、进一步修订完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加强顶层设计,厘清职责,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3、探索新方法,引入新媒体、自媒体,丰富政策解读手段,使政策解读形式更加丰富多彩,内容更加浅显易懂,用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图表、动画等载体进行政策解读;4、加强重大项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根据政务公开考评方案,梳理重大项目公开目录,围绕群众关心的重大项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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