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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8 08:49
  • 来源: 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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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wehdz.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应急管理局深入落实省、市关于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决策部署,围绕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目标,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公开质量,依法保障群众政府信息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相关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条。其中安全生产类信息8条,气象预警类信息11条,救灾生产类信息3条,规划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明确职责,规范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批准程序,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严谨性。全面清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未制定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优化整合信息资源,调整内容版块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版块有: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救灾生产等。

(五)监督保障

持续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局办公室对全年政务公开栏目内容划定责任科室,每月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重要政策未及时解读、“主动公开”文件未及时公开等情况,加强督查督办。对依法依规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查制度,保障信息的安全性。2022年,应急管理局未出现因政务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政策学习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接下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政府信息政策学习

局办公室将组织业务科室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的需求。

(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持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容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2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信息公开要点文件要求,应急管理局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对重点事故调查报告依法进行公示,为人民群众持续提供了更加便捷、规范、有效的政府信息。

本年度无其他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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