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环境水务局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 2022-10-18 14:50
  • 来源: 东湖高新区环境水务局
  • 分享到


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部门决算


2022年10月18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环境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环境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环境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环境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按照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划分,环境水务局承担全区环境保护、水务管理及维护等方面行政职能。具体职能有:

  1. 负责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 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监督管理;

  3.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4. 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污染设施闲置与拆除、危废转移处置等工作;

  5. 负责城市排水管网、水利设施等维护管理,水土保持和湖泊管理等工作;

  6. 负责水务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 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供排水行业、再生水利用行业。负责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8. 负责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9.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水务水政等领域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及其他违规行为,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问题。负责湖泊禁养工作;

  10. 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环境水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环境水务局核定员额20名,其中:行政20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其余在职人数15名)。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本单位人员统一由管委会管理,在管委会本级中反映

第二部分 环境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4)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6)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本单位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环境水务局2021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0,605.8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220.07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按要求压缩了非重点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0,60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0,566.75万元,占本年收入9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6万元,占本年收入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60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项目支出40,605.8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605.8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20.07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按要求压缩了非重点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66.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881.09万元,增长143.1%。主要原因:一是我局对2020年度使用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2021年度结合实际情况将其纳入财政拨款支出范围;二是因机构改革2020年度中设立环境水务局,我局2020年度实际开展工作时间范围不足一年,造成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少。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566.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2.90万元,占0.6%;节能环保支出3,315.32万元,占8.2%;城乡社区支出36,608.49万元,占90.2%;农林水支出380.04万元,占0.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545.3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6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566.75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市水务管理及维护项目36,538.51万元,主要成效:对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水务涵闸整治、水体治理以及突发性管网塌陷修复、安全隐患整改等。完成年度内河道采砂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及保证运维;完成建设茶山刘闸截污一体化泵站、水蓝郡等排口整治工作;完成小南湖生态改造工作;完成堤防除险加固、水务涵闸整治、水体整治、水体治理等工程、完成突发性管网塌陷修复、安全隐患整改等;开展日常维护,认真做好排水设施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晴天无污水满溢,雨天无渍水,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建立水库“一库一策”,加强分类指导,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排水户调查摸底,排水许可办理工作;完成“光谷一路-高新四路排水通道”工程、“谷米河、豹澥河、严东湖西渠”综合整治工程、白浒山水厂水源切换及原区域居民供水工作、九峰明渠(珞喻东路-行政区边界)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东湖高新葛化临江区防洪排涝工程等工程项目年度款项。

环保业务项目2,096.56万元,主要成效:对重点工业企业(包括国控、省控、市控企业和一般重点工业企业)及加油站、储油库等水、气、土监督性监测及汽车尾气监测,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项目;年度内开展各街道空气自动监测微型站数据服务、水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数据服务等项目,均按要求完成;

综合突击保障项目590.74万元,主要成效:环境水务局作为付款单位年度内支付“综合突击保障”项目有:牛山湖养护经费、开发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第三方评估、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费用、防汛专用设备车辆保养服务、购买封闭式生活垃圾清运车协同转运医疗废弃物服务等应急突击款项,保障了项目的政采开展与运行;

综合管理服务项目655.42万元,主要成效:年度内环境水务局聘请造价咨询机构开展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等,基本完成了当年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1号)相关要求,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调查工作;开展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及气候可行性评估服务,加强洪水及气候问题调查分析防治对策研究等。

上级转移支付685.51万元,主要用于退垸环湖资金、2019年度2020年度省级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奖代补”资金,高校雨污分流及河道采砂管理设施维护资金、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市级城建水务专项资金等项目的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度内按要求压减了支出;二是项目实施进度影响审计工作开展,未能支付相关费用。

2.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为4,074.71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了支付工作开展,未能支付相关费用。

3.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为40,120.64万元,支出决算为36,64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影响了支付工作开展,未能支付相关费用;二是由于职责调整,原先由环境水务局支付的项目年度内未能由环境水务局实施,未能支付相关经费。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04万元,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项目主要用于年度内中央及市级专项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年度内按要求支付了相关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环境水务局2021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国际访问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    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大型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     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    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及0等接待活动0万元,主要用于0的接待工作0批次0人次(其中:陪同0人次)。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9.06万元,本年支出39.0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用于2021年度辖区内湖泊退垸环湖以及河道采砂管理设施维护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     情况。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2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29.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81.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82.4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32.75%。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环境水务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40,60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财政要求。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40,605.82万元,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3个一级项目。

1.环保业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79.71万元,执行数为2,096.56万元,完成预算的84.5%。

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包括国控、省控、市控企业和一般重点工业企业)及加油站、储油库等水、气、土监督性监测及汽车尾气监测,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项目;二是开展各街道空气自动监测微型站数据服务;三是开展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强水环境问题调查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四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数据服务项目等。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不高,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各区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由于预算逐年增长,且服务项目也多为跨年度项目,导致部分服务项目当年付款额度低于当年预算额度,降低了预算执行率;二是2021年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有害垃圾处理项目实施环境改变,实施暂缓,部分服务项目由于进度影响搁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项目执行开展精细化监测,按季度按月份上报执行情况,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参考上一年度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化。

2.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45万元,执行数为655.42万元,完成预算的69.4%。。

主要产出和效益是:年度内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服务的通知》,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展审核工作。年度内我单位聘请造价咨询机构开展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等,基本完成了当年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1号)相关要求,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调查工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率不高,由于预算逐年增长,且服务项目也多为跨年度项目,导致部分服务项目当年付款额度低于当年预算额度,降低了预算执行率;二是2021年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造价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评估服务项目实施较缓。

下一步改进措施:在编制预算时,根据单位职责范围,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合理预测与编制需要跨年度执行的项目预算规模,强化预算执行,提升项目可执行性。

3.综合突击保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590.74万元,完成预算的59.1%。。

主要产出和效益是:我单位作为付款单位支付“综合突击保障”项目有:牛山湖养护经费、开发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第三方评估、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费用、防汛专用设备车辆保养服务、购买封闭式生活垃圾清运车协同转运医疗废弃物服务等应急突击款项,年度内为上述项目的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保障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运维。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建设单位未能按计划节点请款。一是因部分突击应急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耗时较长,在前一年度列出项目后,年度内项目未开工,未申请节点支付。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地质、项目验收及竣工审计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最终不能按期请款。

下一步改进措施:统筹各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合理制定建设进度,提前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统筹考虑政策、工程施工等要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各项突击改造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环境水务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较好的完成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但同时也存在预算执行率不高,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合适等问题。

因此,一是要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在编制下一年度项目预算时,加强项目规划,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合理预测与编制可能的项目预算规模,强化预算执行;

二是科学合理的设施绩效目标,完善项目分配和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改善评价计分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 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紧盯环境质量提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改善明显

2021年高新区空气质量,PM10平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与2018-2020年均值同比下降9.4%;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与2018-2020年均值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O3平均浓度163微克/立方米,与2018-2020年均值同比降低6.3%。

2.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水质总体趋好

2021年高新区湖泊水质与2020年同期相比南湖、严西湖水质好转,水质类别分别为V类、III类;牛山湖等7个湖泊水质稳定。高新区境内长江白浒山断面为II类水质、牛家村断面为III类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3.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修复稳步推进

全面推进完成武汉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调查核算工作,督促3家企业完成厂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启动污染地块原位阻隔封存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4.统筹部署碳达峰,摸清底数绿色发展

一是开展碳达峰评估工作。编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碳排放达峰评估报告》。二是编制2019-2020年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摸清排放底数。三是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已完成《花山生态新城低碳试点工作情况报告》,6家企事业单位已申报近零碳试点单位。四是督促高新区9家企业全部完成2020年碳排放履约任务。

二、紧盯项目管理成效,系统治理凸显集成优势

1.效率安全并驾齐驱,超额完成建设任务

2021年水务项目城建投资目标进度完成100.4%。“十四五”水务重点项目18个正在实施,其中已开工项目12个,前期项目6个。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完善安全生产体系,确保高新区水务工地无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运行维护管理,保障治理常态长效

一是定期排查及时疏浚市政排水管网。开展市政道路及市政管网日常巡查管理,每年疏浚4-6次。二是强化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稳定运行。三是加强水库标准化管理。完成了9个水库大坝安全鉴定、12个水库白蚁普查和危害治理,完成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和界桩埋设工作。

三、紧盯企业民生关切,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1.完善项目审批流程,主动服务助力发展

2021年共完成各类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73项,限时审批率100%;完成827家企事业单位国家排污许可证发放和登记工作。作为武汉市环评与排污许可“双证合一”试点,同步服务。

2.紧抓民生改善关键,保障生产生活用水

一是积极推进二次供水改造工作。已完成关东、佛祖岭街道等共11处老旧社区的二次供水改造工作,有效保障老旧小区供水的水质、水量安全。二是保障企业生产用水需求。组建高新区供水服务联络群,由各园区办及时反馈企业用水问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并处理解决。

3.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及时处置内涝风险

成功防范应对2021年汛期早、强度大、时间长的防洪排涝工作,确保全区河湖安全;组建专业抢险队伍,驰援郑州特大暴雨救灾。一是完善指挥体系,细化应急预案。形成多单位应急预警联动机制,并组织应急演练。二是增加风险意识,提前隐患排查。加强在线监控,提前开展全区防洪设施大检查,及时开展排水设施的疏浚清理、维护更换工作,汛期前完成排水隐患点改造18处。三是紧盯气象信息,及时应对降雨,实时观测路段渍水信息,调度泵站涵闸提前抽排。

4.切实提升人居环境,缔造光谷美好生活

一是共享治理成果,打造居民亲水环境。通过混错接改造、渠道清淤、生态修复等一系列治理措施,完成了秀湖综合整治;加强湿地公园景观提升和管护,提升滨水区域景观绿化,打造亲水绿道栈桥。二是落实河湖长制,保障河湖长治久清。创新设立区级流域河湖长、非临水街村级河湖长,构建并完善流域河湖长体系。2021年督促相关街道累计出动30763人次进行整改,清理垃圾2441吨。

5.坚守疫情常态防控,保障医疗环境安全

一是克服困难,提高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能力。全区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每周对各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收集、暂存管理情况等开展现场督查指导2次。二是快速响应,强化污水消毒处理监测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监管,确保污水排放稳定达标。开展集中隔离点污水消毒处理,保障出水卫生学指标达标排放。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环境质量提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打好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统筹部署碳达峰,摸清底数绿色发展。

2021年高新区空气质量,与2018-2020年均值同比降低6.3%;2021年高新区湖泊水质与2020年同期相比南湖、严西湖水质好转;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启动污染地块原位阻隔封存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编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碳排放达峰评估报告》,编制2019-2020年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摸清排放底数。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

2

紧盯项目管理成效,系统治理凸显集成优势

完成建设任务,加强维护管理。

2021年水务项目城建投资目标进度完成100.4%;定期排查及时疏浚市政排水管网;开展市政道路及市政管网日常巡查管理;加强水库标准化管理,完成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和界桩埋设工作。

3

紧盯企业民生关切,助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完善项目审批流程,扎实做好防汛抗旱,提升人均环境。

2021年共完成各类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73项,限时审批率100%;积极推进二次供水改造工作,积极保障企业生产用水需求;成功防范应对2021年汛期早、强度大、时间长的防洪排涝工作,确保全区河湖安全;组建专业抢险队伍,驰援郑州特大暴雨救灾;共享治理成果,打造居民亲水环境,落实河湖长制,保障河湖长治久清;克服困难,提高医疗废物转运处置能力,快速响应,强化污水消毒处理监测监管,保障出水卫生学指标达标排放。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 宣传(项):用于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 测与监察支出(项),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 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用于反映政府在治理水污染等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1年度环境水务局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1.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经相关业务科室全面综合评价,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96.23分。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执行率情况

2021年部门项目年初预算指标为44,545.35万元,全年实际支付40,605.82万元,执行率为91.2%。

②完成的绩效目标

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改善明显。2021年高新区空气质量,PM10平均浓度58微克/立方米,与2018-2020年均值同比下降9.4%;PM2.5平均浓度36微克/立方米,与2018-2020年均值同比下降14.3%;NO2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O3平均浓度163微克/立方米,与2018-2020年均值同比降低6.3%。

打好碧水保卫战,河湖水质总体趋好。2021年高新区湖泊水质与2020年同期相比南湖、严西湖水质好转,水质类别分别为V类、III类;牛山湖等7个湖泊水质稳定。高新区境内长江白浒山断面为II类水质、牛家村断面为III类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

推进净土保卫战,土壤修复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完成武汉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调查核算工作,督促3家企业完成厂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启动污染地块原位阻隔封存区建筑垃圾处理工作。

统筹部署碳达峰,摸清底数绿色发展。一是开展碳达峰评估工作。编制《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碳排放达峰评估报告》。二是编制2019-2020年区级温室气体清单,摸清排放底数。三是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已完成《花山生态新城低碳试点工作情况报告》,6家企事业单位已申报近零碳试点单位。四是督促高新区9家企业全部完成2020年碳排放履约任务。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度内,由于受部分项目开展情况的影响,四水共治、造价咨询服务等项目方面绩效目标受到一定的影响。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部分项目受开展情况情影响支付进度滞后。

(2)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费用报销规程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体制。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

二是建议坚持质量核心、绿色发展以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统筹运用结构优化、污染治理、总量减排、达标排放、生态保护等多种手段,着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确保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是建议优化绩效评价指标计分标准,改善评价计分标准的不合理性,让评价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二、2021年度水务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水务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3.57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1,914.6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777.53万元,预算执行率92.8%。

②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水务建设项目的实施,对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水务涵闸整治、水体治理以及突发性管网塌陷修复、安全隐患整改等。完成年度内河道采砂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及保证运维;完成建设茶山刘闸截污一体化泵站、水蓝郡等排口整治工作;完成小南湖生态改造工作;完成堤防除险加固、水务涵闸整治、水体整治、水体治理等工程、完成突发性管网塌陷修复、安全隐患整改等;推进和提高水环境管理水平,全面解决截污治污工作、杜绝污水直排,湖泊污染问题。

③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2021年因管网改造抢修工作突发性、动态性较强,易渍水点改造等工程完成后需经强降雨检验后才能推进功能验收。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是河道采砂点多面广线长,采砂管理人员面临不足,缺少足够的人力、物力和各种有效的管理手段。二是执法人员人手不够、装备不足,执法检查的时间、精力有限。三是执法队伍学习能力不够,认知有差距,执法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与自身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上还存在着不足。

二是社会大众对排水设施的重视和认识不足,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规的了解不够,排水执法管理力度不强,违法成本低,导致危害排水设施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增加了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难度,进而增加了渍水和污水入湖的风险。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①夯实专项行动,将认识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坚持问题和结果导向。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在关键问题上实现突破,提高“清四乱”等专项行动质量水平,形成人人关注河湖、作风扎实、责任明确、管理顺畅的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②加强部门联动,制定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将加强加密相关部门的联系,加深部门间沟通交流。面对疑难杂症,要看清本质、抓住重点,多商讨、多谋划,形成部门间相互联动,做到遇到问题找专家,不能闭门造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制定专项解决方案,合理分配责任与任务,共同解决河湖问题。

③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

加强绩效指标编制的基础工作,确保绩效指标清晰、明确,以便项目工作有序开展。

三、2021年度水务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水务维护项目自评得分94.15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18,206.04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5,611.71万元,预算执行率85.7%。

②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水务维护项目的实施,开展日常维护,认真做好排水设施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晴天无污水满溢,雨天无渍水,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建立水库“一库一策”,加强分类指导,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排水户调查摸底,排水许可办理工作,加强城市管网运行监管,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管网运行效率,落实监管职责。

③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由于历史遗留和城市建设等原因,高新排水管网仍存在雨污混错接、系统混乱、过流能力不足、管网破损、断头等问题,豹澥和左岭污水厂和相关泵站需进行升级和扩容。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高新区范围内历史记录的易渍水点中,有近三成渍水原因与施工破坏雨水收排设施、堵塞、淤积等有关。社会大众对排水设施的重视和认识不足,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规的了解不够,排水执法管理力度不强,违法成本低,导致危害排水设施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增加了排水设施的维护和管理难度,进而增加了渍水和污水入湖的风险。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①严格执行河湖长巡查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好区联系部门辅助河湖长履职的积极作用,规范区、街、村三级河湖长巡查河湖活动,建立工作联系部门日常沟通联动机制,强化考核问责,提高河湖环境管控水平;强化培训宣传,建立河湖问题发现、上报、调度、督导、处置及反馈的信息互联互通闭环受理机制,落实好各街道的主体责任、各级河湖长的管理责任、各部门的工作责任。

②按照“强化源头减排、完善市政排水、整治河湖水系、综合治理涝点、强化智慧运维”的治理思路,完善高新区排水防涝系统,实现城区内涝防治标准有效应对50年一遇,重要地区有效应对100年一遇暴雨的目标。我单位将加强巡查频次,以3个月为一周期覆盖辖区内所有雨污水管网;建立合理巡查上报机制,做到发现问题1小时内响应问题,相关人员到场处理;强化防汛应急指挥系统,补充建设渍水盲区临时视频监控,同步将部分已安装的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控制室的区域已建视频,通过整合全区可用视频资源,集成至防汛应急指挥系统,进一步强化防汛应急指挥系统,做好防汛调度工作。

四、2021年度水务维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四水共治项目自评得分97.15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20,0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9,149.28万元,预算执行率95.7%。

②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四水共治项目共支付19,149.28万元。作为付款单位支付“四水共治”项目有:“光谷一路-高新四路排水通道”工程、“谷米河、豹澥河、严东湖西渠”综合整治工程、白浒山水厂水源切换及原区域居民供水工作、九峰明渠(珞喻东路-行政区边界)综合整治工程、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东湖高新葛化临江区防洪排涝工程等工程项目年度款项。

③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未执行预算数850.72万元,未执行百分比为4.2%。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①建设单位未能按计划节点请款。一是因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耗时较长,在前一年度列出项目后,年度内项目未开工,未申请节点支付。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受征地安置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最终不能按期请款。

②资金拨付时间调整。根据相关通知安排,2021年扎帐时间截止为11月,部分平台公司负责建设的项目,建设进度未能达到支付条件,导致无法支付相关费用。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①提前谋划,强化项目前期。针对前期项目因准备不充分而造成开工延迟等情况,分析原因、认真总结、举一反三,统筹各建设单位科学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合理制定建设进度,提前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统筹考虑政策、土地等要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各项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②明确目标,强化过程管理。一方面加强建设工程监管,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坚持定期调度,统筹解决水务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保障工程顺利推进。另一方面倒排项目工期,定标挂图作战,层层压实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标准,明确时间节点,全力全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③合理计划,强化预算执行。一方面加强前期对建设单位重点工程项目预算计划的监管工作,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计划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另一方面强化对各建设单位重点项目工程投资进展的监督工作,严格做到周周报进展,每月一通报,压实投资任务,确保各项工程按计划节点稳定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年度投资任务。

五、2021年度环保业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环保业务项目自评得分94.91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2,479.71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2,096.56万元,预算执行率84.5%。

②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度对重点工业企业(包括国控、省控、市控企业和一般重点工业企业)及加油站、储油库等水、气、土监督性监测及汽车尾气监测,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项目。经公开招标,已委托6家监测单位对140家工业企业开展废气、废水、噪声、土壤等项目监督性监测,其中35家重点工业企业,监测频次为2次/年,均已完成,并已将达标报告已报送至市监测中心。一般重点工业企业105家,监测频次为1次/年,均已完成。

2021年各街道空气自动监测微型站数据服务项目。在全区8个街道布设了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各站点监测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认证要求,采用国家标准监测方法,可监测空气质量6参数(PM2.5、PM10、O3、CO、SO2、NO2等)以及温度、湿度、风速、风向、气压等气象参数。

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项目,加强水环境问题调查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河湖水环境现状调查,水质变化分析及污染成因探寻。长江清废行动、“三河三湖”专项巡查、河湖“三清”专项检查、东湖高新区水体(生活污染、固废、项目、工业污染)排查及污染防治对策研究。

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数据服务项目。在生物医药园完成布设2套VOCs(甲烷、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等)及空气质量(PM10/PM2.5/NO2/SO2/O3/CO等)自动监测站和2台移动式TVOCs监测仪器;

2021年度改善空气质量雾炮车降尘项目。由光谷建设、光谷交通公司雾炮车开展重点区域喷雾降尘,控制扬尘污染;

2021年环境应急监测项目。河湖长制监测;提质攻坚行动监测;应急抽样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道路检测,不少于120台;

2021年度环境辅助项目。开展防汛减灾、南湖水质提升、环境辅助管理等服务。

③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有害垃圾处理项目,受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实施暂缓。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①预算执行率不高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各区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由于预算逐年增长,且服务项目也多为跨年度项目,导致部分服务项目当年付款额度低于当年预算额度,降低了预算执行率。

②部分服务项目由于进度影响搁置

2021年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有害垃圾处理项目实施环境改变,实施暂缓。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①加大监测频次和样本,加强应用效果,较好解决市容环境“短板”问题。可以查找发生问题的特点和原因,梳理出监测盲区,对市容环境容易发生缺陷的区域,加大监测频次和样本,用客观真实的信息加强应用效果,较好地解决特型城市市容环境“短板”问题。

②加强探索对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创新,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协同解决对巡查或投诉发现的环境缺陷,进行及时反馈、及时整改、及时消项,协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落实对相关问题的整改,促进有关问题的解决。

六、2021年度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自评得分91.87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945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655.42万元,预算执行率69.3%。

②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度造价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项目,根据区财政局《关于规范预算单位委托造价咨询服务的通知》,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展审核工作。年度内我单位聘请造价咨询机构开展跟踪审计、结算审计、招标控制价编制及审核等,基本完成了当年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2021年度评估服务项目,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163号)、《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1号)相关要求,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建设项目环境调查工作;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查服务,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令第48号)和《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文件精神,需要对我区2020年后新增需要发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依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技术机构提供排污许可管理的技术支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东湖高新区排污许可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的技术审查和咨询服务工作;

2021年度区域环境评价项目,开展区域性洪水影响评价及气候可行性评估服务,加强洪水及气候问题调查分析防治对策研究。

③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造价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评估服务项目,受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推进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①预算执行率不高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及区委、区政府统筹部署,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由于预算逐年增长,且服务项目也多为跨年度项目,导致部分服务项目当年付款额度低于当年预算额度,降低了预算执行率。

②部分服务项目由于进度影响搁置

2021年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造价咨询及技术服务项目、评估服务项目实施较缓。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①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科学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详细编制,对于一些大型项目可以在编制预算的同时编制实施计划,并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评估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跨年度项目分年度下达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

②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

根据实施项目的特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压实部门责任,加快项目提速推进。

七、2021年度综合突击保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1.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1年综合突击保障项目自评得分90.81分。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①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1,0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590.74万元,预算执行率59.1%。

②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1年综合突击保障项目共支付590.74万元。作为付款单位支付“综合突击保障”项目有:牛山湖养护经费、开发区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第三方评估、集中隔离点医疗废物处置服务费用、防汛专用设备车辆保养服务、购买封闭式生活垃圾清运车协同转运医疗废弃物服务等应急突击款项。

③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由于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部分突击改造项目实施进度较缓,加上工程竣工审计、项目验收、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了项目款项的支付。

3.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建设单位未能按计划节点请款。一是因部分突击应急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耗时较长,在前一年度列出项目后,年度内项目未开工,未申请节点支付。二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进度、地质、项目验收及竣工审计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部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最终不能按期请款。

4.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统筹各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建设项目,合理制定建设进度,提前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统筹考虑政策、工程施工等要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各项突击改造工程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附件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