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2022年度环境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 2023-10-16 16:00
  • 来源: 环境水务局
  • 分享到


2022年度环境水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2023年10月1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环境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环境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8)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环境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环境水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按照管委会内设机构职能划分,环境水务局承担全区环境保护、水务管理及维护等方面行政职能。具体职能有:

  1. 负责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2. 负责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监督管理;

  3.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4. 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和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污染设施闲置与拆除、危废转移处置等工作;

  5. 负责城市排水管网、水利设施等维护管理,水土保持和湖泊管理等工作;

  6. 负责水务水利工程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工作,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和水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 负责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供排水行业、再生水利用行业。负责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8. 负责河湖长制工作,推进跨区域河湖联防联控。负责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工作;

  9.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水务水政等领域的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生态问题。负责湖泊禁养工作;

  10. 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环境水务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


  1. 环境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注:本部门当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环境水务局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9,213.4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607.67万元,增长21.2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项目工作量、新增了监测内容等情况,导致预算收支均有所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9,21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02.92万元,占本年收入99.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6万元,占本年收入0.2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9,21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项目支出49,213.48万元,占本年支出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213.48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607.66万元,增长21.2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项目工作量、新增了监测内容等情况,导致预算收支均有所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02.92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8,53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6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71.49万元。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项目工作量、新增了监测内容等情况,导致预算收支均有所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0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8%。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536.16万元,增长21.0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增加了项目工作量、新增了监测内容等情况,导致预算收支均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0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862.54万元,占1.76 %。主要是用于因防疫需要,对集中隔离点尾水进行消毒;隔离点医疗物资、医疗废物转运等。

2.节能环保支出(类)合计2,708.02万元,占5.51%,其中:污染防治(款)大气(项)8.49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1.99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697.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类)主要是用于对重点工业企业(包括国控、省控、市控企业和一般重点工业企业)及加油站、储油库等水、气、土监督性监测及汽车尾气监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项目;年度内开展各街道空气自动监测微型站数据服务、水污染防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组分监测数据服务等项目。

3.城乡社区支出(类)合计45,490.39万元,占92.64%,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5,372.06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110.5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18.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主要用于对堤防进行除险加固、水务涵闸整治、水体治理以及突发性管网塌陷修复、安全隐患整改等;年度内河道采砂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运维;开展日常维护,认真做好排水设施维护工作,确保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晴天无污水满溢,雨天无渍水,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建立水库“一库一策”,加强分类指导,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排水户调查摸底,排水许可办理工作;完成“谷米河、豹澥河、严东湖西渠”综合整治工程、白浒山水厂水源切换及原区域居民供水工作、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等工程项目年度款项。

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1.97万元,农林水支出(类)合计41.97万元,占0.09%。主要用于年度内中央及市级专项等项目的转移支付,年度内按要求支付了相关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2,808.66万元,支出决算为49,10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8%。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102.9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水务建设25,415.57万元,主要成效用于2022年度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二次供水改造、分散式污水处理,明渠、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东湖、南湖、汤逊湖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具体包括长存污水及豹獬污水厂尾水结合管工程、豹獬还建区域污水系统治理工程、玉龙河综合整治工程、九峰渠汇水区混错接改造及黑臭支渠整治工程、九峰明渠(珞瑜东路-行政边界)综合整治工程、湖溪河汇水区混错接改造及雨污分流、梁子湖覃庙(流芳龙泉)水源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项目、南湖社区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南湖混错接点改造项目、南湖区域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工程、曙光星城等社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管网及渠道清淤混错接改造、新竹路渍水点应急泵站工程、汤逊湖社区二次供水改造等工程项目;

2.湖泊保护经费项目1,036.41万元,主要成效用于落实河湖长制等湖泊巡查保护等日常性工作,河湖水质提升、河流确权划界、高校雨污分流,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

3.水务维护18,273.88万元,主要成效用于2022年度全区市政排水设施、涵闸、泵站、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安全畅通运行的维护管理,保障全区内的雨污水排放畅通、达标,开展水库维护相关工作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

4.防汛经费项目646.20万元,主要成效用于防汛设备、物资采购,汛期人员值守、设备巡查、应急抽排,以及防汛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等所产生费用的支出;

5.综合管理服务项目675.09万元,主要成效用于防汛减灾、环境辅助管理购买服务工作,2022年度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环境统计技术服务,建设项目环境调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工作等所产生的费用的支出;

6.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平台项目支出254.03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数据采集交换平台的建设和实施、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建立地理信息平台、构建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网络、建设生态环境智能决策系统、构建智慧应用等所产生的费用的支出;

7.隔离点垃圾转运处置及污水消毒服务871.03万元,主要成效因防疫需要,对集中隔离点尾水进行消毒;隔离点医疗物资、医疗废物转运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上报经费差额表,人员经费及公用费用全部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预算中列支,因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本部门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10.56万元,本年支出110.5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0.56万元,主要用于根据武财建[2021]198号文件要求,对高校雨污分流进行区级财政补贴,以及湖泊退垸还湖和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上报经费差额表,“三公”经费全部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预算中列支,因此,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环境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全部从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预算中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99.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43.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27.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6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727.4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2.6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环境水务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49,21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在管委会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为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力量。

(二)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49,213.4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中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级别评定相关要求,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环境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6.63分自评等级为优。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4个一级项目。

1.水务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年初预算数26,302.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25,415.57万元,预算执行率96.63%。主要产出和效益是:一是组织开展《东湖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再生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综合性、系统性的水环境治理顶层设计,梳理高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和痛难点,制定以水质提升为主,统筹供水安全、内涝防治、污水提质、智慧水务建设等规划目标,为东湖高新区水环境问题整体根本改善提供可靠依据和坚实基础,进一步促进东湖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品质的提升;二是开展水环境治理类项目,涉及排水防涝、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等多个方面;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严防水务建设工程事故发生;三是全面排查水务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平安稳定;强化项目监管督促落实整改,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全区水务项目监管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抓紧压实、拓宽渠道。进一步督促各平台公司做好水务项目纳统工作,倒排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节点,明确各节点责任人,按计划、按目标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系统研究、规划未来。按照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以全面加快改善东湖高新区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包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聚焦民生关注的水环境热点,结合武汉新城建设要求统筹开展全区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分轻重缓急、坚持应急谋远的原则,统筹梳理2023-2025年亟需实施的水务三年行动项目清单,重点推进光谷科学岛、南湖、汤逊湖、赵家池明渠、豹澥河、九峰溪等汇水区水环境补短板工程,谋划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供水、再生水、管网攻坚战试点、固废及土壤修复等6大类项目82个;争取支援、加强督导。为从体制、机构上保障高新区水务工程项目平稳建设、品质优良,要加大对高新区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和水务工程管理领域的技术指导,加强与市局的交流汇报,争取市局更多的关注与支持。

2.水务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年初预算数20,322.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8,275.85万元,预算执行率89.93%。主要产出和效益是:通过水务维护项目的实施,开展排水设施日常维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晴天无污水满溢,雨天无渍水,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建立水库“一库一策”,加强分类指导,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水务突击抢险改造工作,助力解决小区排水不畅问题,为民解忧;加强城市管网运行监管,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管网运行效率,落实监管职责。

下一步改进措施:持续规范水行政执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合理精简执法程序,研究简易执法手段,推进排水执法机制建设,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开展网格化排查,高效发现违法行为;

二是依托街道赋权,加强水政执法业务指导。发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用,明确专人驻点指导,典型违法案件联合执法等,利用案件评比、排名、通报引导街道克服困难;

优化排水设施系统管理,筑牢防汛抗旱基础,保障排水设施畅通运行。开展全区排水管网、河道、渠道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淤泥稀释、清掏工作,加强淤泥处置管理工作,确保管道排水畅通。健全排水井盖的档案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企业。主动对接企业,测算高新区左岭、豹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需求,根据需求倒排豹澥二厂、左岭二厂建设周期,提升高新区污水处理能力;提高排水许可集成化服务效能。积极对接政务大数据局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进一步清理水务资产底数。对现有水务资产进行清理,研究制定高新区水务资产管理办法,挖掘潜力,盘活水务资产,更好为全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做好服务支持。

3.湖泊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年初预算数1,369.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056.41万元,预算执行率77.17%。主要产出和效益是:通过湖泊保护经费项目的实施,对高新区黑臭水体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评估,掌握水体治理成效;开展高校雨污分流补助、南湖社区公建、高校雨污分流及管网混错接改造复核工作;开展重点河湖渠水质提升、河湖长制辅助管理服务、河湖划界确权、水普外河流划界等工作,促进高新区湖泊生态环境发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年度内项目预算执行率波动较大问题,一是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结合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重点考虑当年实际支付情况,并将项目进度纳入预算编制过程中;二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督促有关服务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要求及时请款,确保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增强。

4.生态环保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年初预算数2,308.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768.42万元,预算执行率76.62%。主要产出和效益是:2022年度生态环保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河湖长制水质监测、提质攻坚、地表水、集中隔离点尾水等监测;投诉、领导督办、群众反映的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噪声、土壤、汽车尾气等应急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空气质量监测;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辅助服务等。

通过生态环保经费项目的实施,开展河湖长制水质监测,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有害垃圾分类运处、隔离点医废转运处置工作,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编制双碳政策及技术规范汇编,引导企事业单位绿色发展,培育高新区低碳试点;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执法监管制度,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抽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设立区、街、村三级河湖长等,组织引导街道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站示范创建工作。

下一步改进措施:结合2022年实际分类运处数量及高新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2023年绩效目标体系;

充分考虑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各项目实际,提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

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强化环境监察装备,通过执法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进一步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2022年度,环境水务局较好地完成了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但同时也存在预算执行率波动较大,部分服务项目由于进度影响搁置、绩效目标体系设置不科学等方面的问题。

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科学合理地编制单位预算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详细编制,对于一些大型项目可以在编制预算的同时编制实施计划,并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评估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跨年度项目分年度下达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

2.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

根据实施项目的特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压实部门责任,加快项目提速推进。

3.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体系

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与业务部门共同完成绩效指标设计;业务部门按照施工计划,实时了解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同时不断完善培训方案,加强绩效评价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掌握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和方法。

第四部分 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高标准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年度任务

东湖高新区共接受3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次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共80项,已完成68项,其中2022年完成销号18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共43项,已完成38项,其中2022年完成销号26项。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反映南湖水质相关问题,我局下沉一线、强力推进。一是成立突击队伍硬攻坚。2022年9月9日,环境水务局抽调精兵强将,成立“南湖、汤逊湖(赵家池)工程建设及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指挥部一线突击队”,下设立综合协调组、项目建设项目、面源污染治理组、信访处理组四个工作组,由局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包保挂帅,分管副局长担任工作组组长,入驻指挥部现场办公。

二是领导高位推进包项目。研究制定《关于调整东湖高新区水环境提升攻坚指挥部组成成员及工作职责的方案》和《东湖高新区水务重点工程包保项目清单》,以突击队为依托,建立领导高位推进包保项目机制,形成平台公司领导协调推进、施工单位领导驻点落实,主要领导统筹调度、分管领导包保、骨干同志专人负责的责任体系,以立项审批、项目招标、施工进场、施工质量、完工见效等关键环节为节点,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项目有力有序推进。一线突击队紧盯工程项目建设进展和治理成效,深入一线对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协调推进工程项目实施,督查督办工作进展成效,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按计划进行。截至目前,现场协调各类问题85次,有效保障了项目推进速度和施工质量。

三是定期拉练通报强督办。一线突击队建立“每日汇报工作进展、每周现场拉练协调调度、定期巡查督导通报”的系统工作机制,以工程项目关键任务节点为阶段目标,做到各项工作日日报,层层督,挂图攻坚,高位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强化目标执行效率,确保整治任务按期完成。

二、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工作,督促辖区23家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严抓移动源污染防治,全年共联合交管开展路检执法72次,柴油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整治2573辆,对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处罚14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抽查企业(工地)100余家,现场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902台;强化大气减排治理,2022年完成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3个,预计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910吨,氮氧化物152(含机动车淘汰)吨,二氧化硫2.5吨(机动车淘汰)。

2022年1-11月东湖高新区改善空气质量考核综合得分在全市15个区中排名第1。2022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6天,优良率78.9%,主要污染物NO2、PM2.5、PM10浓度均值分别为30、34、57微克/立方米。同比,优良率上升3.1%,NO2浓度下降15.4%,PM2.5浓度下降5.6%,PM10浓度下降1.7%。

二是深入开展碧水行动。持续开展河湖排口整治工作,完成东湖高新区2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验收工作,有序推进16个河流排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湖泊排口巡查、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严格落实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印发《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设立区、街、村三级河湖长225名,对8个街道、20个区级联系部门开展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开展水域岸线管控专项提升行动。巩固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成果。组织引导街道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站示范创建工作。完成11条水普外河流划界、成果公告、界桩埋设及30个“一河(湖)一策”修编、审批和印发工作。区河湖长办组织召开35次会议,踏勘现场41次;飞检督办累计36批次,共计下发督办问题566个。各街道累计出动30368人次对问题点位进行整改,清理岸坡垃圾、水面漂浮物2228吨。各街道拆除湖边违建约2832平方米,铲除岸边菜地约10625平方米。

2022年,东湖高新区境内长江白浒山断面、牛家村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南湖、汤逊湖、豹澥湖、严西湖、严东湖、严家湖、车墩湖、五家湖水质保持稳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牛山湖荣获2022年武汉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三是全面推进净土清废行动。印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2022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饮用水源地土壤等隐患排查,严控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放,稳步推进原武汉化工二厂、武汉汉洪化工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作,目前土壤修复治理方案已通过评审并备案,危险废物鉴定方案、鉴定报告已通过专家评审;开展202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完成危险废物年报单位共455家,一般工业固废年报单位64家,辖区内涉危险废物企业全面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处置76355.76吨;推进全区19家主要医疗机构、25家医学检验单位及各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物转运及处置工作,落实“医废通”app数据填报,已安全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约5031吨。

三、系统规划 助力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为尽快摸清高新区水环境底数,科学评估水环境现状,我局组织开展了《东湖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再生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详细梳理了高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和痛难点,制定以水质提升为主,统筹供水安全、内涝防治、污水提质、智慧水务建设等规划目标,为东湖高新区水环境问题整体根本改善提供可靠依据和坚实基础,进一步促进东湖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品质的提升。

二是稳步提升城建投资。2022年我局策划开展的水环境治理类项目,涉及排水防涝、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等多个方面,根据年度城建计划安排,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共计55个,总投资约108.9亿元。我区2022年水务城建投资目标为39.23亿元,在全市范围内投资目标排名第二,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值39.28亿元,相较2021年同比增长了8.66%,完成全年目标进度100.13%,超额完成市区全年任务目标要求。根据市水务局2022年全区城建投资目标的安排,水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20.8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4亿元,完成进度63.56%,相较2021年同比增长37.8%。

三是积极保障民生项目。根据武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重点易涝渍水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为有效解决新竹路渍水问题,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新竹路排涝泵站工程被列为重点保障项目,主要包括新竹路、民族大道、康福路等区域配套管网,及新建雨水管道约1.7km,2m³/s雨水泵站等内容,总投资约5595万元,已达到通水条件。

四、优化流程 服务审批提质提效

一是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对省市重点项目进行清单化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重点项目实行专人把关负责跟踪服务的模式,保质保量完成审批环节的工作。

二是实现告知承诺制闭环管理。针对专家技术复核的项目,定期向各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发布通知,形成了“告知承诺审批-事中事后审查-及时整改补充”的闭环管理方式。

三是实施排污许可贴身服务。在武汉市率先实行双证合一,全力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对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双百”问题整改,排污限期整改。

2022年度,共完成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审批191项(报告书10项、报告18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148个,完成市级重点项目库项目审批20项;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共计97家(其中重点管理28家,简化管理69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单位868家;完成73家企业换证,3家企业的“两证合一”;完成37家2021年度执行报告规划性审核、43家排污许可质量性审核。

五、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共促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编制并发布《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文本(2022-2027)》《东湖高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统筹推进全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按期提示调度重点指标工作加快完成。

二是加强指导培育低碳试点。加强双碳宣传,编制双碳政策及技术规范汇编发放给相关单位,引导企事业单位绿色发展,培育高新区低碳试点,推荐指导建筑博物馆申报生态环境部2022年绿色低碳公众参与实践基地。

三是对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基础数据清单》要求,组织编制2021年东湖高新区温室气体清单,摸清排放底数,为双碳目标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是做好碳履约技术服务工作。通过培训会、一对一答疑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高新区碳履约企业开展碳核查、碳履约相关工作贴身服务,协助企业按时按量完成碳履约。

六、多措并举执法信访同步推进

一是扎实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执法监管制度,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抽查。2022年度,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761人次,检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1348家次,实施“双随机”检查总家数201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42家,一般排污单位152家,特殊污染源7家。

二是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2年,我局实施处罚共计70件,处罚共计311.34万。其中环境违法方面,立案查处14家企业,罚款金额118.4万元;水务违法方面,对在建水务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问题行政处罚8件,罚款63.34万元;对违法排水、影响城镇排水设施安全,违法侵占、侵害湖泊水域等违法行为处罚结案48件,罚款129.6万元。

三是着力提升执法水平。2022年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相关学习培训;以岗位练兵为抓手,在环保水务执法、检查、应急、法规等业务领域认真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2022年8月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知识竞赛获得县市区三等奖;2022年12月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第四届全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排名全省第十,获得团队优胜奖。

四是积极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我局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理清工作思路,对重要信访件实行领导包保,信访案件严格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实地调查了解反映问题的实际情况,本着高度责任感,组织相关单位会商解决方案,共同谋划措施,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2022年,我局共处理各类信访件6222件,其中生态环境信访案件4519件,水务类信访案件1703件。信访案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全年无群体性环境上访事件发生。

七、党建引领 提升服务基层效能

一是擦亮党建品牌,提升服务水平。拓展党建共建,以“党建红引领生态绿”为品牌,组建“保卫蓝天排头兵、河畅水清主攻手、青山绿水守护人和服务先锋突击队”4个联盟,形成环境水务领域政企党建4+N技术共享联盟战线;联合共建单位九峰德欣里社区开展“党建共建实践活动”6次,参与完成社区疫情防控、架空层积水、楼顶漏水、生态帮学、慰问困难群众及留守儿童等五大类10件实事,累计赠送社区防疫口罩3000余个,慰问物资6000余元。二是规范党建管理,提升党建质量。以“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为重点,抓好政治建设,突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思想和讲话精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水务领域问题17件;抓牢组织建设,完善制定三重一大、三会一课、述职述廉、党建联盟、水务巡查、重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等9项工作制度。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用于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用于反映政府在治理水污染等方面的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用于水利工程运行及维护方面的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2年度环境水务局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摘要版)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根据《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中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级别评定相关要求,绩效评价总分值100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环境水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96.63分自评等级为优,相关评分情况如下表所示:

评分准则

分值

评价得分

评价等级

预算执行

20

19.90

目标1: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维护,不断完善水务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产出

20

19.73

项目效益

10

9.7

目标2:加强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项目产出

16.5

16

项目效益

8.5

6.3

目标3:加强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提升环保监管执法水平。

项目产出

17.5

17.5

项目效益

7.5

7.5

综合绩效

100

96.63

  1. 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环境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年初预算安排52,920.59万元,年中对预算进行了调整后年度预算总额49,454.85万元,实际执行数资金合计49,213.48万元,预算执行率99.51%。

2.部门整体支出完成的绩效目标

年度绩效目标1: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维护,不断完善水务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合理编制规划。为尽快摸清高新区水环境底数,科学评估水环境现状,我局组织开展了《东湖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再生水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详细梳理了高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和痛难点,制定以水质提升为主,统筹供水安全、内涝防治、污水提质、智慧水务建设等规划目标,为东湖高新区水环境问题整体根本改善提供可靠依据和坚实基础,进一步促进东湖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品质的提升。

稳步提升城建投资。2022年我局策划开展的水环境治理类项目,涉及排水防涝、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等多个方面,根据年度城建计划安排,水环境治理类项目共计55个,总投资约108.9亿元。我区2022年水务城建投资目标为39.23亿元,在全市范围内投资目标排名第二,已完成产值39.28亿元,相较2021年同比增长了8.66%,完成全年目标进度100.13%,超额完成市区全年任务目标要求。根据市水务局2022年全区城建投资目标的安排,水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20.8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24亿元,完成进度63.56%,相较2021年同比增长37.8%。

年度绩效目标2:加强污染防治,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优化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深入开展空气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强油气回收监管工作,督促辖区23家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严抓移动源污染防治,全年共联合交管开展路检执法72次,柴油车尾气排放路检路查整治2573辆,对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处罚149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抽查企业(工地)100余家,现场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902台;强化大气减排治理,2022年完成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3个,预计减排量挥发性有机物910吨,氮氧化物152(含机动车淘汰)吨,二氧化硫2.5吨(机动车淘汰)。

2022年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6天,优良率78.9%,主要污染物NO2、PM2.5、PM10浓度均值分别为30、34、57微克/立方米。同比,优良率上升3.1%,NO2浓度下降15.4%,PM2.5浓度下降5.6%,PM10浓度下降1.7%。

深入开展碧水行动。持续开展河湖排口整治工作,完成东湖高新区21个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和验收工作,有序推进16个河流排口溯源整治工作,开展湖泊排口巡查、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严格落实市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方案,持续开展水源地环境整治;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印发《关于开展碧水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的命令》,设立区、街、村三级河湖长225名,对8个街道、20个区级联系部门开展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季度考核。全面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组织引导街道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站示范创建工作。完成11条水普外河流划界、成果公告、界桩埋设及30个“一河(湖)一策”修编、审批和印发工作。

2022年,东湖高新区境内长江白浒山断面、牛家村断面水质保持稳定。南湖、汤逊湖、豹澥湖、严西湖、严东湖、严家湖、车墩湖、五家湖水质保持稳定,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牛山湖荣获2022年武汉市“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全面推进净土清废行动。开展2022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完成危险废物年报单位共455家,一般工业固废年报单位64家,辖区内涉危险废物企业全面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制度,危险废物处置76355.76吨;推进全区19家主要医疗机构、25家医学检验单位及各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废物转运及处置工作,落实“医废通”app数据填报,已安全转运处置医疗废物约5031吨。

年度绩效目标3:加强环境监测系统建设,提升环保监管执法水平。

对省市重点项目进行清单化管理,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重点项目实行专人把关负责跟踪服务的模式,保质保量完成审批环节的工作。

在武汉市率先实行双证合一,全力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对典型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排污许可质量审核,“双百”问题整改,排污限期整改。

2022年度共完成各类新、改、扩建项目审批191项(报告书10项、报告18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项目148个,完成市级重点项目库项目审批20项;核发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共计97家(其中重点管理28家,简化管理69家),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单位868家;完成73家企业换证,3家企业的“两证合一”;完成37家2021年度执行报告规划性审核、43家排污许可质量性审核。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由于受天气及项目开展进度影响,防汛经费及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平台项目部分年度绩效目标未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预算执行率波动较大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不断加大环境保护经费投入,由于预算逐年增长,且服务项目也多为跨年度项目,导致部分服务项目当年付款额度低于当年预算额度,且年度内1-9月预算执行率不高,项目资金主要在第四季度支付。

2.部分服务项目由于进度影响搁置

2022年受项目实施进度影响,部分项目如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平台项目实际未完工,影响了年度绩效目标的实施。

3.绩效目标体系编制不科学

在编制项目绩效目标体系时,未考虑到单位实际情况,设定绩效目标体系与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如高新区无环境监测站,但任然设定了相关绩效目标,同时部分项目设定的社会效益指标和可持续性指标与实际情况不符,侧重于数量指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水平科学合理的编制单位预算

根据部门实际情况详细编制,对于一些大型项目可以在编制预算的同时编制实施计划,并提前做好项目的规划、评估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跨年度项目分年度下达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准确及时高效。

2.加强对项目的实施进度

根据实施项目的特点,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各类项目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压实部门责任,加快项目提速推进。

3.科学合理的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体系

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与业务部门共同完成绩效指标设计;业务部门按照施工计划,实时了解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对绩效评价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同时不断完善培训方案,加强绩效评价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及时掌握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和方法。

二、2022年度水务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度水务建设项目自评得分94.3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数26,302.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25,415.57万元,预算执行率96.63%。

2.完成的绩效目标

组织开展《东湖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排水防涝综合规划》《再生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综合性、系统性的水环境治理顶层设计,梳理高新区水生态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和痛难点,制定以水质提升为主,统筹供水安全、内涝防治、污水提质、智慧水务建设等规划目标,为东湖高新区水环境问题整体根本改善提供可靠依据和坚实基础,进一步促进东湖高新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品质的提升;开展水环境治理类项目,涉及排水防涝、污水治理和水环境提升等多个方面;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严防水务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全面排查水务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平安稳定;强化项目监管督促落实整改,组织专业力量加强全区水务项目监管等。

3.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项目采购节约率未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原因系年度内根据工作进度与安排,未开展相关采购活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平台公司高新区内水务建设工程及以前年度项目尾款。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率低

2022年区级固定资产投资目标20.83亿元,水务固定资产投资产值累计完成13.24亿元,完成全年水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进度63.56%。固投未达标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一方面是部分项目已进场实施,但由于工程手续不全,导致资料不齐,无法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另一方面是部分水务项目以清淤和修复为主,未形成新的固定资产,难以纳统。

2.供水等民生保障资金和协调难度大

东湖高新区分别由金口水厂(建设规模为50万立方/日),白沙洲水厂(建设规模为100万立方/日)供水,分别距离高新区约55km、45km,供水管道经武昌、江夏等区,东湖高新区位于供水管网末端。一旦武汉出现持续高温天气,居民和企业用水量大幅增加,将会引起多片区出现短时停水问题,供水投诉量大,按照高新区当前供水现状,持续高温,将难以全面保障企业和居民用水需求。

3.工程监管力量薄弱

目前高新区水务工地建设任务逐年加重,水务工程数量及体量均处于增长状态。水务工程管理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专业技术储备欠缺,工程监管力量薄弱,如何保障水务工程安全平稳建设,以及工程质量和效果优良迫在眉睫。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抓紧压实、拓宽渠道。进一步督促各平台公司做好水务项目纳统工作,倒排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间节点,明确各节点责任人,按计划、按目标全力全速推进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成后,积极对接我单位及统计部门,提前准备项目纳统资料,项目纳统资料应尽量符合纳统要求,规避项目中无法形成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内容,同时积极解放思想,将道排、水环境提升、配套供排水设施等涉水工程纳入固定资产投资报送,做到应统尽统;

2.系统研究、规划未来。按照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以全面加快改善东湖高新区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包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馈问题,聚焦民生关注的水环境热点,结合武汉新城建设要求统筹开展全区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建设,分轻重缓急、坚持应急谋远的原则,统筹梳理2023-2025年亟需实施的水务三年行动项目清单,重点推进光谷科学岛、南湖、汤逊湖、赵家池明渠、豹澥河、九峰溪等汇水区水环境补短板工程,谋划水环境治理、防洪排涝、供水、再生水、管网攻坚战试点、固废及土壤修复等6大类项目82个。同时要求相关平台公司压实水环境建设责任,确保在建水务项目高质量高标准有序推进,如期达到建设成效,有效推进高新区水环境提档升级。

3.争取支援、加强督导。为从体制、机构上保障高新区水务工程项目平稳建设、品质优良,要加大对高新区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和水务工程管理领域的技术指导,加强与市局的交流汇报,争取市局更多的关注与支持。

三、2022年度水务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水务维护项目自评得分96.39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2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2〕21号)水务维护项目年初预算数20,322.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8,275.85万元,预算执行率89.93%。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水务维护项目的实施,开展排水设施日常维护,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排水管道完好畅通,晴天无污水满溢,雨天无渍水,无安全事故发生;加强污水处理厂、雨污水泵站及配套设施维护,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提高污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效益,改善辖区生态环境;建立水库“一库一策”,加强分类指导,保障水库日常安全运行和汛期安全度汛,保障水库大坝下游及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水务突击抢险改造工作,助力解决小区排水不畅问题,为民解忧;加强城市管网运行监管,保障城市排水设施正常运行,提高管网运行效率,落实监管职责。

3.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无。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水务维护项目资金主要是支付区内雨污水设施运维费用,2022年高新区按照“厂-管-网”流域模式,将所有污水设施划分为南湖流域、梁子湖流域、东湖流域、左岭区域五大片区,再合并过程中涉及到重新招标运维单位和相关工作对接等情况,项目前期预算执行进度较低。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持续规范水行政执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合理精简执法程序,研究简易执法手段,推进排水执法机制建设,加强污染源头管控,开展网格化排查,高效发现违法行为。主动组织各部门、园区、平台公司等定期召开涉水事项培训宣讲,加强排水执法宣传,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依托街道赋权,加强水政执法业务指导。发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用,明确专人驻点指导,典型违法案件联合执法等,利用案件评比、排名、通报引导街道克服困难。加大街道执法工作在河湖长制考核占比,督促街道积极主动开展水行政执法。

三是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管。未来三年,公安县柳梓河综合码头将有1000万㎥的富裕疏浚砂上岸葛化砂石集散中心码头,后续将面临极大的监管压力,针对后期疏浚砂监管,管委会印发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安县荆州港公安港区柳梓河综合码头富裕疏浚砂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利用监管实施方案》,届时我局将联合交通、海事、水上公安等相关单位加强现场监管,确保疏浚砂顺利运输上岸。

2.优化排水设施系统管理,筑牢防汛抗旱基础

一是优化局部排水系统。着眼“排得出、流得畅、蓄得住”,持续开展管网疏捞和易渍水点改造,推进解决部分易渍水区域排渍防涝能力不足问题,汛前做好易渍水点改造。例华师园路名湖豪庭、金融港四路金融港路、高新大道光谷七路、照山王湾老中华大道铁路桥等渍水点改造。

二是保障物资储备。制定各职能部门、园区、街道、平台公司防汛物资采购种类、数量标准;做好防汛物资设备管理、更新购置和补库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设备养护、检测,确保随时调用。

三是汛前安全检查。汛前对武惠堤、左岭堤堤防设施进行拉网式检查,重点对穿堤建筑物、管线、涵闸、排口、险工险段等堤防设施的检查,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四是科技化防汛。雨前,紧盯气象部门预警信息,及时转发降雨预警,兼顾湖泊水环境保护要求,确定湖泊、港渠汛前控制水位;雨中,充分利用高新区现有防汛应急指挥调度平台,对全区易渍水点视频扫图巡查,实时观测路段渍水信息,提前开展“一点一策”巡查,调度泵站涵闸管理单位提前抽排,发现渍水问题第一时间反馈、处置,有效提高了渍水点处置效率。

五是保障排水设施畅通运行。开展全区排水管网、河道、渠道清淤工作,同时做好淤泥稀释、清掏工作,加强淤泥处置管理工作,确保管道排水畅通。

六是健全排水井盖的档案管理。按照“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的要求健全排水井盖管理档案,理清全区排水井盖底数,对全区8.4万余座排水井盖、雨水篦子加装身份铭牌。

3.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服务企业

一是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主动对接企业,测算高新区左岭、豹澥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需求,根据需求倒排豹澥二厂、左岭二厂建设周期,提升高新区污水处理能力,全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二是提高排水许可集成化服务效能。积极对接政务大数据局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排水许可告知承诺制,重点服务企业开工前“建设工程综合许可证”和旅馆/宾馆行业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提高集成化服务效能,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三是对许可后企业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增加同其他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切实减少涉企检查任务数量。

4.进一步清理水务资产底数

对现有水务资产进行清理,研究制定高新区水务资产管理办法,挖掘潜力,盘活水务资产,更好为全区水环境治理工作做好服务支持。

四、2022年度湖泊保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湖泊保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2.73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2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2〕21号)湖泊保护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1,369.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056.41万元,预算执行率77.17%。

2.完成的绩效目标

通过湖泊保护经费项目的实施,对高新区黑臭水体开展公众满意度调查评估,掌握水体治理成效;开展高校雨污分流补助、南湖社区公建、高校雨污分流及管网混错接改造复核工作;开展重点河湖渠水质提升、河湖长制辅助管理服务、河湖划界确权、水普外河流划界等工作,促进高新区湖泊生态环境发展。

3.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雨污分流补助高校资金因2所高校在2022年未按时完成决算审计无法申请当年奖补资金;雨污分流管网混错接复核项目合同于2022年下半年开始签订,工作任务开展的比较晚,该项目合同设定期限为2022年7月-2024年7月,设置指标体系的时候未考虑到当年实际执行情况,导致整体预算执行率不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年度内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波动较大,项目资金支付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前三季度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项目内容受决算审计进度,影响了款项支付;二是部分项目于年度中开展,且跨年度执行,相关经费当年未支付,因此影响了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紧盯全年考核工作目标,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一是加大示范宣传创建力度。加快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在除关东街外的7个街道加快推行辖区面源污染排查与整治工作,参照关东街雄庄路曙光夜市等8个示范创建点整治经验,全面推行示范创建整治工作;同时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宣传工作,确保到店到人。加大在主流媒体上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宣传活动,展示河湖治理管护成效;谋划小微水体“一村一品”示范工作,推动豹澥街和花山街实际打造小微水体示范典型。

二是强化河湖长激励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强河湖长制监督检查、激励考核,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责任。

三是提升河湖管护能效。加快历史遗留临湖建筑的排查整治工作,摸清湖泊保护区内建筑物底数,结合实际情况对问题分类处置,制定一点一策及整改方案。

2.大力推进水污染治理

一是紧盯国家警示片整改任务,组织好2023年销号工作。按照系统治理、分类施策、长效管控的原则,围绕南湖、赵家池2023年水质达标为目标,制定南湖、赵家池水质达标攻坚行动方案,着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管网提质增效、排水执法清查、面源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科学治污、公众参与、区域联动治水等七大专项行动,确保南湖、赵家池水质达标。

二是推动生活污水溢流直排问题整治。紧盯南湖、汤逊湖、豹澥湖流域重点排口,以污水单元达标示范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梳理问题地块、管网缺陷,摸清底数,坚持系统思维、流域一体治理,科学完成区级方案编制,狠抓治理工程建设和日常调度管理,确保治理成效。

三是完善优化九峰明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内容,统筹考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与拆迁区域的综合治理,确保排口截污、水质达标。

3.加强预算执行

针对年度内项目预算执行率波动较大问题,一是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结合以前年度项目执行情况,重点考虑当年实际支付情况,并将项目进度纳入预算编制过程中;二是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督促有关服务单位认真履行合同要求及时请款,确保年度项目预算执行率增强。

五、2022年度生态环保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自评得分

根据项目工程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生态环保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3.82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2022年预算的函》(武新管财预函〔2022〕21号)生态环保经费项目年初预算数2,308.00万元。全年实际执行金额1,768.42万元,预算执行率76.62%。

2.完成的绩效目标

2022年度生态环保经费项目主要内容是:河湖长制水质监测、提质攻坚、地表水、集中隔离点尾水等监测;投诉、领导督办、群众反映的工业企业废气、废水、噪声、土壤、汽车尾气等应急监测;机动车尾气排放路检;空气质量监测;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辅助服务等。

通过生态环保经费项目的实施,开展河湖长制水质监测,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全面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有害垃圾分类运处、隔离点医废转运处置工作,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编制双碳政策及技术规范汇编,引导企事业单位绿色发展,培育高新区低碳试点;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网格化执法监管制度,对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和一般监管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抽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设立区、街、村三级河湖长等,组织引导街道建立河湖长制工作站示范创建工作。

3.未执行完毕的绩效目标

环境监测站硬件达标率、有害垃圾分类运处数量未执行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环境监测站硬件达标率未达标,原因系高新区无环境监测站,设定年初目标时未考虑实际情况;

(2)有害垃圾分类运处数量指标中,年初预估数量为50吨,由于该项目为按实际完成量进行据实结算,该指标全年完成数量为16吨,与年初设定预估值有偏差;

(3)由于受项目进度及实施单位请款节点影响,年度内生态环保项目整体支出1-9月执行率不高,项目主要款项集中在11月和12月,年度预算执行不均衡。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结合2022年实际分类运处数量及高新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设置2023年绩效目标体系;

2.充分考虑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各项目实际,提高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

3.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强化环境监察装备,通过执法大练兵等活动,持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4.进一步加强环保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5.推进企业环保工作互学互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打造良好的环境安全及营商环境。

六、2022年度隔离点垃圾转运处置及污水消毒服务项目自评表

七、2022年度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管理平台项目自评表


八、综合管理服务

— 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