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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 2017-10-27 00: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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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局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组织、落实公安普法工作。

2、研究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分析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区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和对策建议。

3、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危害国内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防范、侦察,防范和处置邪教组织、有害功法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暴力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等种类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

4、依法实施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特种行业、危爆物品管理,查处治安案件,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群众性治安防范组织建设,负责全市保安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禁毒、缉毒工作,协助街道做好社区戒毒工作。
    6、依法实施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实有人口管理,负责户口和人口登记、统计和调查工作。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国人在市内居留旅行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辖区消防工作,组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8、负责承担安全警卫和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和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10、负责公安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应诉、国家赔偿和违法行为矫治工作。负责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精神病管治院的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2、负责分局公安装备、财务等警务保障工作。

13、负责执行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分局民警的教育、培训以及公安宣传,按权限管理干部和警衔,开展警务督察,查处分局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14、承办区工委、管委会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构成单位来看,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部门决算由单位本级决算组成,无下级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总编制人数641人,其中:行政编制613人,工勤1人,在职实有人数614;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27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2016度部门决算表

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部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5723.6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29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23069.44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六、其他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186.99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1215.2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1215.9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49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4

25723.63 

本年支出合计

51

25723.63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2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08.77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108.77

合计

27

25832.4 

合计

54

 25832.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表2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25,723.63

25,723.63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069.44

23,069.44

 

 

 

 

 

20402

公安

23,069.44

23,069.44

 

 

 

 

 

2040201

  行政运行

19,138.66

19,138.66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30.78

3,330.78

 

 

 

 

 

2040206

  刑事侦查

600.00

6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99

186.9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6.99

186.99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6.99

186.99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5.26

1,215.26

21005

医疗保障

1,215.26

1,215.26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89.09

589.09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26.17

626.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51.94

1,251.9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51.94

1,251.9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31.46

1,031.46

2210202

  提租补贴

220.48

220.48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表3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5,723.63

21,792.85

3,930.7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069.44

19,138.66

3,930.78

 

 

 

20402

公安

23,069.44

19,138.66

3,930.78

 

 

 

2040201

  行政运行

19,138.66

19,138.66

0.0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30.78

0.00

3,330.78

2040206

  刑事侦查

600.00

0.00

6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99

186.99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6.99

186.99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6.99

186.99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5.26

1,215.26

0.00

21005

医疗保障

1,215.26

1,215.26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89.09

589.09

0.00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26.17

626.17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51.94

1,251.94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51.94

1,251.94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31.46

1,031.46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220.48

220.48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部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5723.6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1

 

 

 

 

3

 

三、国防支出

32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3

23069.44 

23069.44 

 

 

5

 

五、教育支出

34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5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6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

186.99 

186.99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

1215.26 

1215.2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9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1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2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3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4

 

 

 

 

16

 

十六、金融支出

45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6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7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8

1251.94 

1251.9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9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1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2

 

 

 

本年收入合计

24

25723.63 

本年支出合计

53

25723.63 

25723.6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5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6

 

 

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7

 

 

56

 

 

 

 

28

 

 

57

 

 

 

总计

29

25723.63 

总计

58

25723.63 

25723.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5,723.63

21,792.85

3,930.7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3,069.44

19,138.66

3,930.78

20402

公安

23,069.44

19,138.66

3,930.78

2040201

  行政运行

19,138.66

19,138.66

0.00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330.78

0.00

3,330.78

2040206

  刑事侦查

600.00

0.00

60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6.99

186.99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186.99

186.99

0.00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186.99

186.99

0.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215.26

1,215.26

0.00

21005

医疗保障

1,215.26

1,215.26

0.00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589.09

589.09

0.00

21005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26.17

626.17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251.94

1,251.94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251.94

1,251.94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031.46

1,031.46

0.00

2210202

  提租补贴

220.48

220.48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部门:                                                            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3,720.93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787.14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38.41

30101

  基本工资

1,625.64

30201

  办公费

136.34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6,024.13

30202

  印刷费

11.32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100.23

30103

  奖金

6,071.16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28.58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0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0

30205

  水费

16.47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380.01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11.65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105.66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146.37

30211

  差旅费

9.96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7.5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196.00

30213

  维修(护)费

167.61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3.46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9.61

30304

  抚恤金

13.20

30215

  会议费

0.0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439.70

30216

  培训费

39.35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17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1,215.26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37.73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3,161.23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61.73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220.48

30228

  工会经费

135.4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56.72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1.11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0.00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43

 

 

人员经费合计

16,867.30

公用经费合计

   4,925.5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部门:                                                             单位:万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
(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782.76

5

769.76

170

599.76

8

642.16

7.5

633.49

95.08

538.41

1.17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部门: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第三部分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开发区分局2016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25,723.63万元,支出总计25723.6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37.21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调入民警21人,调出5人,离退7人;2、政策性增资3、协警人员增加。增加协警206人,劳务费增长幅度较大4、追加部分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包括社区消防室专项经费、防汛救灾专项工作经费等。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72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23.63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72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92.85万元,占本年支出84.72%;项目支出3,930.78万元,占本年支出15.28%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723.6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37.21万元,增长26.8%,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加调入民警21、调出5人、离退7人;2、政策性增资3、协警人员增加。增加协警206人,劳务费增长幅度较大;4、追加部分专项工作经费。主要包括社区消防室专项经费、防汛救灾专项工作经费等。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6,029.78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5,723.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82%。其中:基本支出21,792.85万元,项目支出3,930.7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办案费600万元,主要用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全年分局刑拘251人、刑拘“盗抢骗”102人,同比分别上升15.7%和22.9%,其中刑拘“盗抢骗”占刑拘比达到41%,掀起了“压警情、强打击”高潮,四季度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3.4%,拉动全年刑事警情增幅由7.3%,回落至1.3%。强化同步上案,攻坚能力增强。针对大案要案,“刑侦、技侦、视侦、网侦、特侦”一体化合成作战,先后成功侦破“9.9”省厅督办300万特大珠宝金饰盗窃案、“10.11”特大绑架勒索案、“10.27”安徽枞阳籍系列入户盗窃案、南湖大道系列砸车窗盗窃案等一大批重点案件

2)办公设备购置费120万元,主要用于计算机相关设备购置及维护,提高了工作效率;

3)交通工具购置95.0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特种车辆6台,提高办案等工作效率;  

4)警用装备购置费45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一线民警警用装备、单警装备、执法仪、民警服装等装备的购置更新,以及350兆数字集群系统的前期建设,一线民警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达100%,达到了公安部及市局装备配备标准,提高了公安工作战斗力;

5)信息化建设费501.11万元,主要用于分局网络系统维护、72个警务室、4个综合服务站网络运维、审讯全程录音录像建设项目,11个派出所巡逻车安装定位系统、电台电台基站建设,刑侦信息采集平台建设等,为科技强警打下坚实基础;

6)打黑宣传费20万元,用于打黑宣传、群众举报奖励等费用,控制了涉黑案件的增长,确保了高新区投资软环境的平安祥和;

7)维稳专项工作经费42.4万元,主要用于涉案人员慰问、救助补偿,以及案件协调费等,实现重点人员稳控和落地查控率100%,群体性事件预警率、成功处置率100%;

8)禁毒专项经费40万元,建立了11个社区戒毒工作站,破获毒品罪案58起,强戒、社区戒毒82人。加大了禁毒工作力度,提高了禁毒工作效率;

9)看守所经费187.2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看守所工勤人员、医生,支付医药费以及弥补市局给养费不足,解决了我局送押人员难的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

10)执法办案功能分区经费402.64万元,主要用于功能分区设备购置及派出所改建等,加强了执法场所配置,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

11 平安武汉建设30万元,完成了市局提出的警务服务站建设要求,更快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12)豹懈所房租54万,主要用于支付豹懈所办公用房房租,解决了派出所危房办公问题;

13派出所消防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消防专项工作经费,优化消防工作设施,全年,督促整改火灾隐患4135处,整治胶囊房874户,整改9家市、区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查封、“三停”火灾隐患单位33家,全区未发生火灾亡人事故。

14)警务室建设经费27万元,主要用于警务室建设及维修维护。

15)特警支队经费116.44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派驻特警支队日常工作经费,保障高新区社会稳定。

16 全市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经费6.4万元,用于公安机关公务用枪数字化改造。

17)“平安光谷”运行维护636.38万元,用于“平安光谷”运行维护、管网租赁等费用。

18)追加派出所办案区改造经费62.6万元,用于派出所办案区改造

19)追加2016年防汛救灾经费73.26万元,用于防汛救灾工作。

20追加协警及流管员人员经费312.5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638名协警 63名流管员的人员经费,以及出入境聘用16名工作人员经费,弥补高新区警力不足的问题;

21)办公大楼运行维护费43.71万元,主要用于派出所、警务室及警务服务站水电消耗、物业费及分局大楼电梯、空调维修等费用,保证了警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分析如下: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度预算为23,375.59万元,支出决算为 23,069.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9%。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86.9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1,215.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25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251.9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92.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86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2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企业政策性补贴、事业单位补贴、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782.76万元,支出决算为642.16万元,为预算的82.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7.5万元,为预算的150%,比预算增加2.5万元,实际支出与2015年决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未接市局及管委会通知安排,故预算未足额安排

2016年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实际发生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赴加拿大参加“高科技犯罪打击与防范培训”培训团组1个,1人次;通过培训学习,开阔了思路,提高面对高科技犯罪的打击与防范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33.49万元,为预算的82.29%;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95.08万元(决算中因口径原因未填报,实际为公务用车购置,现按实际情况公开),为预算的55.92%,比预算减少74.92万元,主要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本年度购置特种车辆6台。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8.41万元,为预算的89.77%,比预算减少6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车辆维修费用相应减少。其中:燃料费353.14万元;维修费103.87万元;过桥过路费31.19万元;保险费50.2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为预算的14.63%,比预算减少6.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公款接待用餐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务接待,厉行节约,禁止奢侈浪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工作接待。

2016年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17万元。其中用于外省市的交流接待1.17万元,用于工作接待19批次、241人次(其中陪同46人次)。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38万元,降低2.34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12万元,降低43.47%,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62.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行公车改革,加强车辆管理。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量增加,接待工作量比2015年有所增长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九、关于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支出4个,涉及资金1,908.75万元。

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市、东湖高新区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认真组织绩效目标的设定,参评资金达到项目支出资金的50%以上,为规范项目管理,我局成立了采购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流程,对设备的采购和验收等工作程序作了严格规定。同时对项目的实施严格执行管理者负责制,本着预算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二)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今年首次在部门决算中增加四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办案项目支出自评结果为94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自评结果为96分、交通工具购置自评结果为93分、警用装备经费自评结果为94分。总体情况良好,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办案费、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交通工具购置、警用装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5.55万元,比2015年增加3,233.55万元,增长191.1 %。主要原因:1、调入民警21人,调出5人,离退7人;2、增加协警人员206人,协警劳务费增长幅度较大,协警劳务费3,161.23万元预算安排全部列入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度部门名称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5.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7.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2.6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共有车辆15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4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支出(款)刑事侦查(项):

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省市政府批准,区各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的租金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附件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办案费

项目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管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财政局主管业务室: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行财科

2017    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净化辖区治安环境,侦破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项目预算资金600万元,全部由区财政拨款解决,依据省、市公安部门有关的文件保障办案经费精神,确立该项目。预算安排600万元,实际完成600万元,完成率100%。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1)产出数量

a、百名民警侦破刑事案件数    210件

b、百名民警治安案件结案件数    260件

c、破获经济犯罪案件    60起

d、侦破毒品罪案件数    50起

e、百起刑事有效警情破案件数    20起

d、涉黑恶类犯罪查处数    5起

f、吸毒人员收戒人数    70人

g、五十人以上群体事件预警率    95%

2)质量指标

a、刑事案件破案率    30%

    b、命案侦破率    95%

c、治安案件结案率    25%

d、五十人以上群体事件处置率    100%

e、枪案破案率    95%

2.效果目标

1)经侦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2000万元

2)刑事案件发案控制率    10%

3)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    0.9%

4)治安案件发案增长率    10%

5治安案件万人发案率    1.2%

二、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

1)项目基础资料情况

 按照财务制度及各项业务工作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项目台账,逐年进行汇总存档。

2)项目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

本项目为我局日常办案经常性使用项目,在质量控制方面,首先让需求单位参与预算编制,了解业务单位需求,合理编制预算。另外,将需求单位和分局纪委纳入管理,实现办案业务项目经费使用公开透明,确保项目质量。

3)项目验收情况 

针对使用项目经费涉及的单位,能始终坚持以办案单位的需求为使用依据,强化预测、预警、预防,牢牢守住“六条底线”,在办案费支出中,既保证各单位办案业务需要,又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

2、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60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600万元,完成率100%。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1百名民警侦破刑事案件数   210 件  完成率100%

2百名民警治安案件结案件数  260件 完成率100%

3破获经济犯罪案件      60起      完成率100%

4侦破毒品罪案件数   50 起         完成率100%

5百起刑事有效警情破案件数  20起  完成率100%

6涉黑恶类犯罪查处数    5起       完成率100%

7吸毒人员收戒人数    70人        完成率100%

8五十人以上群体事件预警率   95 %  完成率100%

2、效果目标

经侦挽回经济损失金额    2000万元     完成率100%

刑事案件发案控制率    10%            完成率100%

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    0.9%           完成率100%

治安案件发案增长率    10%            完成率100%

治安案件万人发案率    1.2%           完成率100%

三、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在办案费项目决策方面,能够坚持问题、需求、实战“三大导向”,在机制、科技、实战三个创新上下功夫,深化警务创新,合理编制预算,科学使用项目经费。2016年,分局狠抓“压警情、强打击”,以打促防效果明显,确保了全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

通过强化绩效管理,引导和激励全警争先创优、干事创业,推动打防管控等工作再上台阶,有力维护了高新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不断提升,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实现了绩效目标执行率100%。

办案费项目自评得分94分。

(二)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一是认真学习开发区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开发区经济发展的速度,全面预估治安维稳形势,科学合理编制办案经费预算;二是在项目的管理上,能始终坚持以办案单位的需求为使用依据,守住“六条底线”、服务开发区经济发展为总体目标,在办案经费使用上,向办案一线倾斜,既保证各单位办案业务需要,又严格按照财务报销制度执行,做到了专款专用,使用合理,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存在问题:一是目标值的设定不够合理;二是项目指标的设置方面,不能全面涵盖公安工作的全部,特别是近年来,公安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治安、维稳、处突形势日益严峻,少数指标项目不能完全体现公安工作实绩。

下步该进措施:深入理解绩效目标设置的标准,让绩效目标的设置与当前公安工作的发展相匹配。

 

    

附件2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交通工具购置                 

项目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管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行财科

2017 年 04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意见》(武发[2013]8号)精神,市公安局报政府审批同意,全市采购一批性能好的特种越野车,安装警灯警报器并随车配置反项装备。实现进一平加强全市街面反恐处突工作,提升民警执法设备装备水平、适应当前反恐维稳等公安需要,确立了该项目。该项目预算安排170万元,实际完成95.08万元,完成率56%。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1)东风风神AX75  5台   100%

2)东风本田CRV   2台   100%

3)东风艾力绅    1台    100%

    2、效果目标

    巡逻抓现行指标增长率5%.

二、项目绩效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 

1)项目基础资料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的流程,建立健全各类采购项目台账。每一个项目都按照政府采购审批表、需求报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实现一个项目一本台账,逐年进行汇总存档。

2)项目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

在项目的采购方面,严格按照“双18”的要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执法执勤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在武汉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办的指导下,严格车辆的采购工作。切实将符合采购标准、性价比高的车辆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途径,纳入公安用车的范围。

在项目合同的签订及审核方面,严格执行武汉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程序和模板,交由第三方法务机构提出修改意见,确保合同的程序方面、内容方面合法、合规,使项目资金使用得到最大优化。

3)项目验收情况 

在项目验收方面,严格执行采购人、验收人分离的制度,执行采购人不验货的原则,同时请分局纪检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使用单位等多方参与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环节公开透明,经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必要的时候,经试用运行反馈良好后方可进入结算环节。

2、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17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170万元,财政收回74.92万元。实际支出 95.08万元,完成率56%。主要原因是由于进行公车改革,压降公车购置经费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1)东风风神AX75  5台   100%

2)东风本田CRV   1台   50%

3)东风艾力绅    0台    未完成

主要原因是由于进行公车改革,压降公车购置经费

2、效果目标

    巡逻抓现行指标增长率达到5%。

  三、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在交通工具的决算方面,根据一线执法执勤工作的实际需求、《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公安机关装备配备标准以及车辆管理使用报废年限的标准,严格编制交通工具的购置经费。

在该项目的预算执行方面,能够严格按照采购车辆必须满足“双18”的标准,在武汉市公安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指导下,完成了年度交通工具购置,执行率达到56%。

交通工具购置项目自评得分93分。

(二)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做法:一是在全面掌握分局车辆使用状况的情况下,根据车辆管理使用报废的年限标准,合理安排分局交通工具采购项目预算;二是严格按照车辆采购的标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车辆选型和采购工作。

    存在的问题:本年度交通工具采购项目,由于实行公务用车改革,项目执行率为56%。反映出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对一些上级文件精神的领会不够深入,预算编制不够完善。

    改进措施: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公务用车改革,在全面掌握分局各单位现有车辆使用状态,科学合理编制年度经费预算。

附件3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警用装备购置

项目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管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行财科

2017   年 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为了提高落实《省公安厅关于湖北2014-3网安发展工程实施计划的通知》(鄂公通【2014109号,《武汉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公安装备建设”十二五“规划国保项目建设的通知》武公国保【201571号等文件精神,计划投资450万元,全部由区财政拨款解决,在2016年购置单警装备、购置执法仪、购置350兆数字集群系统电台、购置国保取证装备、购置网安设备、购置枪支、子弹、购置更新民警服装等,实现350兆数字集群系统手续电台配备率80%、单警装备配备率100%,实现民警执法设备装备水平显著提高、民警执法取证能力显著增强,确立了该项目。完成预算安排450万元,完成率100%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1)购置单警装备套数  50  100%

2)购置执法仪个数    90  100%

3)购置350兆数字集群系统电台部数    404  100%

4)购置国保取证装备台(套/个)数    1  100%

5)购置网安设备套数    2  100%

6)购置 枪支支数    8    100%

7)购置子弹箱数    10    100%

8)购置更新民警服装套数    614    100%

2.效果目标

350兆数字集群系统手持电台配备率  80%

单警装备配备率    100%

二、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 

1)项目基础资料齐备;

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采购项目台账,按照政府采购表、需求报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实现一个项目一本台账,逐年进行汇总存档。

2)项目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

在项目的采购方面,将需求单位和分局纪委纳入采购管理,并参与采购的全过程,实现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并且让需求单位参与采购评审,确保采购质量。

3)项目验收情况 

针对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如果参与采购评审的全过程,就请分局纪委参与验收或者一线实战单位予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2、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安排450万元、实际资金到位450万元,实际完成450万元。无差异。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1)购置单警装备套数  50   完成率 100%

2)购置执法仪个数    90   完成率 100%

3)购置350兆数字集群系统电台部数    404  完成率100%

4)购置国保取证装备台(套/个)数    1  完成率100%

5)购置网安设备套数    2  完成率100%

6)购置 枪支支数    12    完成率150%

枪支弹药按照市局计划调拨采购出现差异。

(7)购置子弹箱数    6    完成率60%

 枪支弹药按照市局计划调拨采购出现差异。

8)购置更新民警服装套数    614   完成率100%

2、效果目标

    警用装备购置预算安排450万元,采购完成450万元。完成率100%

三、自评结论

()自评结论

2016年,关于装备的决算方面,以实战需求为导向,从基层一线的实际需求出发,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选择实战性强、科技含量高的装备投入到侦查破案、维稳处突、为侦破重大案件,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供了保障。

在装备的预算执行管理方面,将需求单位纳入项目的采购管理,共同参与装备的采购工作,实现了装备采购的满意率和合格率100%

警用装备购置项目自评得分94分

()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做法:

一是按照年度经费预算,按时提醒各单位按照预算,提出采购需求报告,经职能部门和相关专业部门进行复核后,予以政府采购。

二是在采购的执行方面,将需求单位和职能部门以及纪委纳入采购执行管理,并参与采购的全过程,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

存在的问题:

对一些不可预见性的项目经费预算方面,没有全面的予以考虑,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有需求,无经费开支的现象存在。

改进措施:

一是通过资产清查后,全面掌握分局各项装备的数量以及使用年限,根据装备管理的配发、使用和管理规定,合理的进行预算编制。

二是进一步与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按照编制预算的要求,提醒职能部门对战线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测算和有效的评估,确保项目的准确和全面。

附件4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信息化建设与经费

项目单位: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主管部门: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区财政局主管业务科室: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行财科 

2017 年 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350兆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省、市警务信息化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单位信息化警务建设发展的需要,计划投资688.75万元,全部由区财政拨款解决,在2016年购置信息化设备,建设信息化平台和基站,维护和升级网络系统,提高街头见警率、信息化支撑破案率、接警速度大幅提升、警务资源的利用率、信息化管理水平,确立该项目。

该项目完成501.11万元,结转187.64万元。完成率72.76%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1)巡逻车安装定位系统套数10   100%

2)购置市指挥三网合一客户端服务器台数   34

100%

3350兆电台基站建设个数    5  100%

4)建设刑侦信息采集平台个数    13 100%

5)维护网络系统个数     72    100%

2.效果目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

1)街头见警率增长10%

2)信息化支撑破案率增长15%

3)警情反映增长率达到20%

二、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管理情况

1、业务管理情况 

1)项目基础资料齐备;

 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类采购项目台账,按照政府采购表、需求报告、需求项目技术参数、招标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等实现一个项目一本台账,逐年进行汇总存档。

2)项目质量控制采取的措施;

在项目的采购方面,将需求单位和分局纪委纳入采购管理,并参与采购的全过程,实现采购工作公开透明,并且让需求单位参与采购评审,确保采购质量。

3)项目验收情况 

针对采购项目涉及的单位,如果参与采购评审的全过程,就请分局纪委参与验收或者一线实战单位予以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2、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共计安排688.75万元,实际资金到位688.75万元,实际支出501.11万元,结转187.64万元,完成率72.76%。主要原因:1、企业服务平台项目预算190万元,已于2016年9月已完成该项目的采购工作。因先期已与供应商达成协议,先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36万元,待项目上线运行检验合格支付剩余款项139.64万元。2、车载信息采集设备48万元,随着信息化指导警务的理念的不断提高,分局领导要求对原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将车牌抓拍、WIF采集、人像设别等信息采录技术进行软件开发,作为全市街面警务信息化工作的创新,目前还在研发中,项目已结转。

(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1)巡逻车安装定位系统未完成,48万元已结转下年。主要原因是随着信息化指导警务的理念的不断提高,分局领导要求对原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将车牌抓拍、WIF采集、人像设别等信息采录技术进行软件开发,作为全市街面警务信息化工作的创新,目前还在研发中,项目已结转。

2)购置市指挥三网合一客户端服务器台数   34

完成率100%

3350兆电台基站建设个数    5  完成率100%

4)建设刑侦信息采集平台个数    13 完成率100%

5)维护网络系统个数    72完成率100%

2、效果目标

1)强化科技创新。深入推进“微警创”活动,形成了全警“创新、创造、创智”热潮,孵化出了一批高科技项目、产品,便携式伪基站侦测系统、监管医护云通道5个项目在市局微警创大赛中纷纷获奖;成功打造全国首款警用翻译平台光谷翻译官,为涉外管理服务扫清语言屏障,受到市、区领导和社会媒体的一片点赞。(2强化实战创新。聚力推动互联网+社区警务光谷微警务荣获全省公安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并代表省厅参加全国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决赛;提升发现、感知、预警、处置能力,光谷广场地区立体智能防控体系”“一场四站工作经验在全国政法委推介街头见警率增长10%,信息化支撑破案率增长15%,警情反映增长率达到20%

三、自评结论

()自评结论

对于信息化项目的预算决策方面,能够坚持问题、需求、实战“三大导向”,在机制、科技、实战三个创新上动脑筋,下功夫,深化警务创新,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在项目的管理上,能始终坚持以需求单位的需求为采购依据,并将需求单位纳入采购评审中,全程参与采购,确保采购质量。同时邀请纪委参与招标管理监督,实现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

信息化建设及经费项目自评得分96分

()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经验:

能够充分借力高新区人才智力优势,在“互联网+创新”、“互联网+社区警务”、“互联网+治安防控”、“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深受好评。

存在的问题:在进行信息化项目预算的时候,对于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类的涉及软件开发的项目,上线运行的时间预估不够充分,预算评估不够全面,特别是对创新项目的预见性及其经费的预估与当前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导致信息化项目的完成率72.76%

改进措施: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借力辖区人才智力优势,提前规划项目需求,科学评估和预算,为科技创新项目的预算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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