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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 2022-10-18 15:35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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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

救援大队部门决算








20221018


目录

第一部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1)

二、收入决算表(2)

三、支出决算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

救援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四)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五)对责任区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六)核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

(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八)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九)推行区域火灾联防联控,督促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十)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十一)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十二)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部门决算由1行政单位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在职实有人数108人,其中:行政108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886.41万元。我单位为新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886.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6.4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886.4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886.41万元,占本年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86.41万元。我单位为新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86.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1.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86.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886.4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预算为5429万元支出决算为4886.4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0.0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886.4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48万元,主要成效切实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及火灾救援工作,杜绝特别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消防突击保障经费37.7万元,主要成效用于保障消防救援人员伙食费、差旅费、消防车保险、营产营具购置等开支。执法办案费1.8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支付消防产品监督检查送检费、检验费,火灾鉴定费的开支;消防宣传费27.34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支付消防宣传影视资料、公益广告制作、宣传费、开展防火、宣传工作的费用。消防文员岗位购买服务经费155.57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支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工资、伙食、被装等开支,保障消防救援业务正常开展。日常公用支出223.44万元,主要成效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相关开支。专用燃料费39.99万元,主要成效支付江城消防尖兵比武、整建制灾害事故处置综合操法比武竞赛、灭火救援预案评比竞赛以及抢险救援灭火工作消耗的油料。消防队员岗位购买服务经费1908.27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支付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伙食、被装等开支。营产营具购置费27.49万元,主要成效购置通用办公设备、营产营具、厨具食具、执勤器材、后勤设备、文化体育设备等;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1470.81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支付社区消防室支付社区消防车辆及装备经费。建设维修费327.59万元,主要成效用于支付标识标牌、调整库室功能、红门影院、消防员之家、发光字、流芳站党建正规化改造及历年建设维修尾款费用。专项租金478.92万元,主要成效主要用于保障左岭消防救援站租金开支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预算为5429万元,支出决算为4886.41万元,完成年预算的90.0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中央直属单位,填报经费差额表,基本支出不在区内反映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本级。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

  1.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1.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5.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7.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6.8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34.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


  1.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共有车辆5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5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救援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2个,资金2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1.52%。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核查2021年预算经费的使用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为逐步推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构建可操作性预算管理长效机制。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现场评价和非现场评价两种方式相结合。本次证据收集主要包括前期资料收集、证据整理。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1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429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共涉及1个一级项目。

1.其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29万元,执行数为4886.41万元,完成预算的90.01%。主要产出和效益是:消防监督检查次数25637行政处罚结案数355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0次;重点行业地区约谈2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检查20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48消防宣传“五进”次数500“三停”结案数4查封结案数5拘留结案数4应急救援次数3553重大活动消防执勤保障20实战演练次数150比武竞赛次数4应急救援轮训次数106专职消防员培训次数12无人机通信培训人数11指导多种形式队伍演练次数198购置车辆数量1购置装备数量1894政府购买服务人数214购置消防车油料升数52171消防站改造数量1购置训练设备12购置防疫物资4购置营产营具70购置专职人员服装数14154件套;故障响应时间≤24h涉疫勤务处置率100%正规化建设达标率100%产品质量合格率100%产出完成及时率100%救援处置率100%举报投诉处置率100%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为全面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我大队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大队召开党委会,传达落实《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面认识绩效评价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二是严格落实,组织安排。大队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小组对消防救援经费的预算绩效实施和管理。三是加强管理,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自评结论,大队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存在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足。二是消防车辆、装备等专用设备配置与消防站发展不相适应。三是存在部分科目执行较为滞后,导致经费未及时支出

改进措施:一是发挥专业人才优势,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全面开展车辆、装备评估论证工作,争取车辆、装备经费,优化装备配备结构,推进装备系统升级,规范采购验收工作,健全装备管理制度。三是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构建可操作性预算管理长效机制。


第四部分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牢牢抓住队伍转型升级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地。

  1. 战斗力标准强化提升。

大队始终把战斗力标准作为检验队站能力的第一要务,聚焦能打胜仗,着力打造一支英勇善战、素质全面的尖刀队伍。

  1. 社会火灾隐患精准治理。

大队坚持部门联动、属地推进,助推火灾防控取得实效。一是全面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及电动车专项整治。扎实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生命”通道隐患排查整治。

  1. 政务宣传服务多措并举。

大队用好加服务、减流程、乘效能、除隐患加减乘除工作法,用心办实事,真情解民忧。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党委决策部署落落地。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强班子。

二是坚持政治建队提素质。

三是坚持正风肃纪树形象。

1.大队党委被评为2021年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先进基层党组织”。

2.用好榜样力量,培树徐震、彭帅、李长洋等一批先进典型,大队拍摄的我身边的党史故事《逆行的背影》在全省消防救援队伍展播;

3.大队荣获支队党史知识竞赛二等奖。

4.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和“一行动两整治”专项行动,落实党委议廉6次。

5.大队共开展廉政谈话10次,并运用“四种形态”给予7名指战员谈话提醒并作书面检查,对2个队站党组织约谈提醒,有力整肃了队伍。大队主官还深入辖区42家单位开展廉情回访。

6.8家重点单位进行消防监督质量督导,聘请12名廉政监督员参与优化营商环境暨执法征求意见座谈会,进一步提升了辖区单位、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

战斗力标准强化提升

一是掀起练兵比武热潮。

二是加强专职力量建设。

三是强化实战淬炼检验。

  1. 大队荣获支队上半年全员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团体第一名、支队下半年岗位练兵比武竞赛团体第名、宣传岗位实操比武第一名、条令纲要知识竞赛第一名、队列会操第三名的好成绩。

  2. 累计培训120余人,严格考核淘汰机制,确保下队即补充战力。强化队站专职骨干力量建设,开展为期40天的业务骨干培训班。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联调,提升社区消防队打早、灭小的能力,指导8个街道82个社区应急服务站建设验收,为500余名应急服务站队员开展拉网式应急救援培训,高新区在全市第六届物业服务行业消防技能比武竞赛中获得团体第一名。

3.制订灭火救援预案37份,完善水源调查100余次,全年组织灭火演练300余次,抗洪抢险拉动20余次,想定作业和无预案拉动17次,积极开展灭火救援战例复盘和讲评,不断提升指战员实战打赢能力,大队所属指战员圆满完成了援豫抗洪抢险等重大灭火救援战斗行动。


3

社会火灾隐患精准治理。

一是全面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及电动车专项整治。

是紧盯危化品场所检查。

是有序推进重点区域辖区高校、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居民小区、超高层建筑、密室逃脱等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

是大力查处仓储物流工业园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是借势借力开展燃气场所专项整治。

  1. 建立846个电动车停车棚和954个“梯阻系统”,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车上楼入户充电,目前在全区继续推动。

  2. 对华星光电、天马微电子等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共检查单位64,约谈3次,发现火灾隐患189处,整改火灾隐患189处,罚款6600元。

  3. 共检查单位266家,发现火灾隐患751处,整改火灾隐患694处。

  4. 共检查辖区化工园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物流园区等41家,共发现隐患49处,督促整改49处。是借势借力开展燃气场所专项整治。联合公安分局对“十小场所”、联合建设局对建筑工地开展20余次指导检查,推动全区8个街道、8个园区开展夏季消防隐患大排查,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同时消防救援大队充分用好消安委平台,对火灾高发、隐患较突出区域的部门、街道、园区,先后下发20份提示建议函。

4

政务宣传服务多措并举。

一是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

二是推行监督检查“无事不扰”,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社会单位开展监督抽查。

三是推进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检查。

四是开展消防安全“五进”实践活动。

五是强化以案示教。

  1. 实行每周五上午大队主官接访日和消防救援站免费预约参观制,共接待来访和参观群众1000余人。

  2. 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社会单位开展监督抽查,今年来共检查单位1637家,发现隐患2788处,整改隐患2480处,行政处罚92起(罚款70.4万元),查封2家。

  3. 检查技术服务机构从业30余家以及执业检查50余家,办理行政处罚7起罚款4万余元,

  4. 劝阻消防违法行为1325次,张贴《打通“生命通道”整治通告》和消防宣传海报5万余份。

5.通过重点单位、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群推送警示提示500余条不断劝导群众自查自改。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项名词解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所属消防救援队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3.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其他消防事务支出(项):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部门机动费项目支出及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各项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其他专用名词。

(根据本部门使用的其他专用名词补充解释















部分附件

2021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1年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1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消防大队        


2022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3)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4)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5)对责任区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进行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

6)核查处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投诉;

7)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8)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9)推行区域火灾联防联控,督促街道、乡镇及社区、行政村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10)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11)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12)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消防工作职责。

2.机构情况。

消防大队部门预算由1个单位本级预算组成。列入行政单位序列。下辖9个消防救援站,2个小型站。

  1. 人员情况。

消防大队总编制人数108人,行政编制64人。政府专职消防文员26人,政府专职消防员200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

消防部队年度工作任务:

1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2持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

3持续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高层地下建筑、“多合一”和老旧居民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领域的综合治理;

4推进和完善“警消联动”工作机制,依托“微邻里”等网格化管理平台提升社区、农村火灾防御能力;

5大力推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提高基层火灾防控水平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6、确保辖区火灾形势稳定,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

7、保障日常执勤备战工作,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

消防救援工作长期目标:

1、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全面保障高新区火灾形势稳定;

2、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提高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素质能力;

3统筹推进消防站建设,进一步提升消防站管理水平,坚持以战斗力建设为核心,为消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救援工作年度目标:

1、切实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及火灾救援工作,杜绝特别重大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2按照“一专多能、多能一体”要求大力开展实战化训练和基础训练;

3、科学规划队站,科学配装车辆装备,保障消防站高效运转;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分析

(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支出规模和结构

2021年预算支出总额为5159万元,预算支出执行率为95%。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支出执行率为84%,公用经费预算执行率为67%,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为97%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表

项目

2021年预算

2021年决算

预算执行情况

人员经费

224.44

187

84%

公用经费

332

223

67%

专项经费

4603

4,475

97%

合计

5159.44

4,886

95%


2.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基本支出情况表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2021年收入数

2021年支出数

支出完成情况

办公费

16

15.42

96%

差旅费

1.9

1.9

100%

电费

50

48.53

97%

工会经费

25

18.4

74%

劳务费

2

0.84

42%

培训费

5

4.9

98%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8

17.09

61%

水费

8

0.06

1%

维修(护)费

80

74.03

93%

委托业务费

60

5.76

10%

物业管理费

10

1.23

12%

印刷费

3

3

100%

邮电费

13

7.77

60%

会议费

2

0


咨询费

1

0.95

95%

租赁费

27

23.56

87%

手续费

0.1

0

0%

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

1,474.00

1,470.81

100%

建设维修费

390

327.59

84%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4.44

187.48

84%

项目支出

478.92

478.92

100%

消防队员岗位购买服务经费

1,944.00

1,908.27

98%

消防突击保障经费

46

37.7

82%

消防文员岗位购买服务经费

156

155.57

100%

消防宣传费

30

27.34

91%

营产营具购置费

34.08

27.49

81%

营产营具购置费

34.08

27.49

81%

执法办案费

10

1.8

18%

专用燃料费

40

39.99

100%

总计

5,157.44

4,886.41

95%


  1. 差异原因分析。差异原因分析大的应分析到具体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和具体单位。差异较大的项目包含委托业务费。差异较大原因分析业务费中的档案整理采购项目实施较晚展资产清查项目未开

(二)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

1.产出目标

消防监督检查次数25637

行政处罚结案数355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0次;

重点行业地区约谈2

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检查20

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48

消防宣传“五进”次数500

三停”结案数4

查封结案数5

拘留结案数4

应急救援次数3553

重大活动消防执勤保障20

实战演练次数150

比武竞赛次数4

应急救援轮训次数106

专职消防员培训次数12

无人机通信培训人数11

指导多种形式队伍演练次数198

购置车辆数量1

购置装备数量1894

政府购买服务人数214

购置消防车油料升数52171

消防站改造数量1

购置训练设备12

购置防疫物资4

购置营产营具70

购置专职人员服装数14154件套;

故障响应时间≤24h

涉疫勤务处置率100%

正规化建设达标率100%

产品质量合格率100%

产出完成及时率100%

救援处置率100%

举报投诉处置率100%

2.效果目标

2021年,高新区应急救援及火灾形势平稳,效益指标全部完成。无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增长率0火灾事故调查率100%;行政许可完成率100%;消防应急救援接警处置率100%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达标率100%群众对监督检查工作满意率98%群众对应急救援工作满意率98%消防执法规范化有所提升;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所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普及率有所提升;保障区人民人身及财产安全能力有所提升;消防人员应急救援能力有所提升。

三、自评结论

(一)自评结论

总体来看,我大队基本完成了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支出执行率为95%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

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为全面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我大队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大队召开党委会,传达落实《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项目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提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面认识绩效评价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二是严格落实,组织安排。大队成立预算绩效自评工作小组,明确自评工作小组对消防救援经费的预算绩效实施和管理。三是加强管理,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自评结论,大队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度不足。

二是消防车辆、装备等专用设备配置与消防站发展不相适应。

三是存在部分科目执行较为滞后,导致经费未及时支出

改进措施:

一是发挥专业人才优势,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预算编制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车辆、装备评估论证工作,争取车辆、装备经费,优化装备配备结构,推进装备系统升级,规范采购验收工作,健全装备管理制度。

三是改进项目管理方式,构建可操作性预算管理长效机制。






二、2021年度绩效评价报告


湖北省预算绩效评价(评估)报告

(缩略版)



报告名称: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预算部门(单位):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

预算年度:2021年度


评价类型:项目R政策部门整体

评价单位:湖北国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主评人1:李

主评人2:李海兵

家:无

正式提交日期:202296

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消防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

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缩略版)


一、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经全面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2021年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89.20分,评价等级为“具体见下表。

1 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准则

权重

得分

得分率

绩效等级

决策

15%

14.5

96.67%

过程

25%

24

96.00%

产出

32%

25.7

80.31%

效果

28%

25

89.29%

项目绩效

100%

89.20

89.20%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1.决策情况看

本次项目立项为消防部门履职所需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但未设置产出成本类指标,效益指标中“火灾形势稳定”未进行细化量化,“重特大事故增长率”指标针对与本项目的关联性不强。

  1. 过程情况看

项目组织管理制度完善,资金使用规范,政府采购率100%;车辆及装备购置、验收、分派、交接、领用、调配、交回(退还)管理符合《消防救援队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配备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但资产处置滞后,对资产新增进度有一定影响。

3.从“产出”情况看

项目完成了年初计划采购的消防车辆及装备,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及时按标准备置到位,消防站车辆及装备统筹规划共享共用,资产利用率高。但消防车配置数量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车辆及消防站装备到位不及时,消防车未及时办理产权证,少量社区消防站装备超过《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标准》标准50%以上。

4.效果情况看

更新配备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后,提高了出警安全性,减小了救火难度;救援速度及救援能力都得到了提升;同时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进一步增强了居民消防意识。但部分社区对消防不够重视,未按要求对社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社区志愿消防队伍人员不足。

(三)项目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1.1量入为出、合理规划预算。加强项目论证,精准测算需求,从人员、车辆、装备、营房建设等多方面做好经费保障,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使消防站装备建设工作机制更健全,结构更合理,管理制度更完善,提升装备建设管理水平。

1.2严格采购程序,强化监督制。坚持“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严格按要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合同公告等信息,做到采购信息全程上网、全面公开。贯彻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下发消防救援队伍部门集中采购目录的通知》,对消防车辆和消防救援局集中采购的消防装备,采购前报总队审批,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程。

1.3推进消防与社区联动机制。落实居民小区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按照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坚持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实现单位、社区消防安全规范管理,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标准,全面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控制室达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隐患排查、建档管控、宣传发动,扎实借用技防措施,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1基层消防站车辆配备不足

基层消防站车辆配备未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求问题产生的原因,一是消防每年申报增加配置的车辆由市支队统一采购,由于全市采购量大,加上部分消防车需要进口,导致到货不及时;二是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资产处置滞后,导致不能及时申报车辆预算。

2.2消防站装备配备不及时、少量器材采购单价偏高

评价发现,2021年申请采购的下属消防站装备,20226月还未配发完毕;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器材,有少量单价超过《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标准》标准50%以上。主要是因为消防站的器材装备由武汉市消防支队统一采购,采购量大,采购过程和统一派发时间较长。

2.3社区微型消防站管理不规范

部分社区微型消防站没有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设置门牌、公示牌及上墙牌匾,也没有设置消防宣传栏以及日常管理、排班值守、防火巡查、器材管理等方面的台账;志愿消防人员也不足。一是因为近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社区人员少工作繁重;二是社区经费有限,消防大队只给微型消防站配备消防器材,其他配置均由街道和社区自行配备;三是部分小区为新建小区,消防设施基础较好,社区对消防工作不重视。

2.4绩效目标体系不够科学合理

从项目预算申报情况看,未设置产出成本类指标,效益指标中“火灾形势稳定”未进行细化量化,“重特大事故增长率”指标针对与本项目的关联性不强。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加快报废资产的处置进度,及时更新车辆和装备

一是根据本单位车辆现状,提前安排购置计划,加快车辆更新进度;二是加强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摸清资产使用状况,加大对使用状态差的资产的处置力度,按实际资产配置状况申报车辆及器材装备预算;三是车辆配置到位后,及时办理产权登记,保证车辆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2.进一步科学合理安排所属消防站及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器材配置

一是合理规划消防站器材装备的库存量,及时按标准将消防装备配置到位,保证出警的安全性,以及日常训练效果;二是对按规定由武汉市消防支队集中采购的项目,加强采购过程的参与度,加大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力度,保证采购器材质量达标的前提下,按标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 加大消防知识宣传力度,构筑联勤联防联治联动的火灾防控体系

一是充分发动辖区内的党员、志愿者、网格员、社区民警、热心居民等力量开展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共同调动防火防控的凝聚力,逐步建立起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的宣传机制,有效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二是借助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整合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等具体工作,确保基层监管有人做,进一步延伸并织密基层火灾防控网格,有效构筑联勤联防联治联动的力量体系。

  1. 优化完善绩效目标

在下年申报项目预算时,进一步优化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指向清晰、易于衡量、与项目内容相关联的绩效指标

详见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得分表

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

1.1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定位,按照“科学配装、质量建装、管理强装、人才兴装”的总体思路,消防大队立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全面推进“世界光谷”发展目标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提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灭火救援装备建设标准打造与综合性救援任务相适应、与专业化救援能力相匹配的装备体系,形成消防装备结构合理、保障高效的装备建设新体系全力打造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现代消防装备保障体系,根据《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建设纲要(试行)》及《武汉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2022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结合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设置“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预算项目,为消防站及消防救援人员配置车辆及装备器材。

1.2项目绩效目标

消防大队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推进装备配备达标建设,加强装备统型升级,提升装备体系化、通用化水平。

2.项目预算及执行情况

2.1项目预算情况

项目年度预算为1584万元,其中:2020年新建18个社区消防室配置车辆及随车装备、办公设备、消防宣传栏、制度牌门牌等180万元;左岭、花山、佛祖岭、豹澥站等车辆及装备进度款882.4万元;流芳站更换抢险救援消防车1180万元;花山、左岭、佛祖岭、豹懈、大学园等消防站增配消防装备更换消防装备计341万元。

2.2实际执行情况

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装备保障标准,消防大队为所属队站配置车辆5,装备751506件套,为社区配备电动消防车18台、执勤器材装备600余件套。投入经费1,470.81万元,其中:支付2021年武汉市支队集中采购车辆装备80%费用,共计397.6万,支付18个社区消防室配置消防车及随车装备190.81万元,预付2021年支队集中采购智能云梯消防车及登高平台消防车费用528.90万元,支付武汉市支队2018年采购的2台水罐及水罐泡沫消防车费用353.5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项目预算资金立项、组织与管理、财务管理及合规性、资金使用效率、投入产出比、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评价,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加强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促进项目实施单位提高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

  1. 绩效评价的对象及范围

项目评价对象是车辆、器材装备购置费,项目实施主体为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2021项目预算资金量为1,470.81万元。

  1. 评价评价方法

本次项目绩效评价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湖北国盛会计师事务所简称中介机构实施。中介机构在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拟定绩效评价方案;结合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收集和查阅项目相关案卷信息资料,在信息整理、研究分析、计算比对和交叉验证各类材料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调研、座谈会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投入的经济性、项目产出及效果情况进行评价

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项目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实地调研法等。

  1. 评价工作安排

4.1前期准备阶段2022718~722接受评价任务,组建绩效评价工作组拟订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形成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主评人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4.2现场实施阶段2022725~85。中介机构派出评价小组现场查看、了解项目实际状况,查阅项目资料,与项目实施人员座谈,开展满意度调查,结合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情况,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

4.3评价分析阶段202288~819。中介机构综合分析收集到的资料,修改指标体系,确认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初步得出评分结果和评价结论。总结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或意见。

4.4评价报告阶段(2022822~910)。中介机构评价项目组内部进一步分析,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指标体系进行评审论证,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专家意见书,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在同委托方、被评价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及时提交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

  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报告编制规范》等文件,在充分考虑项目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部门规划、项目特点,及专家咨询意见,制定了项目绩效评价的总体框架:包括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18个三级指标以及指标权重、涉及37个评价要点、指标标准值(参考值)、绩效评价标准及资料来源以及评分细则等内容。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决策 

过程

产出

效益 

二级指标

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 

资金投入

资金管理

资产管理

组织实施

产出数量

产出质量

产出时效

产出成本

项目效益 

三级指标

立项依据充分性

立项程序规范性

绩效目标合理性

绩效指标明确性

预算编制科学性

资金分配合理性

预算执行率

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产管理规范性

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度执行有效性

实际完成率

质量达标率

完成及时性

成本控制率

社会效益

可持续影响

满意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介机构依据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2021年项目预算申报情况及《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武消201922号),结合大队2021年项目实际支出及实施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1.决策指标分析

决策指标设定分值15分,得14.5分,扣0.5分,其中绩效目标指标扣0.5分。

1.1项目立项

设定分值5分,实得5分。

1.1.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符合《消防法》《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为消防部门履职所需,且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1.1.2立项程序规范性

项目为消防大队经常性项目,2021年项目在年初单位申报资金预算时进行申报并得到批复。

1.2绩效目标

设定分值4分,实得3.5分。

1.2.1绩效目标合理性

项目2021年度绩效目标是: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推进装备配备达标建设,加强装备统型升级,提升装备体系化、通用化水平。项目按照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的装备保障标准,消防大队为所属队站配置车辆和装备,为社区配备电动消防车执勤器材装备,共投入经费1,470.8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目标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1.2.2绩效指标明确性

项目申报时设置了购置消防车数量、装置器材装备数量、采购工作完成时效等产出指标,设置了、火灾事故处置率、辖区基层消防救援力量等效益指标,指标及指标值清晰、可衡量,指标值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没有设置产出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中的“重特大事故增长率”与项目的关联度不强。扣0.5分。

1.3资金投入

设定分值6分,实得6分。

1.3.1预算编制科学性

项目资金预算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的配置内容和预算标准,以及各站上报的车辆和装备的需求情况进行配置,预算依据充分,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项目内容与预算内容一致。

1.3.2资金分配合理性

项目资金预算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各站上报的车辆和装备的需求情况,以及以前年度购置车辆的付款进度情况进行测算,资金分配合理。

2.过程指标分析

过程指标设定分值25分,实得24,扣1分,其中资产管理规范性扣1

2.1资金管理

设定分值3分,实得3分。

2.1.1预算执行率

项目年初预算为1584万元,调整后预算1,470.81万元,项目决算数1,470.81万元,其中:支付装备器材费190.81万元,预支付消防车费用1,217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1.2资金使用合规性

设定分值6分,实得6分。

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高新区消防大队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每一项资金的支付,消防大队都是在武汉市消防支队发来支付指令,再按本单位资金的拨付流程执行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后,进行支付;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内容,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2资产管理

设定分值6分,实得5分。1分。

2.2.1资产管理规范性

项目新增资产配置按预算执行有完备的验收及出入库手续;消防大队单位有关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定期盘点资产购置、处置有完整的审批流程,并按规定程序执行;资产入账及时,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

但是,经查阅有关资产台账及调查了解,发现消防大队资产处置滞后,2021年处置的资产是2019年申报处理的,2015年申报处理的资产至2020年才处置完成。目前还有2013年申报处置的资产因转制等原因未处理完毕。扣1分。

2.3组织实施

设定分值4分,实得4分。

2.3.1管理制度健全性

消防大队有完善的预算、经费开支、资产、资金审批等方面的制度,且有关岗位责明确、业务流程清晰;有资产管理制度和车辆、装备和器材使用管理的具体规定,有专门的资产管理岗位,资金、资产和有关业务方面管理制度健全。

2.3.2制度执行有效性

经调查了解,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资金使用符合《武警湖北省消防部队支、大队经费资产审批管理规定》,车辆和装备采购由武汉市消防支队统一采购,政府采购率100%;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资产签收手续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购置、验收、分派、交接、领用、调配、交回(退还)符合《消防救援队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车辆和装备器材的配备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3.产出指标分析

产出指标设定分值32分,实得25.7,扣6.3分,其中:产出质量指标扣2分,产出时效指标扣3.3分、产出成本指标扣1

3.1产出数量

设定分值10分,实得10分。

3.1.1实际完成率

消防大队2021年计划为所属消防站新购5台消防车、1161件(套)以上消防装备器材,为18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购置电动消防车及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数量指标全部完成。

3.1.1.1购置消防车

实际到位6台消防车,其中2021年支付尾款的花山站车辆已于2020年到位验收;2021年到位验收的有:流芳站1台、关山站2台、左岭站1台;另外,2021年还到位已提交购置计划2021年暂未付款的大学园站和中队占斗一班车辆各1台。

3.1.1.2购置消防器材

2021年实际配备消防站装备751506余件(套)。

3.1.1.3购置消防电动车

2021年为已建成的18个社区微型消防站购置电动消防车各一台,20215月份已全部配置到位。

3.1.1.4保障社区消防站数量

《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武消201922号)2021年为已建成的曙光、韵湖、关山等18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另为清江山水、长城等物业公司按其需要配置了部分器材。

3.2产出质量

设定分值9分,实得7分。2分。

3.2.1质量达标率

3.2.1.1基层消防站车辆配备达标率

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共有9个一级站和2个小型站,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一级站要配备5-7台消防车、小型站应配备2台消防车应配备各类消防车49-67台。账面有各类消防车46台,但2008年以前购置(使用接近或超过超过15年)的有7台。实际可用车辆39台,配备达标率79.59%。扣2分。

3.2.1.2基层消防站器材配备完备率

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器材,每年根据各基层站需求统一报武汉市消防支队进行集中采购,基层消防站装备器材配备内容和数量基本符合标准。

3.2.1.3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完备率

为已建成的曙光、韵湖、关山等18个社区微型消防站按标准配置消防器材,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的配备内容和数量标准。

3.3产出时效

设定分值7分,实得3.7分。3.3分。

3.3.1完成及时率

3.3.1.1车辆、装备配备及时率

微型消防站装备在20216月前已配备到位;2021年申请采购的下属消防站装备,20226月还未配发完毕,扣0.5分;2021年付款的有4台车是2018年的采购计划,其中有3台车20214月才验收,扣1.2分。共扣1.7分。

3.3.1.2产权确认及时率

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消防大队应及时对房产、车辆等资产办理产权登。但东湖高新区消防大队有4台车在20214月前就验收,直到本次评价时止仍未上牌照。扣1.6分。

3.4产出成本

设定分值6分,实得5分。1分。

3.4.1成本控制率

3.4.1.1车辆、装备配置标准

消防站车辆和装备配置符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的要求,车辆购置价未超过同类车辆类采购计划中参考预算单价;装备购置价未超过相关装备采购计划中参考预算单价;经对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器材进行核对,6米两节拉梯和手持对讲机单价超过《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标准》标准50%以上,扣1分。

3.4.1.2车辆、装备统筹使用率

根据《消防救援队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消防大队应根据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统筹规划有效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工作。高新区消防大队各消防站每年根据需要上报车辆和装备采购计划,采购到位后根据具体情况再调整分派。车辆调拨有调拨手续并在资产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变更;发生灾情时,车辆及装备会就近从几个消防站调配出警。装备共享度较高。

4.效益指标分析

效益指标设定分值28分,实得26,扣2分,其中:可持续影响指标扣2分,满意度指标扣1

4.1社会效益

设定分值12分,实得12分。

4.1.1出警及时率

消防大队2021年发生大小火灾233起,出警及时,未造成重大人员和财物伤亡。

4.1.2火灾事故处置率

根据消防大队提供的《火灾调查台账》等资料,以及现场走访了解,2021年事故处置率100%

4.1.3出警安全性

项目配备的登高平台消防车、新型水罐泡沫车,以及为消防员个人配备的新型的装备,提高了出警安全性;同时对社区微型消防站配备器材以及对其人员的消防知识的培训,对发生火灾前期的扑救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减小了救火难度。

4.1.4辖区基层救援力量

高新区近年新建了豹澥、左岭等消防站,现有9个一级消防站和2个小型消防站;同时建成了20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各消防站分片管辖,各社区配备了专职消防员,发生灾情时的反应速度、救援速度及救援能力都得到了提升。

4.2可持续影响

设定分值8分,实得6分。2分。

4.2.1社区居民消防意识

消防官兵进社区宣讲消防知识,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进行培训,以及社区专设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车巡逻等,都进一步增强了居民消防意识。

4.2.2基层消防站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影响

消防站分片管辖,对社区消防员的培训及消防知识进社区的宣传,都极大地提高了发生灾情时的反应速度和救援速度和力度。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微型消防站提档升级工作的通知》,社区微型消防站应按规定设置门牌、公示牌及上墙牌匾;要设置消防宣传栏以及日常管理、排班值守、防火巡查、器材管理等方面的台账;每个社区应至少建立1支不少于6人的志愿消防队,会使用微型消防站配置的器材装备。部分社区消防站未按标准建设,人员力量也显不足。扣2分。

4.3满意度

设定分值8分,实得7分。1分。

4.3.1消防官兵满意度

本次评价发放调查问卷23份,对消防装备的配备、车辆和器材的使用以及消防安全方面向各消防站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回问卷23份,22份满意、1份比较满意。经调查及现场走访,消防官兵认为应该加强安全问题定期排查,同时反映车辆配备后官兵出警安全性增加,但器材配备仍然比较紧张,日常训练用的器材都是反复多次使用的,影响训练效果。扣1分。

4.3.2辖区居民满意度

本次评价发放调查问卷32份,对消防消防安全知识宣讲、社区微型消防站工作以及社区消防安全方面向各辖区成民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回问卷31份,29份满意、2份比较满意。经调查及现场走访,辖区居民反映消防人员定期不定期到社区进行防火救火宣传,指导使用灭火器材,发生火灾时出警迅速。满意度高。

(四)附件

附件1: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得分表

附件2: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附件3:基础数据统计表

附件4:现场调查访谈记录

附件5:满意度调查问卷(样本)

附件6: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附件7:其他佐证材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验收资料等)



机构名称:湖北国盛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229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财政和国资监管局20229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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