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1-04-20 17:21
  • 来源: 荆楚网
  • 分享到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市关于编制和发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编制而成。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高新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邮编:430075电话:027-6788027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东湖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东湖高新区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东湖高新区各部门及街道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与新一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相衔接,全面梳理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在湖北省政务网发布。2020年管委会内设机构梳理权责事项2885项,市直派出机构梳理权责事项414项,街道梳理权责事项148项,同时督促41个部门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2、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东湖高新区结合实际,制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围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重要政策解读工作机制等工作,明确了各部门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夯实职责,保障推进。根据国家部委编制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组织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的权责清单和“三定”方案,全面细化公开事项、确定公开属性、规范公开标准,按时保质编制并发布了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二)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和解读

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在区政务网开设“助力夺取双胜利”专栏,实时发布援企、稳岗、促就业的相关政策信息,尤其加大纾困和激发市场活力规模性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让政策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年发布解读信息22条,解读材料16条,解读产品4个,媒体评论文章2篇。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按照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市区优化营商环境部署,配合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狠抓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进新开办企业免费刻章工作;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坚决破除企业“退出壁垒”。二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出台项目审批“投资十条”,通过网上办、容缺办、随时办、限期办、承诺办、一次办、合并办、联合办、帮代办及强监管10个方面加速重点项目及时快速开工建设,全力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时限。三是持续提升招投标营商水平,在全市率先试点“不见面”资格预审,推进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强化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项目招标。四是全省首创企业服务分中心,可为企业办理370项业务,累计服务企业近9000家。五是按照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组织街道、社区开展事项认领和发布,确保事项认领应领尽领,同时做到认领事项均准确无误发布。目前东湖高新区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认领的事项中,“马上办”事项比例达77%,“网上办”事项比例达98%,“全程网办”事项达93%,“就近办”事项达91%,“一次办”事项达99%。对办理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设立依据、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进行全链条式公开,以政务公开带动和助推全区营商环境优化。

(四)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

1、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依托东湖高新区政务网,打造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明确责任部门,确保各内设机构、街道办都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脱贫攻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区政务网总访问量3759504人/次,共发布各类信息653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08条,政务动态类信息4243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2188条,收到公众留言数量47918条,公开答复数量47477条。依托新媒体平台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听民意、惠民生、解民忧,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宣传引导和服务功能有机融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截止2020年12月,全区政务新媒体检查合格率100%,其中“中国光谷”发布信息1523条,订阅量93800个;“光谷企事通”小程序预计使用人数超过1000人,通过小程序预计每年服务超过10000人次;“光谷政务”总关注量超过26万人,采编推送政务服务类新闻消息71次,推文总阅读量近55万人次,小程序预约量超58万人次。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我区以完善内部制度为抓手,以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为重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五)强化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推进、监督及落实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集中学习,科学系统组织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020年我区组织开展了三次政务公开工作集中学习培训、经验交流。重点推进了集约化平台信息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旨在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把区政务网和政务新媒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督促各部门做好政务网内容保障工作,强化监督,采取平时抽查、月度通报、半年督查相结合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707

76

111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212

100

2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553

-70

7228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726

2100

3692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事项数)

2020年事项数

处理决定数量(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

2140

2714

行政强制

/

95

67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4

6

0

0

1

0

16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9

1

0

0

1

0

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2

1

0

0

0

0

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1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1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2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3

0

0

0

0

0

3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6

6

0

0

1

0

1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4

2

0

10

0

1

0

0

1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0年东湖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离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政策解读数量较少、形式不够丰富;三是对内设机构、各街道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监督、考核不够到位,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高。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根据《条例》规定,深化落实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合理确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范围。进一步完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直观展示各项信息。

2、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丰富解读形式,让政策解读更显“活力”、更“接地气”,更贴近群众。

3、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规范,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积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加强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东湖高新区收到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62件(含闭会期间6件),包括省人大代表建议5件、省政协提案8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5件、市政协提案24件。其中,主办(承办)件19件,会办件43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工作,并达到走访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的目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