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新区财政预算改革,根据管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2017年专项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发展改革局2017年专项预算共十一大类,预算列支13117万元,有关明细如下:
1、根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推动科技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武新规〔2016〕4号),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给予奖励或补贴,2017年安排股权投资企业财政补贴1230.11万元,包括落户补贴、房租补贴、股权投资奖励、股权投资风险补贴、人才补贴。
2、根据武新规〔2016〕4 号,对上市后备企业改制、报会、上市,新三板和四板挂牌,上市公司再融资给予奖励或补贴,2017年安排上市及挂牌奖励预算3070万元,包括奖励6家企业上市、再融资企业370万元,奖励32家企业新三板挂牌1020万元,奖励28家企业四板挂牌1680万元。
3、根据武新规〔2016〕4 号,2017年安排9家科技支行补贴915.29万元。
4、根据武新规〔2016〕4号、武营银发〔2013〕72号,2017年安排信用贷款贴息、保证保险补贴、科技保险补贴2905.28万元,包括50家企业信用贷款贴息1178万元、83家企业保证保险保费补贴207.97万元、97家企业保证保险利息补贴204.58万元、158家企业信用评级费补贴37.05万元、3家保险公司保证保险风险补偿720万元、40家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557.68万元。
5、根据武政办〔2011〕111号、武新规〔2016〕4 号、武政〔2011〕44号、2017年列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奖励及补贴345.86万元,包括5家融资租赁公司315.86万元,1家融资担保公司30万元。
6、根据2015年第27期常务会议纪要,安排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专项预算1578.82万元。
7、依据2016年第15期常务会议纪要,安排光谷科技金融研究院(有限公司)专项补贴790万元。
8、依据武新规〔2016〕4 号、2016年第20次常务会决议,安排产业基金预算1480万元,包括三峡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三峡金石(深圳)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奖励。
9、依据武新规〔2016〕4号,2016年安排其他金融服务机构616.64万元,包括:武汉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等7家要素市场落户奖励及补贴、人保财险武汉东湖科技保险公司、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补贴,武汉光谷科技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及运营光谷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补贴,东湖企业信用促进会发展会员补贴。
10、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管理费
根据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2015年(29)号常务会议纪要,委托武汉光谷科技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第四批专项资金(资金用于设立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的受托机构,负责专项资金的运作和管理。根据《湖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专项资金受托机构的管理相关费用按照受托资金的0.3%每年财政预算安排,2017年度受托管理资金3亿元,安排专项资金管理费为90万元。
11、两型社会专项
根据武新管发改〔2009〕18号文第五条,2017年列两型社会95万元,其中:
(1)清洁生产审核奖励90万元。根据武新管发改〔2009〕18号文,2017年按10万元的标准奖励9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安排预算90万元。
(2)获批省级项目3万元。根据武新管发改〔2009〕18号文,2017年按3万元的标准奖励1个省级项目,安排预算3万元。
(3)获批市级项目2万元。根据武新管发改〔2009〕18号文,2017年按2万元的标准奖励1个市级项目,安排预算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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