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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2016年专项预算公开说明

  • 2016-03-08 00: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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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高新区财政预算改革,根据管委会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2016年专项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发展改革局2016年专项预算共十四大类,预算列支17180万元,有关明细如下:

  1、根据政府采购程序,委托专业机构编制“十三五”规划、科技金融、产业发展、创新创业、社会发展等领域的课题,2016年列课题研究、规划编制及产业宣传推广经费300万元。

  2、根据武新管[2009]18号文第五条、武新管办[2014]37号文第三条、《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2015-2016年)节能评审和节能监察服务合同》,2016年列两型社会及节能专项324万元。

  3、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21号、武新管发改〔2014〕22号文件,2016年列项目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

  4、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武汉市江夏区物价局物价管理工作委托协议》,2016年列高新区物价工作委托经费120万元。

  5、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2016年列股权投资类企业财政补贴2433.22万元。

  6、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3号,2016年列上市奖励预算8175万元。

  7、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2016年列科技支行补贴942万元。

  8、根据2015年27期常务会议纪要,列支金融租赁公司补贴2000万元。

  9、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落户东湖高新区优惠政策的回复》(武新管发改[2011]93号),2016年列支长江财保专项补贴735万元。

  10、根据2014年42期常务会议纪要,列支农发行专项补贴250万元。

  11、根据武政办〔2010〕117号、武新管发改〔2014〕42号、武营银发〔2013〕72号,2016年列信用贷款贴息、保证保险补贴540.78万元。

  12、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武政办〔2011〕111号,2016年列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奖励290万元。

  13、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武新管发改[2011]93号2016年列其他金融服务机构930万元。

  14、根据《东湖示范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2016年列现代服务业发展基金管理费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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