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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2015年专项预算公开说明

  • 2015-03-19 00: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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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新区财政预算改革,根据管委会工作要求,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展改革局2015年专项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发展改革局2015年专项预算共十六大类,预算列支17480万元,有关明细如下:

  1、根据武新管〔2009〕18号文,武发改规〔2011〕1号文,武发改环资〔2011〕536号文,对投资项目节能管理,新增对第三方项目评估和审查,以及武新管计〔2008〕24号文,武政〔2005〕6号文、2009年(73)专题会议纪要,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及重大项目投资,结合实际工作,2015年列两型社会及节能专项资金330万元。

  2、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与区域规划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和往年预算,发改局牵头做经济运行、产业发展、资本特区、科技金融、社会发展等领域的宏观研究400万元。

  3、根据《关于高新区物价管理工作委托函》,2015年列高新区物价工作委托经费100万元。

  4、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21号、武新管发改〔2014〕22号文件,2015年列项目管理工作经费50万元。

  5、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3号,对上市后备企业改制、报会及上市等给予奖励,2015年列上市奖励预算900万元。

  6、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3号,对上市公司完成资本市场融资给予奖励,2015年列再融资奖励预算200万元。

  7、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3号,对新三板拟挂牌企业和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改制及挂牌等给予奖励,2015年列新三板挂牌奖励预算2000万元。

  8、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对股权投资类企业给予奖励或补贴,2015年列股权投资类企业财政补贴1500万元。

  9、根据武新管〔2012〕13号,2015年列高新区创投引导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5000万元。

  10、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2015年列科技支行补贴1000万元。

  11、根据武政办〔2010〕117号、武新管发改〔2014〕42号、武营银发〔2013〕72号,2015年列信用贷款贴息、保证保险1000万元。

  12、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2015年列科技保险奖励300万元。

  13、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武政办〔2011〕111号,2015年列融资租赁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奖励1500万元。

  14、根据武政〔2010〕42号,2015年列信用促进会专项资金500万元。

  15、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2015年列其他金融服务机构2200万元。

  16、根据武新管发改〔2014〕42号,支持和鼓励园区管理公司、孵化器管理公司、资本大厦、金融超市、管理咨询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开展企业金融中介服务,2015年列金融服务平台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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