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新管财预函〔2016〕51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关于2016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专项资金预算的批复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通知》(武财预〔2015〕38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6年预算的批复》(武财预函〔2016〕6号)的精神,现对你单位2016年科学技术专项资金预算审核批复如下:
一、预算支出
根据2016年收入计划,核定你单位2016年科学技术专项资金预算安排11790万元,具体项目安排见附表。
二、预算绩效
核定你单位2016年预算绩效支出项目4个,金额为6410万元,占总项目支出比例为54%。
三、预算管理
请你单位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要求,严格执行经批复的部门预算,不得随意突破和调整预算,也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和调整科目,确需变更用途和调整科目的,必须按程序报批;加强对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采取可行措施,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内部考核约束机制,硬化预算约束,各项支出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2016年2月19日
附件:
2016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说明
2016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为目标,重点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光联万物”产业提升行动方案及“互联网+”行动方案开展工作,着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优化创新创业发展环境,预算数11790万元。
一、专项资金共计117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共安排10405万元,分项如下:
1、东湖高新区科技创新项目1430万元。
2、华中科大专项8000万元。
3、中科院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专项975万元。
(二)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专项
企业创新主体培育专项共安排1035万元,分项如下:
1、瞪羚企业发展补贴30万元。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专项1005万元。
(三)创新创业环境优化专项
创新创业环境优化专项共安排350万元,分项如下:
1、新兴产业研究咨询经费300万元。
2、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和发展专项50万元。
二、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2016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专项资金预算的顺利执行,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管理环节:
(一)严格执行《预算法》 按照市人大审查通过的预算,及时下达科技项目计划,及时调度拨付资金,确保产业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
(二)认真履行管理监督职能 一是严格按产业项目立项程序审批项目;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和合同制。三是加强跟踪高效,尤其是加强对重大科技专项的定期检查,推行项目中期检查和评估制。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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