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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2020年专项预算公开说明

  • 2020-09-11 08:50
  • 来源: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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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2020年专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2020年专项预算安排情况

第二部分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2020年专项预算收支预算表

第三部分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2020年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2020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总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1585万元。

二、部门预算总支出情况

其中:财政拨款支出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1585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58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206科学技术支出51585万元。

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312对企业补助51585万元。

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507对企业补助 51585 万元

(二)按照部门机关支出预算细化安排情况

1.项目支出51585万元。其中:公共项目支出51585万元,包括:

壹、科技创新大走廊建设专项:为落实汪书记关于“创新光谷”建设要求,按创新空间布局规划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布局重大技术创新平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赋能转型发展,设立此专项,预算5187.5万元。包括:

1、科学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据《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核心承载区总体规划》以及《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清单》(武新管〔2018〕42号)文中“对经省委省政府决策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进行先期投入,筹备期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启动经费支持”,对布局科学岛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预研启动经费支持,预算500万元。

2、产业创新联合体(研究院)建设,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中“第二条 支持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对通过论证遴选的产业创新联合体分期给予场地租用、设备购置、贷款贴息等支持,单个机构累计支持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以及依据《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清单》(武新管〔2018〕42号)中关于支持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研发投入和新兴产业创新组织共性技术平台、检验检测平台、中试验证平台补贴等,预算1500万元。

3、新兴研发机构建设,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以及支持相关工研院协议,对工研院建设及研发投入给予补贴。预算1772.5万元。其中,新兴研发机构研发经费补贴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第二条 支持产业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对工研院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预算1000万元。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依据《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共建协议》,给予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贷款贴息,2020年需补贴712.5万元。武汉中科固废资源工业技术研究院,依据是《武汉中科固废资源工业技术研究院协议》(拟订),给予中科固废院房租补贴,2020年需补贴60万元。

4、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清单》(武新管〔2018〕42号),《关于支持院士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试行)》(武新管科创〔2019〕12号)以及《武汉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武汉市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2016-2020年)》(武办发27号)等文件,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给予补贴和支持,预算2045万元。其中,国家省级立项关键核心技术项目配套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中“第一条 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3+X产业领域技术瓶颈,对国家和省级立项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给予50%和30%的配套支持,预算500万元。其它国家重大项目配套(与上条不重复支持)依据《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创新能力的政策清单》(武新管〔2018〕42号)“第五条 鼓励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对企业牵头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项目,分年度按国拨经费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预算1000万元。院士开展基础研究支持依据《关于支持院士开展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试行)》(武新管科创〔2019〕12号)、管委会会议纪要以及相关协议,2020年需拨付华中科技大学李元元院士项目尾款500万元。院士工作站配套依据《武汉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及《武汉市产业创新能力倍增计划(2016-2020年)》(武办发27号),2019年,我区三家企业获批院士工作站,每家配套资金15万,共计45万元。

贰、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按照党工委、管委会《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高能级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要求,设立此专项,预算13000万元。包括:

1、互联网+产业专项,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促进“互联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及实施细则》(武新规〔2019〕8号),拟对相关企业在示范项目、场景建设、云服务等方面给予7000万元补贴。

2、其它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专项,培育发展人工智能以及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数字经济新兴领域,预算1000万元。其中,人工智能产业专项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武新管科创〔2017〕14号),拟对相关企业在算力建设、电费等方面给予补贴,预算500万元。区块链及应用发展专项依据委主要领导工作指示,拟制定区块链及应用发展专项资金政策,预算500万元。

3、文化科技融合专项,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委会关于推进文化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武新规〔2019〕7号)预算4850万,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与武汉北辰领航商务会展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和2017年高新区第4次常务会会议纪要,2020年管委会补贴游戏节150万元。此项预算5000万元。

叁、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专项:为落实《光谷2035创新驱动发展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国际化创新光谷和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营造创业孵化和成果转化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活力,设立此专项,预算21287.5万元。包括:

1、高端创业项目培育,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第三条 培育引导优质高端创业项目落地发展”对I类知识产权创业,按照企业实缴资本50%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预算1200万元;同时给予200平以内最高不超过60元/平/月的房租补贴,预算162.5万元;每年评选20名光谷创业明星,每名给予10万元奖励,预算200万元。此项共预算1562.5万元。

2、先锋创新型企业培育,《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第四条“培育壮大一批先锋创新型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奖励5万元,申报未通过补贴1万元,预算10250万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奖励5万元,预算50万元;首次认定市小巨人企业奖励1万元,预算200万元。此项共预算12065万元。

3、瞪羚企业培育及瞪羚塬建设,依据《东湖高新区瞪羚企业认定及培育办法》(武新规〔2018〕2号),“第二条开展光谷瞪羚国际交流计划”,预计补贴60名企业家,预算补贴金额100万元;“第三条开展光谷瞪羚与国内知名企业交流计划”,预计补贴70名企业家,预算补贴金额80万元;“第五条给予瞪羚企业银行贷款利息补贴”,预计补贴150家企业,预算补贴金额1600万元。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武汉光谷创新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建“光谷瞪羚塬”项目合作协议,2019-2021年间,管委会每年支持300万元用于开展系列瞪羚企业活动、宣传及研究,2020年预算300万元。此项共预算2180万元。

4、双创载体质效提升,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第七条 实施双创载体质效提升行动”,对新认定国家级双创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给与100万元奖励,省级50万元奖励,市级30万元奖励;对众创服务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考核,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开展国际交流学习,按照实际费用50%给予补贴。此项共预算4000万元。

5、众创孵化机构天使投资奖励,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第八条 促进天使投资蓬勃发展”,对众创孵化机构运营管理主体利用自有资金投资早期科技项目投资,投资额超过10万元,按照实际投资10%给与补贴,预算150万。

6、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第五条 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对高校院所成果转化贡献人以及承接企业分别2%和8%奖励,预算800万元;对年技术合同认定金额达到100万元、1000万元、1亿元的单位,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预算180万元。“第六条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市场服务能力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省、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预算150万元。共预算1030万元。

7、国际创新环境营造,依据《关于推动创新创业创造高质量发展建设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创业中心十条措施》“第十条 支持举办有国际影响力和行业带动力活动”,对产业联盟、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主办承办符合高新区重点产业方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性大会、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备案并审核通过的活动,给予场地、搭建、设备租赁、翻译、宣传、旅费等费用50%补贴支持,单个机构每年不超过300万元。预算300万元。

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新规﹝2019﹞4号),共补贴21个事项,预算6000万元。

伍、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专项资金:依据《中国科学院  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中国科学院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协议书》、《湖北省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为落实省院合作协议现场办公会议纪要》,对2015年-2017年立项的13项项目拨付验收尾款,共计480万元。

陆、股权激励代持专项基金:依据《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代持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武新管〔2013〕144号),2019年中钢天澄、武汉光电工研院、嘉必优已报或拟报股权激励资金申请,分别申请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共计6000万元,另有新华扬、开目信息、福禄网络、武大巨成等企业正在制定股权激励方案,预算5000万元。

第二部分、2020年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专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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