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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专项预算编制说明

  • 2017-04-05 00: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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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一系列战略部署,落实武汉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绩效目标工作任务。树品牌,提升质量发展水平,组织好宣传、推荐、培育工作,表彰在质量管理和促进质量改进工作取得卓越绩效的企业或组织,引导和激励企业或组织建立健全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切实提升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水平,增强高新区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打造光谷造区域品牌,引领大光谷区域制造产品与提供服务的高品质发展,切实开展各项质量提升工作。大力实施东湖高新区商标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提升、质量兴区战略,通过资金资助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企业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东湖高新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区企业管理水平。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品牌建设、商标申请、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提升等进行奖励,对获得各类质量奖项予以资金扶持,促进和带动名牌战略,现将2017年专项预算编制说明如下:

一、预算编制情况

为贯彻落实《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条例》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若干意见》(武新规〔201510号)文件精神,2017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预算共计974万元。

(一)质量提升资助206万元

为进一步加快名牌产品培育发展,扩大名牌产品的带动效应,全面提升东湖高新区质量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积极组织高新区企业和个人申报创建湖北名牌产品、优秀QC管理小组。依据《东湖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促进质量提升实施意见》,对获得各类质量奖项予以资金扶持,促进和带动名牌战略,拟对获得湖北名牌-武汉奇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汉电信器件有限公司、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20个企业给予奖励。对获得优秀QC小组-凌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鹰QC小组、长飞光纤光缆有限公司飞越QC小组、武重小立车管线的可视化改进QC小组等11个企业给予奖励,2017年预算206万元。

(二)技术标准资助奖励628万元

依据《东湖高新自主创新示范条例》《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若干意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技术标准资金资助实施细则》对开展标准化活动的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标准资金资助,对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技术规范)和联盟标准或团体标准的企业;承担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企业;承担国家级、省级服务标准化工作试点的企业;产业创新联盟组建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联盟);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企业;按规定采用国际或者国外先进标准并获得国际标准标志证书或认可证书的企给予资金资助。其中:对盛隆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湖北长江电气有限公司等三家采标单位奖励8万元;对智慧能源产业联盟、智能交通产业联盟等三家标准联盟奖励15万元;对数字家庭产业联盟、地球空间信息产业联盟、物联网产业联盟等三家联盟标准奖励50万元;对政务服务局等三家服务标准化试点奖励15万元;对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远大弘元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15家标准制定项目奖励540万元。2017年预算628万元。

(三)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知名商标、品牌培育补贴及奖励140万元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监管的工作职责,实施这项奖励资金。其目的是帮助企业进一步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的商标管理创新及运用保护能力。

1、中国驰名商标,1件(盛隆电器集团有限公司),每件奖励100万元,共100万元;

2、市著名商标,8件,每件奖励5万元,共40万元:

(1)         武汉中博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         武汉华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3)         武汉中舟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         武汉光元科技有限公司;

(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

(6)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7)         武汉锐特金刚石有限公司;

(8)         武汉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7年预算绩效支出项目2个,金额累计为974万元,占项目支出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1)         质量特区建设专项834万元,占比86%

(2)         商标奖励专项140万元,占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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