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金融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三大主线做好各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结
(一)重创新,持续深化科创金融改革
一是推进科创金融顶层设计。研究编制武汉新城科创金融中心建设一张图、三年行动方案。完善QFLP基金试点工作联席会商机制,会同省金融局、湖北外管局等单位推动QFLP基金试点工作落地。积极推动获批国家AIC股权投资试点,推动五大行AIC投资公司在武汉设立AIC股权投资基金。
二是深化科技保险示范区建设。优化科技保险智库平台建设,完善东湖科技保险发展促进中心组织架构,设立园区科技保险服务工作站。创新险资运用方式,主动对接人保、国寿、太平财险总部,积极引入险资投资示范区科创母基金。打造科技保险创新标杆项目,推动光谷独角兽企业小药药打造产业定制型门诊险产品惠科保,联合国寿财、MAH平台打造创新药研发险,联合人保、长存打造半导体供应链产品责任险,探索建立集成电路产业共保体。
(二)优服务,搭建全流程服务载体
一是逆势推动4家企业成功上市。今年以来,随着国九条等一系列监管文件出台,全国新增上市企业仅94家,同比下降七成。持续走访证监会、沪深北交易所沟通推动,同时围绕重点企业建立“一企一专班”的上市工作机制,逆势新增4家企业上市。
二是成功打造武汉都市圈资本市场服务基地。高标准、高效率建成基地线下空间载体和线上服务平台,成功举办武汉都市圈资本市场服务基地揭牌仪式。线下基地已开展资本招商荟等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48场,服务企业800余家次。线上平台打造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联合创新实验室3个子平台,提供银行+投资+保险+担保等联合解决方案,认证企业超过2万家,汇聚624家金融机构,上线197款金融产品,助力企业获得信贷融资58亿元。
三是深入实施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多措并举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成立光谷上市公司协会,完善上市公司服务体系。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今年以来,支持逸飞激光、长盈通、嘉必优等11家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数量超过去3年总和。
四是组织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落实科创金融新十条、创投十条等政策资金超2亿元。组织实施纾困贴息宣传、审核、拨付等工作,共计推动全区约3300家市场主体申报纾困贴息,审核通过约2000家,预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超7000万元。
(三)强合作,推动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一是推动政银合作迈上新台阶。推动银行机构在区内新设分支行,今年已推动7家银行在高新区新设网点。建立与银行高层会谈机制,协调多家重点机构高层来访,推动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等与高新区签署战略协议,深化政银合作。
二是多措并举加强投融资对接。金融局紧密跟踪银行机构发展诉求,在重点项目投放、分行资源倾斜等方面建立问题清单,逐个协调解决。搭建并完善银企合作平台,畅通对接堵点,组织10次专场活动,累计推动超1000家企业与银行机构对接。
(四)促改革,探索国企股权投融资发展新路径
今年新增落地25支基金,基金认缴总规模上百亿元;落地2支QFLP基金,外资到资共1920万美元。探索国企天使直投新实践,新成立湖北科投天使基金、光谷天使基金和人才光子基金3支天使投资基金。聚焦科技创新全环节,深化解决金融供给断点和空白等痛点问题,针对企业发展不同阶段需求,推广概念验证基金,推广员工激励基金、S基金等产品,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1000支科创基金集群。
(五)增韧性,不断提升金融风险应对处置能力
一是推进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服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实行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名单制管理,组织做好担保、典当等年度评级工作,加大失联、空壳、僵尸类机构的出清力度,累计清退12家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严格准入管理,做好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管、注册资本金等变更事项的前置审批指导工作,2024年以来累计出具11份地方金融组织可行性评估意见。完成“伪金交所”潜在风险及僵尸私募机构摸排。清理排查第三方财富公司近300家,列异一批、整改一批。
二是大力开展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出台《2024东湖高新区各行业领域金融风险大排查工作方案》《东湖高新区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执行方案》等各类方案,采取集中排查与常态化摸排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排查企业总数超过1000家,力争“打早打小,主动出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打击的态势,严格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等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非法集资陈案司法处置和销号,做好当代、陆羽等亿元以上案件的化解与处置工作,协调公检法及时依法处置一批非法集资案件,进一步化解存量、控制增量。
三是做好防非宣传工作。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联合公安民警、市场监管所等,在街头、社区、企业园区、地铁口等开展宣传活动,发放万余份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手册、海报,邀请武汉市处非公益讲师团、银行、律师等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已开展13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我区良好防非处非工作氛围。
(六)强党建,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互促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贯穿业务工作始终。一是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工作联系机制、定期召开周例会、局务会会议,统筹解决重大事项和难点问题,切实履行好把方向、谋全局、保落实的重要职责,确保业务行动路线与党建引领方向相一致。二是深化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和党纪学习专题教育,组织开展科级干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班,确保学习入脑入心。三是强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违纪风险点集中整治,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四是强化财务管理和保密工作落实。出台东湖高新区金融局财务管理办法、金融局工作纪律规定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二、2025年工作谋划
(一)高标准实施科创金融三年行动方案
以印发实施的科创金融三年行动方案为蓝图,建立科创金融工作体系,推动跨部门协同,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动态库并靶向配置金融资源,加快建设全国科创金融中心。启动实施科创金融“一张图”,针对链条各环节遴选白名单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尤其针对基础研究和中试阶段,实现一批示范案例突破,打造区域示范性特色产品方阵,形成区域样板。
(二)加快完善做强基金服务体系
积极招引头部机构落户、做优国有创投力量、培育做优本土机构。联合高新区园区和招商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围绕企业融资和招商目标,用好各类基金投资工具。
(三)做实做好科创金融和上市服务
以“管用有效、服务创新、自我造血”为目标,完善光谷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功能,实现企业金融服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创新开发产业链金融产品,强化平台宣传推广运用。推动企业上市服务由“广撒网”模式向“精准匹配”模式转变,重点关注符合资本市场导向的优质企业,帮助企业“走出去”探索接触境外资本市场,推动企业赴港、赴美上市。持续做大“金种子”后备企业库。推动龙头上市公司围绕产业链开展收并购,定向联合产业龙头型上市公司组建产业基金,挖掘、培育优质产业项目。建立与大型企业“一对一”调度机制,定期组织企业沙龙、培训交流、上市公司走访等活动,联合园区逐家走访区域内央企分支机构和重点项目,做好项目融资等各项金融服务。
(四)进一步深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
完成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中期自评估工作,申报示范区国家专项政策落地。做优东湖科技风险管理实验室,围绕生命健康、集成电路、光电子信息三大产业的创新平台,创新科技保险服务体制机制,组建三大产业共保体。不断深化科技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快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案例,推动形成全国首单不少于5例,覆盖企业不少于200家。推动保险资金实缴投资示范区科创母基金。
(五)提升信贷投放力度
一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走实走深,通过“千企万户大走访”实现小微企业融资对接全覆盖;建立工业项目、基建项目、招商项目清单,加强项目融资服务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活动载体。做到每周有企业融资需求走访,每月有银企沙龙对接,每季有信贷主题论坛,力争全年推动超1000家企业与银行机构对接。三是大力提高政策性信贷产品和服务供给。进一步支持光谷科技担保、湖北省科技担保等政策性担保公司做优做强,研究推动新型政策性产品接入风险补偿资金池,探索引入保险机构参与“保贷联动”、“保担贷联动”。四是推动银行科技支行大力提升服务能力。深化政银合作,推动不少于10家支行通过总行(省分行)授权,获取专属考核、专属产品、专属服务。
(六)全力推动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完善制度,加强打非工作组织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规定和省、市工作部署,成立东湖高新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对非法金融活动实施全链条防范和打击。二是合力攻坚,化解存量金融风险。按照省市要求持续推进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打击整治。配合司法机关做好上级督办非吸案件执行销号工作,力争实现整体销号标准。认真研究第三方财富难点痛点,有序推进风险压降。三是防治结合,筑牢风险防控之墙。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不断提高基层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多行业、多领域金融风险排查,力争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认真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四是综合施策,守护全区金融安全。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投诉。梳理重要节点,做好风险研判,优化维稳预案。稳步推进当代、陆羽、凯迪等大案要案风险处置,压实企业责任,主动靠前疏导,着力维护全区金融安全。
(七)全力引导地方金融规范运行
一是监管服务并重,推动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规范整治,有序推动“能清尽清”“减量增质”,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做好各类问题机构的整治清仓。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加快推进优质地方金融组织的招引落地,提升行业整体发展质量。加强企业走访调研,全面掌握企业经营模式、发展情况和潜在风险,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化解潜在风险,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守功能定位,助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地方金融组织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创新业务模式,优化科创属性金融产品供给,充分发挥地方金融组织深化融资畅通的毛细血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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