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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第六部分 社会发展

  • 2010-05-10 00:00
  •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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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分 社会发展

“十一五”期间,是武汉东湖新技术高新区快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发展领域和管理范围将不断扩大,人口将逐步增加。与之相适应,社会功能要进一步增强,在社会发展上要实现三大转变,即“管理性质由农村社会事务转向城市社会事务;服务对象由农村居民扩大到居民;服务范围由‘九村一委’转向整个高新区。在社会发展理念上要突出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具有高新区特质的开放、文明、富裕、诚信的和谐社会,努力提高高新区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加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的城乡居民素质、文化生活水平以及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一、人口规模及结构

“十一五”期间,高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人口安全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适度扩大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促进协调发展。“十五”期末,高新区总人口约35万,其中常住人口24万(“城中村”农业人口2万,大专院校学生、教职工20万,其他2万)常住流入人口11万,总人口中二、三产业工人11万,占总人口的31%。随着高新区范围的扩大和城市功能的不断升级,到2010年,高新区常住人口增加到35万,常住流入人口将增加到25万,人口总量将达到60万。“十一五”期间,要注重开发人力资源,大力引进各行各业管理精英,提高高新区人口的整体素质;转变人口观念,有序管理常住流入人口,增加有专业技能的产业工人,使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0万,占总人口的33.3%

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努力维护高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良好秩序。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推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建立高新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优生、优育、节育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依靠基层组织,继续抓好出生性别比的整治工作,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和应用。

二、人才资源

围绕高新区二次创业和经济发展目标,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用好三大环节,建设一支高效、精干、卓越的公务员队伍,一支懂经营、善管理、有成就的企业家队伍,一支适应并引领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努力优化人才环境,深化“武汉·中国光谷”人才特区建设,把高新区建设成现代化的人才信息中心、市场化的人才配置中心,华中地区最大的人才聚集地,形成区域性人才优势。

人才总量大幅增加。到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从业人数将达到15万人,其中社会服务人员达到5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从60%上升到70%,技术和专业人员数量从6万增加到10万。

人才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分布,光电子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约8万人,生物技术、环保产业2万人,机电及其它产业5万人。高层次人员应大幅增加,吸引留学归国人员是目前的5倍约2000人,全职和兼职服务于企业研发生产的专家教授博士达2万人,企业家队伍达2000人,公共管理人才进一步专业化、年青化。

三、居民生活水平

“十一五”期间将再托管18个村,其中江夏区13个村,一个居委会,洪山区6个村,托管范围由“十五”期间的“九村一委”,扩展到27个村两个居委会,高新区范围由现在的50平方公里扩大到130多平方公里。统筹城乡发展,努力实现共同富裕,力争通过五年的时间,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高新区所基本实现城市化。高新区托管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

村级经济总量将逐步增大。村级经济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到2010年,经济总量预计将达到50亿以上。其中,一产业控制在5%以内,二产业达到45%左右,三产业达到50%左右。加快第二批托管新村经济发展速度;探索高新区条件下新托管的18个村与一个居委会的新型管理模式,形成服从、服务于高新区产业发展,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全面完成目前已托管“九村一委”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工作,建成6个新型社区居委会,实现近2万村民改登记为居民。对新托管的区域,规划建设10-15个新社区,入住安置村民3万人。

 四、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十一五”期间,高新区要围绕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三项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职能。

不断扩大就业再就业岗位。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有序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解决托管村农村居民就业,坚持就地安置与有序流动相结合,调整就业结构,增强村民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五年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区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0人。

组建高新区劳动就业培训机构,构建就业工作网络。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制,建立就业信息资料库和管理网络,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以市场为导向,建立多层次的就业培训体系与培训机构,把握市场人才需求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定向就业培训,同时促进有效劳务输出。鼓励、支持高新区入驻企业优先安排高新区农村居民、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与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管理体制统一、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村居民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继续建立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实现城乡各类就业人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巩固应保尽保成果。依法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到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0%,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0%。

全面启动高新区低保工作,巩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规范和完善适应高新区特点的农村保障体系、服务体系和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城镇居民低保率达到100%;农村低保率达到80%;五保户供养达到100%。切实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和老龄事业。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社区组织在社会保障对象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作用。

五、文教卫生

“十一五”期间,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卫生、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逐步建立结构完整、布局合理、质量优良的开放型教育体系;构建覆盖面广、服务优质、设施一流的医疗卫生网络;形成开放的、现代的、多元的、独具特色的“光谷”文化。

培育有区域特色的“光谷”文化。面对高新区人日趋多层次、多元化的文化需求,未来5年,高新区要形成外向型、多功能与现代化新城区相适应的文化氛围,全面提升区域文明水平和人文素质。坚持以发展优秀的企业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行政文化等为重点,推动商业文化、会展文化、旅游文化的发展。强化体现科技新城特质的规划、建筑、绿化、雕塑等景观文化的建设。到2010年,形成体现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并具有现代都市魅力的文化发展框架;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的文化服务体系和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文化发展格局。把高新区打造成为文化市场繁荣、文化生活丰富、文化产业强大、彰显人文科技的“魅力光谷”。

走有“光谷”特色的教育之路。调整布局,整合资源,配合高新区农村居民新社区建设,改建扩建中小学5所,逐步完善教育结构,实现均衡发展。积极引进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快速提升高新区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新建优质高中1所。不断创新教育体制,加强与国际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探索与国外名校合作办学,发展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国际教育。依托高新区拥有众多高新技术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高等职业技能教育和成人教育。

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紧急救援体系。联合华中科技大学,启动建设国际医院。建设相当数量的社区医疗中心、医疗救护中心。整合现有区内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水平。有计划地引进卫生站、医疗中心进社区、乡村,实现更高层次的卫生保障。

六、和谐社会

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是高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前进方向。

扩大与完善基层民主建设,尊重与保障村民和居民对于村务和居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杜绝行政不作为与乱作为。认真吸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推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层层落实维护稳定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防范体系和社会安定保障机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努力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大力倡导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建立良好的经济与社会生活。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团体等非政府组织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扩大社区建设达标成果,优化市民生活环境,建设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的和谐社区。

协调高新区产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依存关系,依法管理高新区内林地资源,保障合理开发利用。加强既有山林保护和管理,提高森林和绿化覆盖率,推动都市森林公园和景观绿化带建设,促进区内自然环境、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协调发展。

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和国防动员、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支持军队建设。

进一步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大力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促进高新区城乡居民整体素质的普遍提高。

健全社会组织,完善社会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与完善治安联防体系,切实维护治安秩序,形成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七、民政事务

按照民政“工作法制化、事业社会化、服务网络化、手段现代化”的要求,打造强势民政。努力实现广泛的基层民主,有效的社会救助,优质的福利事业,密切的军政、军民关系,规范社会事务管理。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20个左右城市社区,完善社区服务网络和信息网络;加强社区干部作风建设,提高社区干部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社区干部待遇;配合“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由村委会改制成的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落实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管理和村务公开制度。

巩固发展双拥成果,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和军人安置工作。实现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兑现率100%,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宣传入户率100%,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款落实率100%;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驻军的实际问题和困难;认真做好城镇义务兵退伍安置工作,全年安置率达95%,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扩大自谋职业范围,确保货币化安置率达到40%以上。

建立和完善依法行政、高效协调、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婚姻登记服务,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地名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殡葬火化率达到97%以上。妥善解决高新区墓地问题。

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组织、行业协会等非政府组织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深化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加强社区居民自治,巩固扩大社区达标成果,优化市民生活环境,建设平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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