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新管应急〔2021〕4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园区、街道、派驻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应急建设的重要精神,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和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推进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市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概述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东湖高新区)于1988年创建成立,陆续被批准为首批国家级东湖高新区、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并获批国家光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央企集中建设人才基地、国家首批双创示范基地、国家存储器基地。全区规划总面积518平方公里,下辖8个产业园区、8个街道,实有人口200多万。
成立30多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东湖高新区始终不忘“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战略目标,不断探索和实践光谷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实现了“一束光”到“一座创新城”的发展跨越。逐步建成了生物办、未来办、综保办、光电园、服务业园、智造园、中华园、中心城8个专业园区,共建了光谷黄冈科技园等“园外园”,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智能产业及未来产业(脑科学、区块链、量子信息等)为主导的“3+X”产业发展格局。
经过多年的持续培育,东湖高新区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产业已在国内外形成“品牌”效应,已建成国内最大的光纤光缆生产基地、光电器件生产基地、最大的光通信技术研发基地和最大的激光设备生产基地,光纤光缆生产规模全球第一。同时,东湖高新区智能产业(人工智能、智能制造、智能终端等产业)已经过多年率先布局,有较好技术创新基础,聚集了一批以中国信科、今日头条、科大讯飞、华大智造等为代表的龙头企业,初步形成规模效应,以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示范区核心区为契机,以技术产品、服务模式创新为主导的智能产业有望成为东湖高新区新的产业“名片”。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第三次亲临光谷视察,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殷殷嘱托,强调“要摒弃幻想靠自己,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国之重器必须立足于自身”。东湖高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一芯驱动”产业发展布局,大力实施“双自联动、双轮驱动”战略,首先走好“谋划2049、规划2035、计划2021”三步走建设“世界光谷”的第一步,围绕“每年新增企业两万家、经济总量三年达到两千亿、服务人口两百万”的“三年三个两”目标,全面启动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高标准谋划建设世界级光谷科创大走廊,加快推进创新光谷、富强光谷、美丽光谷建设,争当省市高质量发展排头兵。
(二)“十三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效
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区上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围绕一个目标、落实两个责任、完善三个体系、加强三个能力、实施八个重点工程”(12338)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健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安全基础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科技强安行动,加大事故查处问责力度,妥善应对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破解安全生产工作难题。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基本受控。
“十三五”规划各项安全生产目标基本实现。“十三五”期间,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同比逐年明显下降。整个“十三五”期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军运会、七十周年大庆等重要活动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2.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深化。
(1)目标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党工委、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地方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则》,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制定了《东湖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的监控机制,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东湖高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街道坚持责任目标管理,强化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2)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十三五”期间,东湖高新区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成为常态,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专项检查形成制度。党工委、管委会下发了《关于调整东湖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调整了区安委会和各专委会成员及其职责,进一步夯实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基本原则与运行机制。2020年,深化机构改革,成立了区应急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成立了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设立22个专项应急委员会(指挥部),形成了党工委、管委会统一指挥、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筹负责、各专项应急委分类管理、区应急委办公室及应急管理工作组综合协调、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统分结合”的应急指挥体系,搭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应急工作网络。
(3)改革发展深入推进。2019年,东湖高新区从责任体系、监管体制、依法治理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基础保障体系等五大方面为抓手,制定印发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对照重点任务分工表逐项梳理排查改革任务和责任部门,加大改革力度,巩固改革成效。
3.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稳步提升。
(1)不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实行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购买第三方安全机构服务、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等方式,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着力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问题,增加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并采购安全协管员安排到园区协助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每年度制定并执行执法检查计划,采取“双随机两公开”的方式进行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以全区大型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管委会分管领导“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活动等形式压实各级安全检查与执法责任。
(2)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园区、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制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形成闭环管理。区安委会办公室加大综合协调督导力度,对省、市、区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坚持做到整改责任、资金、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确保整改到位。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完成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注册和使用工作,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对隐患实现适时自查自报,充分发挥“平台”作用。
(3)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2019年,印发了《东湖高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突出整治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开展化工企业安全设计复核工作,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企业安全准入关口,完成长飞光纤转产、平煤蓝天关闭退出、南顺储油停止汽油类经营等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任务。建立了“互联网+供气服务”智慧燃气监管平台,形成了供气到用气的全环节闭环管理模式。在消防重要场所、部位推广安装智能监控系统,在群租房、老旧住宅建筑安装独立报警、简易喷淋装置,提高火灾预警处置能力。
(4)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鼓励相关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防灾减灾救灾初见成效。
(1)全面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发放防灾减灾宣传手册,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意识,认真开展“国际防灾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发动园区、街道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创新活动形式,不断积累防灾减灾救灾实战经验。
(2)督促落实应对自然灾害防范工作。针对梅雨汛期等自然灾害多发季节与频发区域,督促各园区、街道落实防汛备汛工作,密切跟踪和监测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与发展,有效应对了2018年内涝、2020年大汛等自然灾害。
(3)全面摸底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全面梳理了辖区内各园区、街道的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完善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全面畅通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通讯手段,及时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和单位主动采取防灾避险措施,提前做好各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
(5)全力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重要时段的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水务、交通、规划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互通,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完整准确。
5.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扎实推进。
(1)推进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应用。制定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平台”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全面发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街道应用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进行安全监管,全区已在“平台”系统注册运行43家监管单位和300余家企业。
(2)初步建立应急预案体系。修订了东湖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了应急预案体系。区应急管理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推进园区、街道和社区(村)综合及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响应队伍建设。
(3)培育各级应急救援力量。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整合,区消防部门、园区、街道和相关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储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中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4)广泛开展安全应急教育培训和演练。每年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近700人次。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进行科普教育宣传。区有关部门每年组织开展建筑施工、中小学校应急疏散、轨道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200余次综合性应急救援演练,各园区、街道和相关企业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时期,东湖高新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多成效,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应急管理体系与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应急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应急管理体制改革还未完全到位,现有应急机制与实现统一指挥、全盘部署、精准实施、协同行动、资源共享、综合保障的“全灾种、大应急”形势要求还不相适应。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园区与街道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还需进一步强化,园区内的社会事务安全应急管理等存在“无人管”的“真空地带”。
2.应急管理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
区应急管理部门、园区、街道应急管理人员与专业能力缺乏,不能完全满足责任大、任务重、要求高等应急管理要求。
3.应急救援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东湖高新区现有应急队伍的救援能力与需求增长还存在着发展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体制不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缺乏,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分而治之”,缺乏统一高效的指挥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的管理模式;应急物资保障能力还不强,应急物资采购、运输、存储、监管等方面的动态管理、信息共享能力还不强;应急预案体系还不健全,应急救援演练针对性、有效性还不强。
4.风险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市公共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与公共安全风险压力日益加重现状不相适应,各园区现有风险治理能力与生物、医药、光电、危化等行业企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高风险现状不相适应。现有防灾救灾能力与东湖高新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不相适应,灾后救助未向灾前预防转变,应对单一灾种未向综合减灾转变,减少灾害损失未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存在短板。
5.应急信息化的建设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
应急管理信息化是一项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系统工作,全面感知、动态监测、智能预警、扁平指挥、快速处置、精准监管、人性服务的智慧应急能力建设是顺应大数据时代要求的必然趋势。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信息化能力整体不高,主要表现在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还未建立,不足以支撑应急指挥信息网、感知网络的部署实施;应急资源信息缺乏有效整合,信息孤岛现象严重,各行业主管部门大量的信息数据资源缺乏统一标准,未能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应急管理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模式。
(四)“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面临的挑战
1.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均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亲自部署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九大工程”,要求三年见成效;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时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责任。“十四五”期间,东湖高新区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科技生态新城,需要更强的保驾护航力量,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
2.“全灾种、大应急”需求为应急管理提出了新任务。
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后,在原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为主的应急救援任务基础上,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和火灾等事故的救援,都成为了应急管理部门救援的主责主业。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暴雨、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冷冻等灾害呈高发态势;东湖高新区所在的武汉市地貌属鄂东南丘陵经汉江平原东缘向大别山南麓低山丘陵过渡地区,是国务院确定的11个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城市之一,存在地震、地质灾害风险;东湖高新区森林覆盖面积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加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东湖高新区防灾减灾救灾面临新任务。
3.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给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
“十四五”期间,东湖高新区将建成全球一流的科技生态新城,打造国家创新驱动的排头兵、湖北省一芯驱动的主力军、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主引擎,成为国家和省、市贡献新样板、新标杆。产业发展带来的应急需求与应急体系建设滞后的矛盾越发突出,产业安全风险日趋复杂。
东湖高新区城市建设规模发展快,人口多,面积大,产业规模聚集,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易发多发,影响公共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随着东湖科学城的建设,“光芯屏端网”、生物、医药、光电等危险化学品原材料需求量和品种剧增,新的安全风险随之增大。新技术、新装备、新产业、新业态的快速发展,也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的分散性、隐蔽性、流动性和关联性,导致安全生产环境更加复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小微企业发展迅猛导致事故风险不断增大。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格局下,新的小微企业(包括无证企业)大量涌现,涉及行业范围广泛,此类企业规模较小,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各类事故时有发生,基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任务更加繁重。
4.城市规模拓展为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风险带来了新压力。
随着东湖高新区城市规模不断拓展,有影响的经济、社会、文化、体育活动不断增多,常住人口不断加大且流动性较大,城市空间和功能日益复杂,发展方式和区域布局发生了深刻变化,城市发生大范围传染病、大面积运行障碍、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极端社会安全事件和极端气象灾害事件的几率日趋攀升,公共安全防控压力不断增大,城市运行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重大风险的压力日益加重。
(五)“十四五”期间应急管理面临的机遇
在解决问题、应对挑战的同时,也应该看到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1.国家、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应急体系建设强化了顶层设计。
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时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国家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2020年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草案)》。草案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相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国务院2020年制定了《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湖北省按照“一二三四”应急管理总体思路,相应制定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武汉市、东湖高新区也下发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这些都为东湖高新区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了主要任务和目标方向。
2.深化应急体制改革为构建应急管理体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在国家和省、市应急体制改革的基本框架下,东湖高新区应急体制改革也逐步到位。面对大应急的格局,应急职能范围、功能作用剧增,纵向横向两个维度的协同要求剧增,做实安全生产、防减救灾和应急救援三大板块,建立指挥、预警、预案和应急救援等保障体系的条件剧增,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构建高效的运行体制机制并扎实推进新体制的高效融合运行,为构建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体系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3.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为应急管理体系和
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20年10月工信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明确提出通过工业互联网在安全生产中的融合作用,提升工业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形成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协同推进的发展格局。湖北省2018年5月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产信息化三年规划》。东湖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将着力打造成国家创新驱动的排头兵,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必将加大建设力度,为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同时,东湖高新区也将按照《湖北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按照武汉市《关于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队伍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应急管理工作核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应急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三大板块,以“一个格局、三大定位、五大基础保障体系和应急实战能力、八个重点工程”(1358)为工作抓手,着力构建智慧大应急格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保障,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为建成东湖高新区全球一流的科技生态新城提供有力保障。
——一个格局是指,构建东湖高新区智慧大应急格局,为建设全球一流的科技生态新城保驾护航,提升东湖高新区人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大定位是指,立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三大板块,着力抓基层、强弱项、补短板、重预防、快救援,通过五年的建设,把东湖高新区打造成为安全发展示范区、防灾减灾示范区。
——五大基础保障体系和应急实战能力是指,完善应急组织、应急机制、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物资五大基础保障体系,提升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安全生产监管、应急救援、基层基础应急五大应急实战能力,实现应急管理体系的全面完善。
——八个重点工程是指,实施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安全应急宣传教育能力提升、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等重点工程,力求把东湖高新区“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以人为本。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和强大动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目标,抓好应急工作,为民造福、保民平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做到协调一致、齐头并进。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共治。
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组织优势,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拓展人民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有效途径,更加注重群防群治和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完善政府治理基础上打造应急管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3.坚持预防为主,精准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把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强化安全风险全过程精准防控,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的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4.坚持科学应对,法治保障。
尊重自然、尊重规律,把科技创新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中,在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基础上,坚持边应急边创新,综合运用创新思维和法治思维开展应急工作,提高应急管理科学化、现代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实现稳中求进。
5.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整合优化应急资源和力量,加强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园区与街道之间、社区(村)之间的全方位协同联动,形成区、园区与街道、社区(村)三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逐级提升的应急响应机制,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管理模式。
(三)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全区应急管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重大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无较大以上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体系、管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跃上新台阶。
2.分类目标。
——体制机制类。领导体制、指挥体制、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趋合理,应急管理部门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建成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园区、街道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社区(村)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安全生产类。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042以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
——灾害防控类。显著增强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和救灾应急能力,有效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生产总值比例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控制在15000人以下;新增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应急知识社会公众宣传普及率达到80%,全民防灾减灾意识不断增强。
——消防安全类。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标准消防站平均保护建成区面积控制在7平方公里以内;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密;专勤消防站满足城市安全发展需求。城市道路及工业园区市政消火栓覆盖率达到95%;按照“3+2”原则(每站至少配备水罐泡沫消防车、抢险救援车、高举消防车3台必配常规车辆和2台高性能选配车辆)完成车辆配备结构调整,各消防站至少配备一辆综合勤务保障车。
——救援救灾类。建成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灾害事故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灾害事故发生后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缩短至5小时以内,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率达到100%;按照消防站投用数量编配政府专职消防员人数;区、街道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分别不少于50人和20人。
——综合保障类。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全面覆盖,应急管理信息化程度逐步提高,精准治理能力逐步加强;应急管理机构专业人才占比超过60%;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改革赋能,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1.打造统一指挥、综合统筹的应急指挥机构。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全面整合现有的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防灾减灾、灾难救助、地震地质灾害等各应急指挥机构功能。各应急指挥机构,按照一元化领导、一声令指挥、一盘棋组织的目标,形成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的全区综合应急总指挥部。明晰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明晰上下之间的责权界线,明晰园区和街道之间的责权界线,确保上下联动、权责一致、指挥顺畅。建设区、园区与街道、社区(村)三级协同联动的全区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区党工委、管委会定期研究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管理部门定期报告工作情况的“双定期”制度。
2.完善分类分级、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运行高效”的原则,建立平时应急管理、急时救援指挥、统筹应急保障和社会综合配套的运行机制、平急转换规则和工作制度。各专项应急委按职责分工抓好事故灾害防范部署、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专业化指挥、工作指导和协调工作,具体相关部门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根据应对事故和灾害的事权划分,由区、园区与街道、社区(村)三级机构相应落实所辖区域内的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应急管理责任,加大力度引导辖区内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建立高度集成的应急统筹与协调机制。
理顺“防”与“救”、“统”与“分”、“上”与“下”、“左”与“右”之间的关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主建主用负主责、应急部门管总管统管督导的思路,建立应对全灾种的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在日常应急工作中逐步形成应急部门牵头的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奖惩等机制,增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托“光谷大脑”建设规划,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打造“互联网+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通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风险评估、动态决策、应急处置、物资保障等功能模块与总指挥部、专业指挥部信息的互联互通,全面开展应急管理协调工作。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街道、企业之间协调配合,完善驻地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应急协调机制,注重分级分类协同机制、专业队伍与综合力量互补机制、社会力量动员与协作机制的建设,构建应急管理“一盘棋”的新格局。
4.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的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贯彻落实《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制。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及时优化调整区安委会、区应急委和区减灾委主要组成人员,出台权责清晰的应急管理责任清单,压实全区交通运输、道路、建筑、电力、特种设备、燃气、能源、通信、体育、旅游、教育、林业、消防、气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应急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区、园区与街道、社区(村)三级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事故救援、防灾减灾、灾害救助等主体责任,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加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工作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健全干部晋升的“一票否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先期应急处置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保障措施。严格责任追究,健全灾害事故直报制度,严肃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建立完善自然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机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强化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监督考核,按规定开展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二)坚持纵向到底,完善覆盖全面的应急预案体系
1.组织编制应急系列预案。
修订和完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园区、街道、社区(村)配套出台与自身级别相适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同组成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对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指挥和协调,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覆盖、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街道、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编制本级、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倒排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救助类等核心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推动编制社会力量及与周边行政区域相关应急力量的协同预案,为全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重点抓好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道路桥梁、燃气设施、油气长输管道等重点场所和危化品、粉尘防爆、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预案编制,鼓励全区各类机构和企业均编制适用于自身的应急预案。加强预案动态管理,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修编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时效性。
2.加强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
督促各级各类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单位定期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根据不同人员的级别和类型制定培训考核计划,明确每年每人应进行培训的时间和方式,确保预案所涉及各单位和人员知晓预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安全知识、抢险救援方案和本岗位专业知识。推动区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街道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鼓励社区(村)、相关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参演和观摩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协调配合机制,提高实战化水平,并根据预案演练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预案,全面提升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
(三)坚持资源整合,健全完备机动的应急物资体系
1.全面开展应急资源普查。
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就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物资储备、专家团队等情况开展全区普查。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与街道、社区(村)、相关企业负责本级自查并及时上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安排部署、督促督办、汇总整理全区应急资源大普查工作情况。分门类建立重点企业和重点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建立救灾物资和应急救援物资信息台账,及时掌握、优化、控制应急物资供应、仓储、保障链,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据。
2.持续增强应急物资储备。
编制应急物资战略储备规划,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等管理制度。加强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制定完善的应急物资储备标准,结合全区风险、灾情特点、普查情况,丰富储备品种和数量。做好各基层组织、社会机构和大型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统筹协调,完善急需物资采购的工作机制,对短期内可能出现的物资短缺,实行集中调度,确保物资保障有序有力。
3.提升物资储备管理效能。
强化物资供应管理,创新物资储备管理模式,建设东湖高新区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提高应急物资管理及调配的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提升物资调配效率。加快打造高度信息化的应急物资供应链,推进全链信息互联互通,对救援救灾物资的采购、入库、存储、出库、运输、分发和回收等全过程进行智能化管理。充分运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大数据,统筹使用分级与分类储备相结合、应急储备与常态储备相结合等模式,实现“实时监测、阈值预警、动态储备”。加强物资调拨配送管理,完善调剂调用机制,对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积极推进应急物资调拨与配送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快”。加强救援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规范捐赠物资需求信息发布,强化捐赠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转型升级,提升全面综合的应急救援能力
1.探索建立“六位一体”应急救援力量。
发挥东湖高新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作用,加快推进“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打造成为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统筹推进防汛抢险、气象地质灾害、森林消防、水上搜救、危化品等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完善保障机制,发挥其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专业作用。整合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园区与街道应急救援力量、社会机构应急救援力量、民间公益救援力量和大型企业应急救援力量,建立东湖高新区“六位一体”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制定区“六位一体”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协同工作机制,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管理、指挥、调用、训练和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战斗力。
2. 培育壮大社会应急力量。
一是推动社会力量发展,定期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调查摸底,深入了解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装备、专长和能力等情况,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档案资源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动员机制,整合社会应急资源,大力培育综合队伍、专业队伍、专家队伍、信息员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化应急力量。二是规范社会力量管理,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救灾、过渡安置、心理抚慰等全方位的工作,搭建需求评估、信息发布、资源对接等社会应急力量的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应急资源协调联动机制和调用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的协同救援联动;突出抓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改善技术装备,关注队伍职业健康状况,形成应急救援合力。三是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加快形成救援救灾队伍社会性服务补偿机制,出台应急救援救灾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救援人员人身保险和伤亡抚恤等政策,对在应急工作中作用发挥好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个人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
3.加强多层次应急人才培养。
建立应急专家咨询机制,依托武汉高校院所、重点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库,做好应急管理决策咨询和参谋工作。依托院校进行职业化教育,开展实用型人才五年倍增计划,采取政校合作模式定向委培输入应急管理人才,加快应急救援队伍人才培养。着力应急管理智能运维技能人员的培养,打造一支智能应急运维保障的专业队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应急队伍,分级组织应急干部进行专业培训,开展系统内大讲堂、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打造一支应急管理部门自有的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应急队伍。
(五)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多层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1.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安委会牵头抓总、专委会分类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并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局综合监管、各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各园区与街道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坚持“五落实五到位”,把安全保障措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风险预警控制,强化隐患治理,构建持续有效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专项考核体系中的分值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强化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2.推进安全生产云管理升级。
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发挥信息化在保安全、防风险上的重要作用。推进地球空间信息、大数据、智能传感系统技术与安全生产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安全生产远程监控、实时追踪、预测预警、舆情分析、规律挖掘、互联互通和移动指挥等功能。鼓励和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对接东湖高新区“光谷大脑”建设,深化审批服务“四办”改革,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力保网上可办率100%、一次办率100%、全程网办率100%。
3.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监察监管执法,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使用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优化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提升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根据辖区各行业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力量,建立聘请专家指导安全监管执法服务制度。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强化以现场实操为主的基层执法人员实训,定期开展执法培训效果评估。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丰富监管执法手段,严格实行分级分类执法,杜绝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推行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专业执法队的联合和综合执法,探索派驻执法、委托执法和“区属园管园用、街管街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运用“互联网+行政执法”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水平,推进移动执法系统与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深度融合,强化信息系统对现场执法的支持。
4.完善应急事业市场化机制。
一是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承诺、诚信报告、不良信用记录、诚信“黑名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加强诚实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和社会监督。二是发展社会中介服务,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服务。三是丰富风险分担机制,强化工伤保险服务、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服务等“保险+服务”的积极作用,推进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使用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积极推进巨灾保险的保障性制度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合理救助。四是推广形成财政支持下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健全政府保险机构协同推进机制,扩大居民住房灾害保险、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企业财产保险等覆盖面,完善应对巨灾的金融支持体系。
5.合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湖北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聚焦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建设。对标《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借鉴国内外一流安全城市发展经验,从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能力、应急救援五个方面狠抓创建工作,合力创建武汉市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切实提升东湖高新区本质安全水平。
(六)坚持源头治理,提升重点领域的风险防控能力
1.科学开展城市风险评估和规划布局。
优化全区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防治区划,推进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消防等公共安全风险区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产业发展规划等相融合,综合平衡和控制高风险区开发建设强度,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和风险容量,严守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红线。健全城乡规划、建设、运行等全周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消防等公共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将灾害事故风险防范要求贯穿于规划、选址、设计、建设、维护等各环节,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
2.加强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
基于GIS开展全方位的自然灾害风险和隐患普查,编制风险和隐患清单,形成全区风险数据库和隐患分布“一张图”。按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要求,聚焦自然灾害风险的底数调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分类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防治规划,为防范和化解工作提供基础依据。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3.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建设以物联感知、航空感知和视频感知为核心的应急感知网络,统筹加强地质、地震、洪涝、森林火灾、气象等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提升空天地一体化实时监测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生产安全、自然灾害领域信息采集方式,汇集危化品、燃气、油气长输管道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实时安全监测数据和全区森林火险火情、地震、地质、洪涝、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风险监测数据。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数据库,加强对省应急管理厅、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数据调用,强化风险早期识别和分析,为应急预警提供决策依据。建立安全风险、自然灾害预警预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涉灾部门间的联合研判工作,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指导风险预警工作的全面高效落实。建立重大灾害天气停工、停课、停业制度,提高重大灾害天气应对能力。规范事故信息报送与发布制度,建立“分类管理、逐级上报、分级预警、平台共享、规范发布”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统计报送与发布体系,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预警信息的上报与发布。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
4.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抓主业主责,把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摆在重中之重来抓。拟建立招商联合安全准入审查机制,对拟引入企业组织“安全体检”,前置规划引导,划定对重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的专门区域,集中布局使用危化品量大的光芯屏企业,降低危化品生产、储存安全管理风险。在招商引资、项目规划环节重视安全导向,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构建分级、分类、分时段风险管控体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进行管控,针对生物、医药、光电、危化等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的重点环节,结合季节性特点,高度关注生产经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加强生物医药领域企业小试中试和生产全过程监管,从购置—运输—存放—使用—处置等环节逐步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借助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武汉市应急管理局监管力量,强力约束大型企业的安全监管与风险防控,强化大型企业配套商安全管控。
5.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认真落实《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一无两降”目标。推动各部门,各园区、街道和企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学习教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按照时间节点与任务部署,重点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消防、道路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特种设备、校园、医院、旅游等25项专项整治。
6.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认真落实《武汉市防范化解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方案》,定期组织环境水务、规划等部门会商和研判自然灾害风险,提出防范和应对措施,制定《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格局。指导相关部门加强森林火灾、洪涝灾害等季节性自然灾害规律特点的分析,主动做好高发期的应急防范工作。指导规划部门加强防火工程建设,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7.强化舆情应对和引导能力。
强化日常宣传、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的制度保障,创新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新闻、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等机制。加强应急舆情的监测和研判,规范突发事件现场消息发布、网络及社会舆情应对等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发布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建立突发事件谣言应对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澄清传言谣言,有效应对负面舆情。
(七)坚持群策群力,强化基础基层的应急管理能力
1.充实基层应急管理组织。
加大应急服务站(点)在园区、街道、社区(村)的设置密度,推动相关部门积极谋划布局护林站、消防站等基层组织,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督促区、园区、街道、社区(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精干的应急队伍,确保每个社区(村)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完善全区上下统一、条块结合、职能明确、运作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落实《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以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制度为抓手,发挥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基层应急组织补充核心力量,构建党建引领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应急管理格局。
2.织密城市社区应急处置网。
明确基层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推动配套资源向园区、街道、社区(村)下沉,常态化开展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提高对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置能力。以园区、街道、社区(村)为重点,在全区建立涵盖区、园区与街道、社区(村)的三级应急管理网格化体系,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积极推动应急网格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融合对接。推动园区、街道层面开展以有专职管理人员、有交通工具、有应急预案、有救援队伍、有基本物资装备、有经费保障的“六有”建设;开展以有组织体系、有场地设施、有报警(宣传)设备、有信息员为主要内容的社区(村)应急服务站建设;开展应急管理示范社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活动,强化对基层应急的示范引领作用。
3.积极推进避难场所建设。
结合区域和城乡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根据灾害特点、人口分布和城乡布局,充分考虑避难场所的功能设计,统筹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建立完善避难场所长效维护机制,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维护的相关办法,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护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确保应急避难场所能提供稳定的供水、供电、消防、卫生防疫等生活配套服务。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人防工程、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和提升成应急避难场所,按要求储备防灾减灾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实现就近就便安置受灾群众。
4.强化灾后救助与恢复能力。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精神,加强灾害应急救助、因灾遇难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按规定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逐步形成管委会统筹指导、园区与街道作为主体、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修订自然灾害救助预案,加快构建管委会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灾救助格局。抓好核灾工作,丰富核灾手段,抓好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灾区卫生防疫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增强多种类型的核灾人员配备,指导受灾区域开展恢复重建工作,提升灾后受损公共设施修复能力,建立各级、各相关部门联动和分级负责、分片包干机制,实行“一户一档”和“销号制”动态管理。
5.开展应急教育培训与文化科普。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政治建设工作。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应急科普教育警示场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执证上岗,以高危行业企业在岗职工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培训考核提升安全技能。用好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媒体平台,应用VR交互式虚拟现实技术等拓宽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动应急知识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消防宣传日”等年度重点宣传活动,培育良好的应急文化氛围,建立健全以集中宣传为引导、日常宣传教育和防范灾害应急演练为重点的应急文化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
(八)坚持创新驱动,加强特色鲜明的应急科技能力
1.建设国家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贯彻落实湖北省应急产业培育与发展行动计划,着力发展安全应急产业,以打造国家级专业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应急产业工业园区为主要抓手,重点扶持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斗国科(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应急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在应急通讯与指挥、北斗导航、监测预警、标准认证等优势领域形成集应急产品制造、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特色应急产业链,打造武汉应急服务产业品牌。
2.激励应急领域科技创新。
支持关键性应急服务技术的研发,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地理信息等技术的运用,提高灾害信息获取、模拟仿真、预报预测、风险评估、应急指挥、抢险救援、应急通信与后勤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重点、重大技术攻关与装备研发,推动应急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工程技术中心等重要载体建设,打造以企业为核心的应急科技创新体系。支持智慧安全双重预防系统、智慧消防系统等新型安全监管系统、监测预警系统和应急装备的推广应用,配套建设应急教育培训演练领域新兴技术的实战试验基地和应用验证场景,推动科研成果的集成转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四、重点工程
(一)应急管理科技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1.建设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对接湖北省工贸企业信息监管平台和东湖高新区“光谷大脑”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企业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发挥信息化在保安全、防风险上的重要作用。推进危化品监管、工商贸监管、监管执法、安全生产巡查、双控管理、诚信管理等多类子系统建设开发工作,加强全流程自动化控制。
2.建设集通信、指挥和调度于一体的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建在应急管理局,具备应急指挥、远程监控、视频会议、数据处理分析与管理等主要功能。
——应急综合指挥场所建设。建设完善应急指挥厅、值班室、会商室、专业指挥办公室、微机机房等,应具有显示系统、智能控制系统、保障系统等,满足日常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的需要,提供全日制不间断应急值守、监控、处置及综合应急指挥会商和调度的基本条件。
——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建立集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风险评估、动态决策、应急处置、指挥调度、物资保障、综合协同于一体的综合应急指挥平台。指挥平台与省、市指挥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与消防信息系统、森林火灾监测系统、燃气监测系统等监测预警系统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与事故现场全数据传输,实现上下联动、远程指挥、多部门远程协同会商决策等功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和自然灾害数据库、全区专家数据库、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数据库,为应急预警和指挥调度提供决策依据。
(二)应急救援力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全区“六位一体”应急救援力量管理体系。整合东湖高新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各部门应急救援力量、园区与街道应急救援力量、社会机构应急救援力量、民间公益救援力量、大型企业应急救援力量,统一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全区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协调一致、有序行动、快速响应的应急救援资源管理体系。
——平战结合的应急资源管理机制构建。制定区“六位一体”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的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平战结合的应急协同工作机制,规范全区各级各类应急队伍管理、指挥、调用、训练和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战斗力。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打造成为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
——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推进防汛抢险、气象地质灾害、森林消防、水上搜救、危化品等领域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优化力量布局,配齐配强救援装备,发挥其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专业作用。
——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整合。与各专业社会救援机构签订协议,给予一定的应急救援战备资金支持,用于社会应急救援机构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培养应急救援人员、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系统、购买应急救援装备等。
(三)应急预案实施运行体系建设工程
按照全面覆盖、分类指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制定东湖高新区危害较大的主要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修订和完善《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推动园区、街道、社区(村)配套出台与自身级别相适应的综合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街道、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编制本级、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专项应急预案,重点抓好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道路桥梁、燃气设施、油气长输管道等重点场所和危化品、粉尘防爆、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以及重大气象灾害等巨灾的预案编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制定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开展东湖高新区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事件调研,分析东湖高新区主要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事件发生的风险性、应急处置存在的问题及需求等,制定东湖高新区危害较大的10类主要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有效指导各主要自然灾害与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应急救援演练。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综合应急演练和专项应急演练,提高参演和观摩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完善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协调配合机制,提高实战化水平,并根据预案演练情况,及时调整完善预案,全面提升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
(四)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通过开展全方位普查,摸清东湖高新区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底数;整合接入气象、地质、自然资源等行业优势信息资源,加强感知网络的建设,围绕城市综合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和调查评估机制,进行风险全域感知和研判,实现安全风险的可知可控。
——灾害风险普查和综合减灾能力普查。摸清全区灾害风险底数,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综合防治“区划图”,建立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综合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排查整治行动。
——森林防火预防建设。加强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森林防火水源地建设,逐步构建林火阻隔网络。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充分利用公园、广场、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构建多个应急避难场所。
——社区防灾减灾组织管理、灾害应急预案与演练、风险评估、宣传教育、安全逃生疏散示意图、安全避难场所、物资储备和创建特色等方面,全面组织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发动多方力量参与示范社区创建;“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区新增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个。
(五)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程
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安全风险的精准化管控和安全隐患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采取政府购买安全服务的方式,委托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每年对区内工贸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全面监管。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理体系。制定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方案,在全区深入开展工贸企业风险源点分级管控,摸清东湖高新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对工贸企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责任和措施逐级落实到企业岗位,并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安全生产风险“红、橙、黄、蓝”四色分布图,实行差异化动态监管。
(六)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丰富储备品种和数量,完善急需物资采购的工作机制,打造区应急物资储备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应急物资调配运输装卸和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等工作,构建运转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建设。配套建设一定规模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仓库。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防汛抗旱、疫情防控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需求,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名类及数量标准,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增加区级应急救援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后勤保障物资等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提升应急救援物资保障能力。
——社会化的物资储备和运输机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依靠东湖高新区大型企业加强基础物资生产能力储备、大型装备服务能力储备。掌握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力量,推动物流企业牵头建立“平战结合”的应急物资物流体系,实现非常状态下救灾物资运输装卸人员与车辆的应急保障和快速反应,确保物资保障和运输渠道畅通。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基层单位、社会机构及企业储存物资和物流中的物资数据进行监测和研判,落实管控措施,评估保障能力。
(七)安全应急宣传教育能力提升工程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考核体系建设,以高危行业企业在岗职工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培训考核提升安全技能。全面推动应急知识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好年度重点宣传活动,培育良好的应急文化氛围,建立健全以集中宣传为引导、日常宣传教育和防范灾害应急演练为重点的应急文化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
——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区、园区、街道安全应急管理人员安全应急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试,提高其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安全技能提升。以高危行业企业在岗职工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为重点,通过培训考核提升安全技能。
——安全应急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用好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元媒体平台,应用VR交互式虚拟现实技术等拓宽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全面推动应急知识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消防宣传日”等年度重点宣传活动,培育良好的应急文化氛围。
——应急教育体验基地建设。依托院校与企业资源,结合应急产业基地建设集应急教育、应急科普、应急体验的应急教育体验基地,面向社区居民、企业从业人员、青少年学生开展应急宣传与教育培训,提升各级应急意识、防护和救援能力。
(八)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程
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紧围绕光谷高质量发展、安全发展大势,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光谷。根据《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应急产业培育与发展行动计划(2017—2019年)》,结合湖北省、武汉市现有应急产业需求及供给实际情况,整合东湖高新区现有应急资源及产业现状并进行招商引资,建设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优先服务光谷,面向全市,辐射全省及周边区域、乃至全国。发挥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效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使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同频共振,相得益彰。为助推东湖科学城建设,光谷高质量发展,实现东湖高新区“十四五”GDP翻一番的既定目标奠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应急产业示范基地,打造集应急产业研发生产、应急标准认证、应急信息服务、应急救援培训、应急教育体验等于一体的新兴应急产业集群。
——培育特色应急产业链。重点扶持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武大吉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斗国科(武汉)科技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若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应急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在应急通讯与指挥、北斗导航、监测预警、标准认证等优势领域形成集应急产品制造、关键技术研发、系统集成、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特色应急产业链,打造武汉应急服务产业品牌。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将应急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纳入东湖高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扎实推进有关建设任务有效落实,确保重点工程建设如期完成;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街道在制定本区域、本行业规划或工作计划时,要与本规划相衔接,分解细化应急体系建设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措施,落实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和其他行业领域中型规模以上企业,要把应急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确保风险防范与应急准备同等重视、同步推进,全面提升事故灾害的先期处置能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规划顺利开展
东湖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应急体系建设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或各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制定金融、税收、产业政策扶持政策,建立健全管委会、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管理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培育和规范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市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管委会与社会资本利益共享、风险分担、长期合作关系,拓宽应急体系建设运营保障经费渠道;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完善的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严格落实资金使用计划、工程付款和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等管理制度。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区防灾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重点建设项目的有效实施和规划任务的有效执行,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适时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应急体系建设工作齐抓共管、全面落实的良好局面;相关部门要抓好重点建设项目统筹,指导协调制定实施计划,加快相关工程的立项、投资和建设。坚持开门搞建设,通过宣传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知、认可和认同,提高应急体系建设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活动。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专家咨询的作用,与外部专业战略咨询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应急体系建设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四)严格考核评估,确保规划有效落实
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范畴,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及激励制度;制定完善目标评价与过程监测相结合的评估及考核方法、制度和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对规划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进行科学调整;完善规划实施监督机制,适时开展规划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和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