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检查发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翼博书店等699家单位不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按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于2022年11月3日至12日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翼博书店等699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含无法送达),并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网发布公告,责令699家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改正。2023年3月9日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鄢霞子百货经营部等11家单位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11家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改正。到期后,仍有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翼博书店等689家单位逾期未整改,不具备经营出版物发行的法定条件。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的规定,经行政机关责令后仍未改正、不具备行政许可法定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行政许可。近期,我单位及区政务和大数据局拟启动689家出版物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撤销工作。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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