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武新政务许撤决字〔2023〕第3号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卓语书店等663家出版物经营个体工商户、单位(见附件名单):
2023年4月25日,本机关收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工作联系函》,你(单位)存在无实际经营场所的问题,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等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本机关现作出如下决定:撤销你(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审批机关
2023年6月21日
附件: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663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单
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663家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名单.xlsx
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撤销663家出版物经营许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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