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 2024-04-02 16:40
  • 来源: 办公室
  • 分享到


2024年,东湖高新区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以下简称议提案)93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3件、省政协提案22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2件、市政协提案34件、市“两会”期间人大政协交办件1件、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主要意见和建议4件;江夏区政府转办区人大代表建议7件。为做好2024年议提案办理工作,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4〕8号)要求,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武汉新城建设攻坚发力之年,做好今年的议提案办理工作,对于推动武汉新城建设成势见效,引领“世界光谷”建设迈上新台阶意义重大。各承办单位要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二、工作目标

完善制度,创新思路,强化举措,规范操作,高标准完成办理工作。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是:见面率100%、办复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组织领导

1.东湖高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东湖高新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全面领导办理工作。同时根据市政府要求,由东湖高新区主(承、分)办的议提案实行分管委领导领办制度,各分管委领导为各项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分管负责人,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具体研究、协调、推进和对答复意见的审核。

2.由党政办公室根据各单位职能,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议题案办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3.东湖高新区人大、政协联络处负责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调研和视察,组织参与民主评议、民主监督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认真部署安排

党政办公室负责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交办,各办理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议题案涉及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并给予明确答复;有难度的,创造条件尽力解决;列入规划分阶段解决的,兑显承诺逐步解决;确因法律法规或者政策限制、客观条件不成熟,暂时难以解决的,坦诚详细做好解释说明。各办理单位要认真梳理研究每一条议题案,明确责任领导和经办人员,及时启动办理工作,不断提高议题案办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做好2023年议题案答复承诺事项的续办及落实工作。

(二)要加强沟通联系

各办理单位要落实好“办理前联系沟通、办理中征求意见、办理后跟踪回访”的三见面制度。办理前期,要通过电话联系、登门拜访等方式,了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提案的意图,避免走弯路;办理当中,要采取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视察、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度沟通,力求达成共识;办理后期,要由单位领导带队,将形成的正式意见告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名的提案,走访第一提案人;界别、小组或联组提案,走访召集人;党派、人民团体或政协专门委员会联合提出的提案,逐个单位进行走访,确保提案的走访率、办复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三)要规范答复程序

各办理单位拟制的会办件的答复意见,需经分管委领导签批后,以管委会公函形式(武新管函)印制红头文件,由经办人送提案者或主办单位;主(承、分)办件的答复意见还需经提案者认可,并填写《东湖高新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办理工作,2024年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完成时间为:省级会办件于4月25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省级主(承、分)办件于7月25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市级会办件于5月25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市级主(承、分)办件于7月25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江夏区政府转办的区人大代表建议,各主办单位拟制的答复意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后以本单位红头文件,由经办人送代表本人或代表所在单位,于9月25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并填写《东湖高新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办理完毕后,各办理单位将答复意见的红头文件和《东湖高新区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送党政办公室存档。

(四)要注重宣传推广

各办理单位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办理过程,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加大现场办理和集中办理力度,对内容相近的议提案,在适当时间、适当现场集中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带动效果。适时将有关办理进度通过媒体公开,宣传办理成果,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众的监督。

五、监督与考核

(一)党政办公室(督查室)将全程跟踪办理进度,视情况对议提案办理工作进度予以通报。

(二)组织部(绩效办)要把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内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