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挂职干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组办[2023]5号)、武汉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集中选派干部挂职的通知》(武组通[2023]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董朝南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叶圣海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彭湃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副局长;
吕金华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赵云涛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彭杰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周桂芳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和交通局副局长;
姜宇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和水务湖泊局副局长;
邓俭同志挂职任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张凡同志挂职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办事处副处二级(四级调研员)。
张凡同志挂职时间从2023年4月起算;董朝南、叶圣海、彭湃、吕金华、赵云涛、彭杰、周桂芳、姜宇、邓俭等9名同志挂职时间从2023年5月起算。挂职时间均为一年,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工 作 委 员 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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