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武汉光谷!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无障碍访问
首页
政务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网上服务
互动交流
世界光谷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解读回应
网上服务
互动交流
世界光谷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010889595/2021-5019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机构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武新规〔2021〕2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1年03月03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3-03 00:00
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分享到
相关解读
【部门】《东湖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关联政策
关联内容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
”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