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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关于《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 2022-06-22 15:55
  • 来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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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2年6月中旬印发实施。在当前困难经济形式下,《意见》的出台,能够有效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为高新区的中小微企业“雪中送炭”。主要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意见》坚持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对标先进。参考国内先进地区好的做法,结合高新区实际进行复制推广和再创新,争创一流营商环境。二是需求导向。直面中小微企业发展需求,多措并举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尽量降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三是统筹兼顾。将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采取有效措施助推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十条,涵盖了促进产业发展、提供帮办代办服务、上线“政采贷”功能、探索“一网通投”、免收政府采购“两金”、提高预留份额和评审优惠、加快合同资金支付、开展包容审慎执法等多个方面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提供全程帮代办服务。强化政府采购主动服务意识,在全流程电子化的基础上,提供全过程协调、全流程跟踪的“一对一”服务,解决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推行电子证照“一网通投”。在政府采购领域率先试点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企业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就可实现扫码登录、数据复用、多终端授权等系统功能,全程“免费”参与,线上便捷操作,充分发挥“企业身份证”的效用,推动跨领域数据共享、互联互通。

三是纾解中小微企业资金困难。上线“政采贷”融资服务,中小微企业仅凭中标通知书与合同即可享受低息贷款。同时,鼓励采购人缩短合同资金支付时间,提高预付款支付比例,全面落实免收政府采购“两金”,让中小微企业享受到真真切切的政策红利。

四是深化支持政策。通过加大预留采购份额、“顶格”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加挂中小微企业标识等方式,提升中小微企业中标率。同时,落实审慎包容执法精神,推行“首违不罚”“首罚不公告”,“刚柔并济”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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