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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光谷”“车谷”打造独角兽企业生态集聚区 湖北一对一服务培育“独角兽”

  • 2024-02-07 17:46
  • 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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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独角兽企业“高跳快跑”,湖北加大培育力度。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支持培育发展独角兽企业的若干措施》,明确到2025年,全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入库企业累计超240家,其中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累计逾55家。


独角兽企业是高技术、高成长、高价值企业的典型代表,是衡量区域创新活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区域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重要引擎。为培育发展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产业链条长的独角兽企业,我省出台18条措施,从开展动态化培育发布、实施精准化政策支持、提供常态化跟踪服务三个方面培育和服务独角兽企业。

围绕“51020”现代产业集群和光电子信息等五大优势产业,算力与大数据等九个新兴特色产业,重点筛选掌握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或行业颠覆性技术,创新能力强、发展模式新、成长速度快、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分层次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库,按年度发布入库企业名单,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省经信厅介绍,湖北出台的支持培育发展独角兽企业18条措施,真金白银多,服务举措实,干货满满。



01

上市融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


对独角兽企业“实施精准化政策支持”,聚焦企业在成长发展过程中所需要的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生态等方面精准发力。

加强培育,对经认定入库并首次入选国内外权威机构榜单的独角兽企业,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

创新方面,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奖励支持;对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申请知识产权,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等,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审核、快速确权;支持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牵头或参与组建各类技术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技术攻关项目,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持续增强企业竞争力。

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包含引导支持各类资本参与投资、构建金融服务支持体系、提供上市服务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纳入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名单,帮助其对接优质中介机构,开展上市辅导培育,加快推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并按照《湖北省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对独角兽企业上市融资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支持。

支持企业人才发展,包含高层次人才收入奖励和高端人才培养。对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个人税前年工资薪金收入超过所在地区社会平均工资十倍(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由企业所在地按其税前年工资薪金收入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

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包括新产品推广应用和开放应用场景。对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及相关服务,列入《湖北省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对研制提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给予奖励支持。鼓励政府重大工程、社会重大项目,向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开放应用场景。

我省还将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等重点区域,建设独角兽企业培育赋能中心和专业园区,吸引独角兽企业及其生态链企业落户发展,打造独角兽企业特色集聚区。


02

对独角兽企业开展一对一服务


我省鼓励各地各部门制定支持独角兽企业培育发展的具体措施,特殊事项可特事特办、一事一议。

将独角兽培育发展企业列入各级领导重点联系服务企业名单,成立由经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服务工作专班,开展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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