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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度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奖补政策的通知

  • 2023-11-10 17:09
  • 来源: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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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东湖高新区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武新管〔2022〕30号),现开展2022年度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奖补政策申报兑现工作,包括企业新设补贴、高附加值业务拓展奖励及行业协会活动经费补贴三类,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类别

(一)企业新设补贴

1.支持对象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登记三年以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2.申报条件

企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2022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0万元。

3.支持标准

(1)自注册登记之月起,前两年按50%的比例,第三年按25%的比例给予自用办公用房房租、物业费补贴。每家企业当年享受上述补贴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

(2)同时符合产业园办公用房补贴和企业新设补贴的,企业当年仅可择一选择享受补贴方式,享受补贴资金及年限就高不重复。

(3)实际租赁价格高于市场指导价的,按市场指导价计算房租补贴;实际物业费高于政府指导价或明显高于周边市场调节价的,按政府指导价或周边市场调节价计算物业费补贴。

4.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2022年度审计报告;

(3)2022年度的房租、物业费用的合同、银行流水及发票。

(二)高附加值业务拓展奖励

1.支持对象

东湖高新区内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且服务产品包含高端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等高附加值业务的。

2.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企业2022年度面向东湖高新区企业开展相关高附加值业务并实际取得业务收入100万元及以上。

3.支持标准

根据其高附加值业务收入情况,为区内企业提供人力资源高附加值业务实现营收100(含)—300万元、300(含)—5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的高附加值业务拓展奖励。

4.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面向东湖高新区企业开展相关人力资源高附加值业务(包含高端人才寻访、人才测评、人力资源法律顾问等)的合同、银行流水及发票。

(三)行业协会活动经费补贴

1.支持对象

在东湖高新区内依法成立并登记的人力资源相关行业协会。

2.申报条件

正常开展行业活动,管理规范,无违法和不诚信行为。其中,2022年度内召开30人以上行业会议不少于2次;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不同主题行业活动不少于4次;对外发起业务研讨、创新交流和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4次;新增吸纳行业会员不少于10家。

3.补贴标准

每年活动经费补贴15万元。

4.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诚信合法经营承诺书;

(3)运营台账(包括:申报年度内召开30人以上行业会议不少于2次;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不同主题行业活动不少于4次;对外发起业务研讨、创新交流和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4次;新增吸纳行业会员不少于10家)。

二、申报时间

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至11月17日。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11月17日16:00前将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送到组织部(招才局),同时提供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命名为“2022年度东湖高新区人力资源奖补政策申报+单位全称”。同一企业申报不同类别政策,需分开准备材料,按每类补贴装订成一册。

三、联系方式

组织部(招才局):027-65563229

申报邮箱:donghu3551@vip.126.com

申报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五号楼7012

四、申报说明

1.同一单位因同样或类似原因可同时享受东湖高新区多项政策,或同一事项符合本政策多项条款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落实,最高不超过当年区级经济贡献。已获得“一事一议”办法支持的企业,不再享受本政策。

2.申报资料真实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以欺瞒手段进行本产业政策奖励补贴资金申报的,一经发现或查实,除应退还专项资金外,5年内不得申请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支持。并纳入征信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东湖高新区组织部(招才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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