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9595/2020-905996 | 分     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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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东湖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11-14 09:30:0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关于切实防范高坠事故的紧急通知
关于切实防范高坠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11月13日17时23分,武汉职业技术学院东区外包清洁工人在作业时发生高坠,2人受伤。11月14日9时30分左右,中海地产工地1名工人在用电锤打眼作业时发生高坠,1人受伤。两起事故虽均未造成人员死亡,但教训深刻,形势严峻。为切实防范高坠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单位要立即在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开展警示教育,对以上两起事故进行通报。
二是规划局(房管)要严格落实《区安委会关于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要求,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对不履行安全职责的物业公司严格按照“三个一律”措施要求依法处罚。
三是建设局要紧盯第四季度赶工期、抢进度等安全风险,督促全区在建工地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监管。
四是各园区、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打造严密的责任网络,将安全生产压力传导至子园区、社区(村)、企业、小区、物业公司,要对辖区在建工地、房屋装修、幕墙清洗等工程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五是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做到初报快、续报准、终报全,确保各类突发事故灾害及时处理、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六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守“一无一降”工作目标。区安办将加大抽查、督查力度,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因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引发事故或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将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