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9595/2021-16673 | 分     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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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5 14:47:00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市场监管局强化疫情防控期间药械安全监管
为抓紧抓实辖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市场监管局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持续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 “哨点”作用,积极履行社会担当;要求药店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防疫用药械渠道,保障药械质量安全。
近日,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科所联动、明察暗访的方式,对辖区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检查了药店工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是否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等措施;对购买感冒、退烧、止咳等三类药品的,是否严格做好查验登记工作;防疫用药械的采购渠道、储存、销售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督促药店负责人要严把质量安全关,从合法渠道购进合格药品,按照法律法规和说明书要求储存运输。本次督导检查中,药店能够按要求落实进店戴口罩、测体温、扫健康码、购药登记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抽查的药品及医疗器械票、账、物相符,购进渠道符合要求。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相关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械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