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9595/2020-779574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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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 | 发文日期: | 2018-12-15 20:05:25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房屋登记(遗失补发登记)
业务类型 | 遗失补发登记 | |||||||
受理条件 |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资料手续齐备 | |||||||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 资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2份) 2、房屋登记簿查阅证明(原件,1份) 3、在《长江日报》刊登的遗失、灭失声明(原件,1份) 4、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5、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份) 6、委托书(原件,2份) 7、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8、具结书(原件,2份) 9、其他必要材料 说明: 1、以上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均是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当申请人本人无法到场时请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2、第5、6、7项资料由单位办理登记时提供。 3、夫妻双方共有,原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补发时要申请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还需提交婚姻证明(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有抵押的需出具银行换发申请,委托书,贷款情况说明。 5、补发商品房权属证书的,另需提供房屋权证附图2份。 6、登报的期限为一个月。期满后申请人携带报纸原件办理补发手续。 7、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请您配合补齐其他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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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事项 | 1、房屋登记费:每本10元。 2、证照印花税:每本5元。 3、土地证登记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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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时限 | 7个工作日 | |||||||
工作流程 | 领申请表找相关部门盖章→叫号机取号→窗口受理→听通知到窗口领取联系函→ 到市局或长江日报社登报挂失→登报期满后到窗口申请补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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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咨询电话 | 027-67880304 | |||||||
监督投诉电话 | 027-67880299 | |||||||
申报单位/ 个人信息 |
单位/个人名称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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