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0889595/2020-894090 | 分     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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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8-28 17:00:00 |
文   号: | 武新管函〔2020〕77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93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中反映的湖北经济学院西北3门处目前系我区交通大队管辖区域,区交通大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专班多次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江夏区湖北经济学院西北3门位于杨桥湖大道,目前杨桥湖大道(光谷大道至藏龙大道)路段全长1647米,已设置信号灯4处,平均间隔412米。其中藏龙大道杨桥湖大道路口信号灯距该处225米,湖北经济学院大门处信号灯距该处693米,由于相关路口距离过近,再行设置信号灯,易对正常行驶造成影响。鉴于此,我们认为在湖北经济学校3号门处不宜再设置信号灯。
为保障湖北经济学院师生出行交通需求,解决此处交通安全隐患,区交通大队积极与该校保卫部门取得联系,先后数次上门进行沟通,目前正进一步结合该校内部交通组织以及周边道路进行详细的交通规划,研究制定综合交通组织方案。
下一步,交管部门将持续关注江夏区湖北经济学院西北3门杨桥湖大道交通运行状况,加大警力保障交通运行畅通,并采取科学措施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