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武汉耦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范案)
武汉耦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范案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汉耦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 |
负责人 | 杨峥嵘 |
证件号码 | 91420100551955911E |
案件名称 | 武汉耦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范案 |
处罚类型 | 罚款 |
处罚编号或文号 | 武新管卫放罚【2022】01号 |
处罚事由 | 2022年3月11日,卫生监督员在对武汉耦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现场发现:1、现场查看了该单位舒涣™免洗手消毒凝胶 60ml,瓶身上标有“有效灭菌99.99%”,标签说明上“执行标准 Q/OHX005-2020”,“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乙醇57-67%(w/w)”“生产日期20220223 有效期至20240222”;2、现场查看了该单位的营业执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3、现场查看了该单位舒涣™免洗手消毒凝胶 Q/OHX008-2021,2021-06-29实施,其中表2 乙醇含量(% v/v)65-75;4、现场查看了该单位免洗手消毒凝胶 Q/OHX005-2020,2020-04-23实施,其中表1 免洗手消毒凝胶的理化及卫生指标 乙醇含量,% 57-67。 2022年3月21日经对武汉耦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问得知,该单位存在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的要求。武汉耦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范,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1500元 |
结案日期 | 2022年5月11日 |
对上述行政处罚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电话:027-67880429/67880514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2号楼5楼500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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