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6〕26号)文件精神,东湖高新区职称工作安排,现就2026年中级职称初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在申报单位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缴费记录。
(二)在东湖高新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或海外高层次等外籍人员。
(三)在东湖高新区具有连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缴费记录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初定职称: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退休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政务处分、党纪处分、行政处分等,刑期和处分期(含影响期)未满的。
4.被记入全省职称失信黑名单,且仍在记录期限的。
申报后发现上述情形的,审核不予通过;已有初定结果的,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一)初定执行近年来省人社职改部门最新发布的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含基本条件、学历资历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等)。可自行查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业务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申报评审条件”栏目(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zyjsryzcpd_13325/)。
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可申报初定中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初定中级职称。
(二)申报人员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职务应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保持一致;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相符、相近。
(三)在全国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经济(含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翻译、出版、船舶、通信、安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系列(专业)中级职称,不纳入职称初定范围。
三、申报流程
本次中级职称初定申报操作流程与东湖高新区工程技术职称评审流程一致,具体如下:
(一)网上系统申报
1.单位注册。申报个人所在单位提交“单位用户账号开设申请表”后(见附件《开户注册申请表》),用系统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完成单位注册。已开通过账号的单位,若上级单位不属于“武汉光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须重新申请注册,备注开通部门账号。
2.个人填报。申报个人通过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端(https://hbzcgl.hb12333.com/zcsb/#/),在申报专区选择“职称申报”模块,绑定单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注:申报信息中“评委会名称”选择“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称级别”应选择“中级”,“职称评审计划”选择“关于开展2026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初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3.单位审核提报。推荐单位进入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单位审核端(https://hbzcgl.hb12333.com/zcsh/login.html),审核人应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送审至上级主管部门。
注:用人单位网上审核材料、送审完成后,应在“统一审核”功能界面上确认“待审核”“待送审”栏目数量清零;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阅读操作说明,准确上传附件、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线上审核
职称申报材料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职称申报者所在单位是申报材料的推荐单位,推荐单位是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审核的第一责任人,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报送纸质材料
经“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上审核通过(即系统显示“同意推荐”意见)后,即可报送纸质材料至光谷政务服务中心。
四、申报材料
(一)线上申报材料
1.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2.湖北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社保缴纳记录需更新至申报当月的上一个月;
3.现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业绩材料(承担项目、论文论著、成果证书、荣誉奖励等);
4.员工年度考核表,可按单位实际表样提供,若单位无年度考核,则开具无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公章;
线上填报信息将长期存档,申报个人应确保信息真实有效,上传能够反映个人业绩能力的有代表性的、清晰可识别的材料,除毕业当年初定的情形外,不得提供在校学习期间取得的论文、专利等业绩成果。
(二)线下提交材料
1.《中级职称初定审核一览表》(A3单面打印,一式四份),单位推荐意见须手写,如“符合条件,同意推荐”,人事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初定职称申报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一份),不可修改表格内容,内容手填,字迹清晰并装订,首页粘贴申报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五、报送材料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6年9月30日至10月27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
2026年10月9日至10月30日17:00(限工作日)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限工作日)
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后,企业及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送审及纸质材料报送的,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光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D66、D67号窗口
服务窗口联系电话:027-65315388、027-65315778
报送纸质材料前,建议提前线上预约:小程序搜索“光谷政务”,点击“在线预约”→选择“职称评定”项目。
六、收费标准
职称初定50元/人。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职称初定从事的专业与所学的专业应相同或相近。
(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专业技术人员须完成2026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湖北省职称系统自动校验学时完成情况,未完成无法进行申报(通知原文:https://www.wehdz.gov.cn/2022/ggxw_68627/tz_68628/202606/t20260630_2814836.shtml)。
(三)申报职称初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按足月计算。以职后学历(学位)申报职称初定的,其攻读该学历(学位)前的工作年限和取得该学历(学位)后的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新入职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的,按实际工作月份计算;其他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等次的,计算职称初定的工作年限时应扣除该考核年度(计12 个月)。其他用人单位可结合本单位考核等次、周期等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四)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初定,不得同时申报职称初定或评审。同一学历(学位)只能申报初定一个职称,不得使用同一学历(学位)申报初定多个职称。截至本次申报前,未取得过任何专业技术职称。
(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初定,应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审核推荐,其中引进人才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要求
职称初定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取得的职称,一经发现坚决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3 年内禁止申报职称初定或评审。对违反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依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湖北省职称评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
附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职称改革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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