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行政许可异常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主体注吊销、许可失效未注销等异常数据进行清理。经查,下列小餐饮、小作坊经营主体存在经营主体已注吊销但许可失效未注销、经营主体已注吊销但许可还在有效期内或经营主体存续但许可失效未注销等3类情形(详见附件)。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证机关拟依职权注销上述经营主体的《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上述经营主体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027-87782656,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拟注销小餐饮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的经营主体名单(截止2026年9月27日)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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