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药监局新年一号文发布了《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先行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聚焦影响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推进免罚轻罚等为重点,提出36条举措,涵盖药械创新研发、中药传承创新、产学研医对接等10个方面。
《措施》明确,在外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满足条件的,可直接转移到湖北省内生产,不需要再次进行审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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