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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22-10-08 16:54
  • 来源: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附件4)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向

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 6 22 个具体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支持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一是在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稳增长和转型升级成效明显市(州)中的项目;二是完成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验收的项目;三是革命老区的项目;四是在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国际合作、军民融合等方面有显著成效的项目。

(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

(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且必须提供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

三、咨询方式

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方向及内容等要求需要咨询,可联系:

工厂类:陈雄华 010-66026339

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刘东坡 010-66022790

平台类:张涛 010-68208191

安全类:秦国英 010-88192042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八份(盖公章);

(二)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两份,包括:

1项目申报书(附件2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区级项目汇总表(附件3word版和加盖公章pdf版);

3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

 (材料格式要求:纸质版项目申报书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行倍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GB_2312申报书和附件可合并装订。项目相关视频证明材料5-10分钟,应采取常见编码格式。)

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光盘)请于20221013日(周)上午12:00前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7号楼70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东湖高新区企服局联系电话67880565

附件1:

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doc

附件2:

附件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附件3  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区级推荐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4:

市经信局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2-09-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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