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   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   ENGLISH   

关于评选2023年东湖高新区上市“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的通知

  • 2023-09-05 16:16
  • 来源: 内设机构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新区重点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夯实上市工作基础,现组织开展2023年高新区上市金种子银种子企业评选工作。评选一批意愿强、发展快、创新能力强、技术先进的科技创新企业作为上市金种子银种子企业进行重点培育、精准培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种子银种子支持政策

对入选东湖高新区上市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从以下各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1政策支持。区级上市金种子企业可享受上市专项政策,从股份制改造、税费规范、并购重组、股权融资、专业人才等方面给予奖励支持。

2、绿色通道。积极协调解决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上市面临的问题,对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上市重大问题通过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方式协调解决。对金种子、“银种子”企业政府事务提供保姆式服务,加快办理速度。

3、辅导培训。组织交易所、投行、会所、律所专家,以及知名金融、产业方面的专家,为金种子、“银种子”企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辅导培训。

4、金融支持。优先将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纳入资源库,广泛与银行、证券、投资等金融机构业务联动,为企业对接个性化融资需求。

5、项目对接。优先推荐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参与评先评优,优先支持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申报各级政府重点项目和参与政府采购。

二、金种子初审标准

1、企业注册地、纳税地、上市主体均在东湖高新区;

2、有强烈的上市意向,有明确的上市计划,且对未来2-3年具有清晰的战略目标与发展规划;

3、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4、行业符合上市政策要求,重点支持光电子信息、量子科技、人工智能等重点产业和未来产业,以及除上述产业之外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公司;

5、核心技术突出,业绩具有成长性,产品竞争力强、市场认可度高,或具有稳定的知名龙头客户,独立面向市场盈利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

6、公司股权结构清晰,公司内控制度健全,公司控制权稳定,财务、法务制度规范,公司具有规范运行的意识和决心,已配置专业的财务总监或董事会秘书;

7、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上一年度入选东湖高新区“银种子”的企业优先入选;

8、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至少满足以下七项中的一项

(1)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已经报辅,或提交申报资料,或北交所已进入直联审核程序,或境外上市已提交申报资料;

(2)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2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4%,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4%;

(3)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6亿元,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不低于6.4亿元且最近2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6.4%;

(4)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4000万元,最近一轮融资投后估值不低于8亿元;

(5)医药行业企业市值不低于10亿,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完成临床二期试验,医疗器械企业需至少获得一张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6)最近2年引入知名投资机构,且投前估值不低于10亿元;

(7)园区办认定为上市或发展前景特别突出的企业。

三、银种子初审标准

1、有强烈的上市意向,有明确的上市计划;

2、行业前景好,发展速度快;

3、公司股权结构基本清晰,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公司控制权稳定,财务、法务制度基本规范

4、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至少满足以下八项中的一项:

(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或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且最近一年保持增长;

(2)获得投资机构投资,最近一轮融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投后估值不低于2亿元;

(3)最近一年研发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

(4)获得国家级荣誉或奖项;

(5)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进入临床二期试验;

(6)企业曾入选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

(7)已挂牌新三板并进入创新层;

(8)园区办认为发展前景较为突出的企业。

四、“金种子”、“银种子”评选流程

1、申报路径。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向所属园区办申报,由园区初审后向区金融局推荐,推荐名单需园区办盖章确认。

2、调研核查。组织湖北证监局、省上市办、投行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律师、投资专家、银行等人员,通过上门调研、评审会等形式对后备企业进行核查,做出专业判断,筛除存在重大瑕疵或行业不符境内外上市支持领域的企业的企业。

3、公告实施。审核通过后的名单,经签批程序后,正式公布实施。

4、动态调整。对“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已成功上市的企业自动退出,出现重大问题的企业及时剔除,新增达到标准的企业及时增补,调整按工作程序办理。

五、申报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9月22日(周五)前提交申报资料(清单见附件):

1纸质版资料汇编成册,盖公司章,报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7号楼5008办公室);

2电子版《种子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以word文档形式发至金融局及公司所在园区联系人邮箱,文档和电子邮件以企业简称+金种子信息表命名。


特此通知。

附件: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附表

“金种子”、“银种子”企业申报资料清单及附表.docx



材料申报联系人信息:

金融局    鄢诚诚  65563213  dhgxqjrb@163.com

光电园    戴隆浩  87673991  954370143@qq.com

未来办    陈冬竹  87922903  cdz1601@163.com

生物城    苏  成  87205009  305081755@qq.com

服务业园  张博艺  87888152  1213744058@qq.com

智造园    谭敬丰  63494982  272230097@qq.com

中心城    周  皓  65520989  2634934649@qq.com

综保办    刘  岑  87700765  5743741893@qq.com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