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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申报2023年度武汉市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

  • 2023-11-17 10:04
  • 来源: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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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311/t20231115_2301743.html),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武汉市重点研发计划

二、支持强度

单个项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额度最高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的2倍。市科技局根据立项情况直接向立项单位拨付资金。立项金额与申报金额不一致的由企业自筹经费补足。

三、支持领域

集成电路产业基地项目:支持半导体设备及材料、芯片设计、芯片制造及先进封装领域项目;

大健康产业基地项目:支持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前沿生物技术领域项目。

四、支持对象

在市科技局通知支持对象原则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有明确的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

3.优先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企业、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

4.优先支持近三年未获得省市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

五、相关要求

1.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项目申报书》的研究内容、项目总经费、考核目标等应与实施周期一致。

2.每个单位限报1项项目。

3.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企业不得申报。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已获得2023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含人工智能专项、双碳专项)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已被纳入科技诚信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196311日以后出生,应为项目牵头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关系为准),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申报流程

    1. 项目申报。登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http://innovc.wehdz.gov.cn),通过2023年度武汉市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专项项目”进入申报,认真填写申请信息,上传所需申报材料。申报系统11188:30开放,申报截止时间为1120日(周一)2400

    2. 项目推荐。如申报数量超过市科技局下发推荐指标,将根据企业在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结合评审结果,按照市科技局下发指标推荐项目至市科技局。推荐项目需于1124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同步填写至“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2023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专项”,并附查新证明

3. 项目评审。市科技局组织项目评审,公示立项项目。

七、申报材料

    1. 基本信息表(附件1,需加盖企业公章)。

2. 项目申报书(附件2,封面和承诺书需签字盖章)。

3. 附件材料(参考清单见附件3)。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区科创局  67880178

              市科技局  高新领域(集成电路产业基地)  65692245、65692221

              市科技局  农社领域(大健康产业基地)  65692161

申报系统技术咨询:13297989774(丁工)

      

      附件1-基本信息表.docx

      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附件材料清单.docx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

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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