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湖高新区关于加快世界光谷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新管〔2023〕25号)要求,建设光谷瞪羚源,开展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及特色服务活动。现将第三方专业机构申请东湖高新区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及特色服务活动奖励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1. 申报单位须是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认真履行高新区经济统计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2. 奖励事项均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和范围,具体详见《2024年瞪羚企业培育认定及特色服务活动奖励申报要求》。
二、申报方式
1. 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按认定条件提交申报材料,通过资料形式初审后,完成申报。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提交至光谷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4004办公室。
2. 申报时间: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8日前完成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材料提交的视为放弃。
3. 工作流程: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流程后确定支持对象。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资料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由申报单位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高新区将收回奖励资金,并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
2. 申报单位应认真阅读申报要求和所需的附件佐证材料,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并提交对应完整的、清晰的附件。未按规定提交或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以致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负,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修改材料或补充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8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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