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牌证办理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交通工具。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车重小于或等于55kg、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下列证明、凭证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
(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对查验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27-87877678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301、786、913、536、518、750路公交线路在高新大道光谷五路站或光谷公共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地铁:11号线光谷四路(C出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购车发票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答:不能。
电动自行车牌证办理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交通工具。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且车重小于或等于55kg、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持下列证明、凭证就近前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点办理登记,并现场交验车辆: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
(三)车辆整车出厂产品合格证明;
(四)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对查验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予办理登记。
办理地点: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一楼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27-87877678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301、786、913、536、518、750路公交线路在高新大道光谷五路站或光谷公共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地铁:11号线光谷四路(C出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2.购车发票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答: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