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入学
2024年,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保持基本政策稳定,进一步优化操作方式。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 “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术语解释)”,强化政府兜底的责任担当,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学位;坚持“公民 同招”(术语解释),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允许考试,不允许“掐尖”,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切实维护义 务教育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生态。
(一)入学年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本市户籍学生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拆迁政策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三)非本市户籍学生
1.来汉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高新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规定时间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或《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登记注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政府通知入学范围。
2.港澳台随迁子女。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高新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规定时间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或《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登记注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政府通知入学范围。
3.留汉大学生子女。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高新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可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其他类别学生
1.残疾儿童。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户籍所在地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服务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政策优待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3.多孩子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三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安排的同一所学校不一定是第一个孩子所在学校,区教育局将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一)摸底划片
1.划定范围。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并于5月20日向社会公示。
2.划片方式。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落实相对就近入学要求;确有需要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实施。电脑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片内公办学校入学。
(二)网上登记
小学新生登记注册统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登录,登录后自动对接《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时间为3月13日—23日。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时间登记的新生,可于5月12日—16日在《市级平台》进行补录登记。符合入学条件但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新生,统一于 8月25日—31日在《市级平台》补录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审核认定
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审核学生登记信息,依法依规确定《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发放对象,做好《通知书》宣传、发放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通知书》须经高新区管委会盖章后方能生效,由全区统一印制、统一管理,7月3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四)报名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3日登录《市级平台》查 看入学安排,7月5—6日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领取《通知书》。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7—9日,使用《市级平 台》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须先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领取《通知书》。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按全市统一方案进行,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咨询电话:027-67880373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 光谷政务中心七号楼七楼7009室综合窗口;
答: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0时至3月23日24时,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办理。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时间登记的新生,可于5月12日—16日在“市平台”进行补登记。 家长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https://zsrx.whebd.cn)或扫描二维码,同时支持鄂汇办APP办理。建议家长错峰提前注册“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账号。
答:电脑端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s://zsrx.whebd.cn办理;或手机移动端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办理;也可通过“鄂汇办”APP、支付宝或微信“鄂汇办”小程序办理。
答: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精神,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群众办事基于湖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 ”、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界面,家长需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首次注册。建议使用儿童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号码注册,每个证件号码仅能注册一次,一个手机号可以绑定多个适龄儿童。注册成功后,下次登录平台时,输入手机号或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含X的,请使用大写)、密码即可。
答:高新区入学服务范围比较复杂,主要是因为部分居民户籍本上地址一直保留“洪山区”或“江夏区”命名方式,判定户籍是否属高新区范围,主要看户籍本上盖章办理的派出所是否属高新区管辖,也可以通过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来确认。另外少数插花地带适龄儿童和大学附属学校子弟户籍虽不在高新区,但按照相关协议或规定属高新区入学服务范围的,网上新生登记入口均应选择“东湖高新区”。
小学入学
2024年,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保持基本政策稳定,进一步优化操作方式。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 “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术语解释)”,强化政府兜底的责任担当,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学位;坚持“公民 同招”(术语解释),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允许考试,不允许“掐尖”,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切实维护义 务教育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生态。
“就近入学”的“就近”是指离你家相对就近。但是存在着中、小学学校布局及各中学招收学生人数不同等因素影响,所以有时候教育局会根据情况来进行调配,但是最终还是尽量将学区的学生尽量分配到离小区最近的学校入学,都叫“就近入学”。
“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
(一)入学年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本市户籍学生
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符合拆迁政策的,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三)非本市户籍学生
1.来汉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非本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高新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规定时间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或《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登记注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政府通知入学范围。
2.港澳台随迁子女。贯彻执行国务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高新区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规定时间登录《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或《东湖高新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上登记注册。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政府通知入学范围。
3.留汉大学生子女。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高新区的大学生,其子女可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其他类别学生
1.残疾儿童。确保符合条件的6—14周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权利,尽可能在户籍所在地普通学校安排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服务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政策优待子女。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入学。
3.多孩子女。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三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公办学校就读。安排的同一所学校不一定是第一个孩子所在学校,区教育局将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一)摸底划片
1.划定范围。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片区范围,并于5月20日向社会公示。
2.划片方式。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落实相对就近入学要求;确有需要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可试点探索多校划片的方式。实行多校划片的,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工作方案经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实施。电脑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至片内公办学校入学。
(二)网上登记
小学新生登记注册统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登录,登录后自动对接《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时间为3月13日—23日。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时间登记的新生,可于5月12日—16日在《市级平台》进行补录登记。符合入学条件但仍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记的新生,统一于 8月25日—31日在《市级平台》补录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三)审核认定
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育局审核学生登记信息,依法依规确定《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发放对象,做好《通知书》宣传、发放工作,确保义务教育政府通知入学率100%。《通知书》须经高新区管委会盖章后方能生效,由全区统一印制、统一管理,7月3日前完成发放工作。
(四)报名入学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2—3日登录《市级平台》查 看入学安排,7月5—6日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领取《通知书》。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时间为7月7—9日,使用《市级平 台》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选择民办学校上学的学生,须先到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领取《通知书》。民办学校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招生;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电脑派位按全市统一方案进行,时间全市统一为7月15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已自愿网上报名本校初中部的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其初中部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按照“报名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登记注册入学、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招生”的原则,招收其他已网上报名该校的学生。
咨询电话:027-67880373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 光谷政务中心七号楼七楼7009室综合窗口;
答:全市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登记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0时至3月23日24时,统一使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办理。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上述时间登记的新生,可于5月12日—16日在“市平台”进行补登记。 家长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https://zsrx.whebd.cn)或扫描二维码,同时支持鄂汇办APP办理。建议家长错峰提前注册“湖北省政务服务网”账号。
答:电脑端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s://zsrx.whebd.cn办理;或手机移动端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平台”)办理;也可通过“鄂汇办”APP、支付宝或微信“鄂汇办”小程序办理。
答:根据“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精神,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群众办事基于湖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 ”、办理结果“多端获取 ”,统一入口、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界面,家长需提前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首次注册。建议使用儿童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号码注册,每个证件号码仅能注册一次,一个手机号可以绑定多个适龄儿童。注册成功后,下次登录平台时,输入手机号或证件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中含X的,请使用大写)、密码即可。
答:高新区入学服务范围比较复杂,主要是因为部分居民户籍本上地址一直保留“洪山区”或“江夏区”命名方式,判定户籍是否属高新区范围,主要看户籍本上盖章办理的派出所是否属高新区管辖,也可以通过咨询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来确认。另外少数插花地带适龄儿童和大学附属学校子弟户籍虽不在高新区,但按照相关协议或规定属高新区入学服务范围的,网上新生登记入口均应选择“东湖高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