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支付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因生育享受产假。
女职工因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
办理地点: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1号楼二楼L区婚姻登记J01-J05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27-67880551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301、786、913、536、518、750路公交线路在高新大道光谷五路站或光谷公共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地铁:11号线光谷四路(C出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符合缴费和待遇享受条件、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支付的,按各地生育保险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生育津贴大多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答: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42号)文件规定,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生育津贴支付
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贴的情形: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职工因生育享受产假。
女职工因计划生育手术享受休假。
办理地点: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窗口:1号楼二楼L区婚姻登记J01-J05综合窗口
办理电话:027-67880551
交通指引:公交:乘坐301、786、913、536、518、750路公交线路在高新大道光谷五路站或光谷公共服务中心站下车即到。
地铁:11号线光谷四路(C出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3.待遇享受人(或单位)提供的银行账户资料
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符合缴费和待遇享受条件、其配偶无工作单位、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未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中支付的,按各地生育保险政策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答:生育津贴大多是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答:按照《湖北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鄂医保发〔2019〕42号)文件规定,财政供养人员(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等)的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