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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20号文),结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组织推荐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5﹞4号文),以及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本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主要范围
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主要面向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个领域。
1.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主要指通过技术升级或增加工序,减少工业生产过程中固废产生量和降低危害性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源头减量,以及钢渣、磷石膏、赤泥等复杂难用固废减量化和预处理技术等。
2.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固废生产综合利用产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固废在有价组分提取和建筑材料、路用材料、充填材料、生态修复材料制造等领域的规模化、高值化利用,工业废盐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等。
3.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主要指利用工业产品中的有价元素,重新返回工业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的高效分选、破碎、加工,以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风机叶片的高效分离、提纯等综合利用技术。
4.机电产品再制造。主要指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专业化修复或升级改造,使再制造产品性能和质量达到或超过原型新品的工艺技术设备。重点聚焦工程机械、机床工具、重型机械、石化通用机械、内燃机、电工电器、农业机械、机械基础件、文化办公设备等机电产品再制造过程中的检测评估、表面修复等。
(二)注意事项
1.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相关标准要求,主要指标具有先进性,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明显,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已实现产业化应用并实际运行超过1年。
2.推荐的工艺技术设备应与《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3年版)》进行对照,同类技术的相关技术指标应有所提升。
二、有关工作
(一)请申报企业在2025年2月27日(周四)17:00前完成材料报送,具体内容如下:①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②申请材料纸质版3份;③同步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推荐报送(材料内容与纸质版一致);④盖章版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区经信部门协同同级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严格筛选并推荐符合国家标准的工艺技术设备上报至市经信局。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经信局节能处 85316931
区企服局电力科:65563310、67880595
邮 箱:donghuqifu@163.com
地 址: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室
关于开展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推荐工作的通知-市级通知.pdf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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