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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通知》的通知

  • 2025-06-30 11:22
  • 来源: 区企服局

各有关单位:

市经信局正在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工作,请区内各企业对照申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培育对象仅限于是2016年以来被评为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企业、2024年度湖北省先进级智能工厂企业(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名单可拨打联系方式查询)。

(二)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需补充智能工厂名称和对应场景。基础级智能工厂需包含生产作业环节,至少3个场景,补充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标准的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进入湖北省基础智能工厂储备库;先进级智能工厂需包含生产作业环节等3个环节,至少5个场景,补充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标准的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进入湖北省先进智能工厂储备库。

(三)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信誉方面无不良信用记录,安全方面无亡人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生态环境方面无20万元以上罚款、未被责令停产、未被扭送至公安机关,无违法违规行为。

(四)企业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基础级或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五)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二、申报流程

(一)截止时间:202578(周二)12:00以前,逾期将不受理,无意向补充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后期不再组织补充。

(二)请企业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填报工作(根据信息安全要求已加密非本人填报信息,请依次有序填报),不同的级别分开填报,申报先进级需连同基础级同时填报,申报卓越级、领航级的前提必须是先进级智能工厂。

联系方式:市经信局 85317029   区企服局 65563330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二批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通知.pdf

附件2:有关智能工厂填报信息相关解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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