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积极开展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时间安排
2025年度,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
三、注意事项
(一)规模要求: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超过规模要求的企业无法申报。
(二)满足规模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可免于评审,直接获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
(三)填报信息中,企业注册地选“江夏区”或“洪山区”,评价机构选“武汉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系统支持与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1)平台系统支持010-87901013、010-87901032、010-87901073
(2)账号问题010-12381(工作日9:00-17:00)
(3)数据填报系统支持010-88656315
(4)政策咨询010-68209142、010-68209141、010-68209153
(5)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027-67880523
区科创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东湖高新区2025年科小入库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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