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问题
自然保护地存在违规建设活动。荆州市何王庙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大量土地违规出租用于围垸、挖塘养殖,严重破坏湿地自然生态和江豚生境,目前缓冲区内仍有4108亩养殖鱼塘。(省序号40)
二、整改目标
举一反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长效机制。
三、整改措施
对省级推送的人为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清单,组织各相关单位核实并整改销号备案,合力协同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一是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联动机制、“林长+河湖长”“林长+警长”协作机制,严肃查处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二是配合实施武汉市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方案,改进监督方式;三是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自查自纠和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全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
四、整改情况
(一)目标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已举一反三全面摸底排查,建立了长效机制。
(二)措施完成情况
1.对照清单,核查销号。积极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及时获取人为活动遥感监测问题线索。自2024年以来,未收到省级推送的人为活动遥感监测相关问题线索,且在巡查过程中也未发现存在违规建设的情况。
2.健全机制,形成合力。发布《关于建立东湖高新区“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及《关于建立东湖高新区“林长+河湖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林长+”协作机制、议事流程及工作依据,促成林业、公安、水务等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保护机制。
3.自查自纠,巡查保护。结合上级通报的自然保护地易发多发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由区城管局牵头,协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与自然保护地直属部门(九峰国家森林公园),聚焦野生动植物保护、林地资源保护、古树名木保护、森林火灾防护等关键领域,联合开展“清风行动”“清网行动”“爱鸟周”等专项行动。定期组织护林员开展自然保护地违法行为巡查,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高效、妥善地解决从而有力保障自然保护地的生态安全,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谐。
4.专题培训,提高能力。注重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员、护林员、防火队员及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先后组织开展了森林火灾扑救培训、野生动物保护专题培训、林业执法能力素质培训、有害生物防治培训等专题训练,有效提升了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水平。
现将该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情况面对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745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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