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要求,现将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范围划定共10个,土地类型含林地、草地,面积共计111.85 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影像图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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