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22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规定,经审查,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3日。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在公示期内持有关欠薪凭证到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组)进行登记。
地址:东湖高新区高新大道7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号楼3084办公室;投诉电话:027-67880227。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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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申请单位) |
施工单位 |
项目地址 |
保证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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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光谷中心城市政基础设施一期工程东片区(一)道排工程 |
武汉光谷中心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光谷中心城东片区,东至高科园二路,南至高新大道,西至光谷六路,北至九峰一路 |
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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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龙泉还建社区(二期)工程施工南区 |
武汉光谷中华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科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龙泉街凤莲大道北侧红旗村附近 |
16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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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龙泉还建社区(二期)工程北区西施工 |
武汉光谷中华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金长江建筑有限公司 |
龙泉街办事处附近 |
148.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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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龙泉社区(二期)工程北区东施工 |
武汉光谷中华科技园投资有限公司 |
武汉华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龙泉街凤莲大道北侧红旗村附近 |
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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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八一路地下通道、联想人行天桥等2017年度及以前项目一次性收取 |
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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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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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武汉市光谷第四初级中学项目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东湖高新区内 |
62万元 |
郑重提醒:高新区现金缴纳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目前已完工验收的项目,请及时向人社分局劳动关系科(劳动监察组)申请退还。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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